莲塘大道(北段)“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2 09:33: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莲塘北大道“路长制”工作实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路长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挂点路段管理机制,提升路段品位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作出应有贡献,现结合莲塘北大道“路长制”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目标

通过压实莲塘北大道至墨山立交路段责任部门、配合单位及乡镇责任,充分调动本路段文明创建工作激情,确保每月“路长制”工作排位全县前列。

二、工作机制

1 明确本路段责任部门:交管大队、城管委、林业局、市监局、交通局、卫计委、创建办 ;配合部门:人大机关、编办、残联、县城投、莲塘镇及沿线所属村、社区。配合单位负责路段分配如下:人大机关(澄湖北大道至技术学院段),残联(技术学院至小兰北路段),编办(小兰北路至青云谱货场段)。

“路长制”工作按巡查→反馈→协调→考核四步进行,实行10分制。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去巡查,带着问题去整改,“缺什么,补什么”,针对通报、自查和集中巡查反映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解决。

(一)巡查机制

1、集中巡查:“路长”牵头,每周不少于两次上路巡查,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及乡镇相关负责人须准时到场,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路长”请假报告,并委派单位其他人员参加,如未按时参加,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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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部门巡查:除集中巡查外,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及相关乡镇须每周两次巡查本单位责任路段,并建立工作台账,作为检查考核依据,如未巡查,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每次各扣1分。

(二)反馈机制

1、县综管办督查通报的问题整治:针对综管办督查通报问题,责任部门“按方抓药”,配合部门“打好下手”,镇村“分片包干”,按照时间节点迅速整改到位,如在下次通报中发现仍未整改到位,责任部门每个问题扣2分,配合部门扣1分。

2、集中巡查中发现问题整治:针对“路长”集中巡查出的相关问题,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原则,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要拿出各自责任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及时解决到位,如在下次集中巡查中发现仍未整改到位,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每个问题各扣1分。

(三)协调机制

3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需要多部门参与,协调解决的,由负责部门提请“路长”协调,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方案。在下一次集中巡查前调度推进。相关责任部门既未整改,又未提请点长调度的,责任部门每个问题扣1分,配合单位每个问题扣0.5分。

(四)考核机制

1、巡查考核:每周集中巡查之前,以现场会议形式,现场听取相关责任部门上周问题解决情况,各部门、相关乡镇自行巡查情况。汇报完毕后,由“路长”部署本次集中巡查工作任务,巡查结束后,进行点评,对工作中表现优秀、解决问题得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嘉奖,每次0.5分。

2、考核运用:

(1)每月对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乡镇考核分数进行汇总,以莲塘北大道工作简报形式,按比例实行加4 减分,确定各单位每月在本“路长制”工作中最终排名,并将结果报有关领导综管办。

3、力量配备:考核小组成员由县人大、县编办、县残联机关人员组成(考虑编办、残联人员较少,抽调1人)组长:万 顷 成员:编办1人、残联1人、万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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