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管理制度

2020-03-02 09:43: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完善自我辐射他人

商洛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管理,构建思想积极,素质过硬的管理团队,完善激励制度,特根据《商洛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洛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分为主席、队长、副队长、部长,副部长。

第三条 队长、副队长由志愿者协会成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

第四条 主席:负责对志愿者协会监督与指导工作。

队长:负责协会全面事物的统筹管理。

副队长(两名):分别管理协会文艺事务和对干部的监督工作。各部部长:开展本部工作,具体管理本部所有事情。

第五条 各部部长出现下列情形者,经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出,经主席、队长、副队长(两名)中三人同意,即被免职:

(一)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

(二) 工作热情不足,造成全校志愿者工作滞后

(三)本部委员十人以上举报,造成不良影响。

(四)其他不利于协会发展的事由(随意对委员发脾气,摆官架子)。

第六条协会干部的产生以民主选举和推荐相结合为原则。

第七条协会干部的免职以引咎辞职和志愿者委员监督相结合为原则。

商洛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2012年11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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