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3-03 17:54: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3日在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海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界首市委和阜阳市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以及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紧紧围绕“三保”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我院始终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打击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2009年,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8件289人,提起公诉230件402人,报送阜阳市院审查起诉12件44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死亡、强奸、贩毒、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53人,起诉64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60件105人,起诉65件128人。

(二)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保证打击效果。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配合,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等多种形式,及时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去年5月份,引起广泛关注的非法拘禁强迫智障人员劳动案件,我们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2009年3月,承建状元小区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赵某指使社会闲散人员故意伤害致农民工一重伤两轻伤一案,我院不仅依法追捕、追诉8人,并帮助93名农民工讨回所欠工资3万多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落实依法从宽的政策。对轻微伤害等刑事案件推行刑事和解等政策,在批捕与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和解”11件15人。在办案环节中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辩护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中,针对未成年人年纪小、可塑性强、易教育改造的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犯罪轻微的未成年人以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2009年,我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4人,依法相对不起诉6人,绝对不起诉2人。4名失足的未成年学生重返校园。我院公诉科被共青团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臵来抓,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2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所立案件中大案15人,大案率达79%,科级领导干部占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一)关注民生,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和行业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原砖集镇党委书记丁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70万元以及伙同宋某侵吞公款30万元的特大案件;关注“三农”,立案查处了芦村镇路洼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路某,在从事退耕还林过程中,骗取退耕还林补助金4万元案;原光武镇会计王某贪污11.5万元大案;东城办事处徐寨社区党总支书记韩某挪用公款13.7万元、居委会主任吕某挪用公款17.18万元及会计韩某挪用公款7.39万元大案;查处了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某伙同会计何某挪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0万元的大案。以上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涉农犯罪,为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大对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查处力度,查办了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耿某滥用职权,破坏耕地60余亩,从中贪污受贿6.796万元以及王集土地所所长李某滥用职权破坏土地资源贪污受贿8.38万元案;市国税局业务科长朱某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受贿13.22万元、专管员赵某滥用职权受贿11.75万元等案;严肃查处了市法院原光武法庭庭长杨某受贿7.65万元大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取得新进展,立案查处了市水务局原局长刘某受贿57.58万元以及伙同副局长胡某贪污13万元的大案。关注重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在市看守所“5.23”四名在押人员脱逃后,于第一时间介入,立案查处了市看守所副所长马某、王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二)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我们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整和增补21个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健全了预防工作网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机关、乡镇、街头开展预防宣传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到阜阳监狱、九龙监狱进行警示教育30场次,受教育人员3000多人次。对集中采购和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查询行贿犯罪档案3次,查询单位18家28人次。一年来向公安局、法院、医疗系统等单位发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都得到了落实和反馈,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的治理防范作用。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坚持“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探索监督机制”的原则,不断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的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在审查逮捕工作中,对于构不成犯罪、没有逮捕必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9件5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2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等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检察建议书17份。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追加起诉9人,追加起诉漏罪6起,追加逮捕13人。对法院判决确实有错误的2起案件依法提起抗诉。积极开展上级院组织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案件160余件,发现1件量刑畸轻案件,已按程序上报,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7件,立案12件,审查后向阜阳市院提请抗诉3件,建议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抗诉1件,向界首法院发检察建议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办理保护国有资产、公共利益案件151件;抗诉案件发回界首法院再审4件,改判3件。针对群众对民行工作缺乏认识,不了解民事申诉的司法救助渠道的情况,我院以电视讲话、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等方式宣传民行监督职能,在乡镇设立联系点,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申诉。

四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深刻吸取“5.23”脱逃事件教训,着力查找监督不力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强化对监管场所的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力度,集中开展了清查牢头狱霸专项检查。与公安机关开展百日安全会战活动,完善落实相关措施,加大巡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力维护了监管秩序。对四名在押人员刑期计算有误的依法向市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纠正,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我们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宗旨,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发挥“窗口”作用,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接待和受理举报工作。共受理接待来信来访81件次,检察长接待32件次。转办33件次,开展举报宣传活动5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结2件。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在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在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进京赴省上访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因案施策,多措并举,以真心、恒心、公心、耐心化解了5起涉检信访案件。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以抓班子、带队伍为龙头,以强素质、树形象为主线,以抓团结、促干劲为切入点,以抓管理、促办案为落脚点,紧紧围绕争创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先进院经验,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干警和社会各界意见等途径,虚心听取对检察工作和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不足,认真进行整改。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到全国先进检察院以及检察教育基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牢记“两个务必”,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思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2、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注重结合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先后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反馈98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6条。注重边学习边实践,到各乡镇办事处开展以关注民生确保稳定为内容的法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三必访”活动,党组一班人和中层干部先后到田营镇、任寨乡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宣传党的政策,解答法律等方面难题,并送去慰问金等。通过活动达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服务大局的观念;以落实“技能大练兵、作风大整顿”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强化业务技能和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网上办案、办公培训,反贪、反渎、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人员参加了省院业务技能培训。2009年有4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有3人被阜阳市院评为检察业务尖子。

3、强化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全市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召开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措施。 强化检务督查,每季度总结、点评、通报一次。贯彻市“抓落实、办实事、解难题”活动要求,实行部门工作月通报制度,由院检务督查办公室每月检查通报,既强化了干警争先创优的意识,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开展了遵守办案纪律、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强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全年共对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干警进行了纪律处理。在执法活动中,干警拒贿3万余元。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认真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案件始终依靠党委正确领导和支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自觉主动将检察工作臵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依法办理人大批转、交办的案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009年9月阜阳市人大对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专访、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并采纳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5.23”事件暴露出我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监督不力的问题;检察队伍的执法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尤其是办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还不足;作风纪律和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六、2010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向,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检察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形成重能力、讲学习的良好氛围。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入手,大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力加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强化自身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臵上来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干部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案件,突出查办工程建设、金融、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等案件,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依法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加大对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对符合抗诉案件的,坚决提出抗诉。探索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完善民行联络员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民事申诉难的问题。

四是认真开展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存在和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的纵向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体系。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加大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力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依法慎重处理每一件涉检信访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将息诉罢访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

五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和人大的部署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报告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努力完成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把人民群众满意认可作为工作标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并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督制约,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在市委和阜阳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依靠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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