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2020-03-03 01:08: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自从2003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大通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关键词】 大通县农村药品市场 监管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大通县基本情况

大通县位于青海西宁城北区南部,与湟中 湟源两县相邻,南接西宁市,西与门源县和海北毗邻,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2000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大通县是一个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地,。民族:境内居住着汉 藏 回 土族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大通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

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

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2006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安定,关系着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药监部门的神圣职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城镇居民的药品方便、有效已得到基本保障。而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仍存在着用药不便、价格偏高、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农村是药品存在的集散地,用药人群庞大,涉药形式多样,监管难度较大,如何发挥好县级药品监管机构的作用,把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好,确保一方百姓用药安全有效,笔者根据几年的药品监管工作实践就边远农村地区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及对策谈一些看法和体会。

一、存在问题

-----购药渠道仍较混乱,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从个体药贩手中购进低价药品;厂家代理直接上门现货推销;从零售(或连锁)药店违规批发购进;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未按规定索取、保存票据;药品采购档案不全;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相关资质证明的索取不完整。

-----违法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大输液、小针剂;部分药店销售禁止销售的计划生育药品;零售药店违规批发药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设置透明柜台变相销售药品。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毁形,存在隐患。主要表现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没有经过毁形、消毒处理,更没有建立销毁登记制度,而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基本上不知道怎样毁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有可能重新流入社会。

-----GSP认证后药店在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驻店药师不在岗;新从业人员未经培训,缺乏经营药品基础知识,无上岗资质;在药品分类上,标识不齐、混标,管理不完善;处方药销售不规范,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没有索要处方或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记;部分药店还存在超剂量销售处方药。

-----潜在的用药安全隐患问题令人担忧。主要表现为:个别药店私下有坐堂行医,打针输液行为;医院药房和部分诊所的人员,为图取药方便顺手,把药品拆零放入广口瓶,把整合的针剂拆零放入药柜,且标识不明显,药品针剂的效期无法确认,在药品的保管和使用上存在不安全隐患。

-----药品储存环境和保管条件差。主要表现为:缺乏适宜的药品贮藏环境和条件;有的库房没有药品储存必备的遮光、低温等条件和设施;药库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放没有按规定要求存放,有的把一些需低温保存的药品随意放置在普通药柜或药架上,存放混乱;冷藏设备不齐全,只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有冰箱,村级医疗机构几乎没有冰箱。

-----特殊药品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少数乡镇医院的特殊药品没有严格按规定储存保管,未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更谈不上安装专库设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了。

-----此外,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设施条件普遍较差,而且存在药品价格混乱、监管乏力现象。

二、成因分析

造成农村药品市场混乱问题的因素有诸多方面,但究其原因主要有:

1、经济发展不平衡,从业人员两极分化。我市有较大部分农村甲级诊所经营的较好,这些诊所大多分布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而经济发展较缓慢地区的大部分乡医卫生条件和卫生环境都存在着一定问题。而且大部分规模较小,他们大多不以行医为主业,一般还兼营农业或养殖业等。另外,从从业人员情况看,乡村医生年龄偏大,主要是由上世纪

六、七十年代的赤脚医生发展而来,由于没经过正式的培训,大多缺乏科学合理的用药知识;另有一些人年龄偏低,这些人主要是经过一些卫校简单培训,毕业后没有工作,虽经过培训,但知识面窄,没有临床经验,用药知识贫乏。

2、农村医疗点无序膨胀,给游医药贩以可乘之机。近年来,乡医不断增加,导致了不平等的竞争。由于竞争激烈,使有的乡医不择手段,千方百计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在药品质量上作文章;有的乡医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就破罐破摔,工作和管理不负责任;有的个体医为了增加收入,受利益驱使,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知假售假,给游医药贩创造空间;使农村药品市场出现不安定的局面,不利于药品价格的控制和稳定。 3、从业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道德。绝大多数乡医没有系统的学习《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法律的要求和规范的东西知之甚少。有的乡医对“一法两例”不知不懂,一些极个别乡医、个体医不认为自配制剂、销售假劣药品、滥用药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有的人被处罚后仍不按规定管理药品。这一少数人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法律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益第一,而把人民的用药安全放在次要位置上。

4、广大农民维权意识不强,辨别药品真伪能力弱。农村用药人员与城市居民相比,明显缺乏涉药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药不知辨别假劣,不知查看有效期。他们防范假劣药品的观念淡薄,鉴别能力差,很容易上当受骗,而且又不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了问题也不知该到何处去说理,所以不出大事也就听之任之,这就无形中为贩假、售假的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使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5、不重视药品管理,对设施设备投人不够。农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只抱应付态度。一方面,有些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水平及声誉的提升完全依赖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提高,而药品的管理对此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在资金技术上投入明显不足。

6、监管力度不够。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从而影响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使农村使用的药品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县分局更是如此,由于县域经济发展较快,涉药单位日趋增多,一般县分局有10名执法人员左右,就是天天搞稽查,一年下来也无法达到监管目标和要求。我市药监部门始终严格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但是,近年来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再加上药监队伍人员少、装备差、管理相对人地域广、人数多等原因,所以对辖区农村药品的监管和案件的处理上震慑力相对较弱。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的基础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的投入和支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药品市场的现状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建议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农民的文明程度,增加农村卫生医药服务设施的装备,充实农村的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特别对欠发达地区要切实解决扶贫资金,使其基本达到“一无三配套”的初级卫生医药保健水平。

2、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

鼓励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实行乡、村用药统一配送,既方便农民买药,又让农民吃上便宜药。可采取鼓励和倾斜政策,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在农村开办连锁店的门槛,让每个乡镇均有药品连锁店。以县市级批发企业为主体,建立区域性农村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为乡镇及乡镇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提供药品配送,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送货,解决好农村药品的集中配送问题,使合法企业充分占有农村药品市场。

3、继续加强农村从药人员培训

县药监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县及县以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和从药人员加强《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等药事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从药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提高从业操守。

4、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更要做到三个讲清既讲清假劣药的危害、讲清简单的识别方法、讲清药监部门的职能;并加强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不断发挥农村监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劣药品在农村的流动,形成农村药品监管的群防群治网络,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医行为的空间,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5、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库的管理

尽快出台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库及药房的管理办法,对不符合条件的药房、药库要求进行重建、改建或扩建,制定药库、药房标准,逐步规范药库、药房。个体诊所可以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报药监部门备案。明确规定个体诊所必须配备独立药房,药房必须严格达到防潮、通风等要求,严格执行药房各项规定,将药事法规培训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效期表、质量承诺书等悬挂上墙。对医疗机构定期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合格药房,实施药品合格单位排行榜,并将评选结果登报公布。

6、加大农村药品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空白点

药监部门要认真执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下大力量,严格执法,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联合作战,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农村药品使用流通环节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各县的乡医、个体医每年至少监管一次,重点地区、重点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监管。同时,要加大对较大、有影响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在全县曝光以加大稽查执法的震慑力。切实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受到应有惩罚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和无证经营者,消除监管的空白点,力争在农村形成依法管药、依法治药的局面,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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