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管理建议

2020-03-04 00:22: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建立规模化品牌律师事务所的若干建议

付庆华律师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在历经祝融律师事务所与万权律师事务所战略重组一年的长足发展后,无论人员规模还是业务辐射范围,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均已迅速成长为山西省非诉讼领域内无可争议的重量级律师事务所之一。尤其是今年后半年,随着山西省煤炭领域资源整合业务的如火如荼之势更是把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推向了事业的巅峰,而大规模集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把事务所推向了内部管理的风口浪尖。年轻的律师事务所正在承受不能承担之重,改革已如在弦之箭势在必行。针对事务所现状,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纯属一己之见,不一定正确,提出来大家共同探讨,以利于事务所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对于一个规模化运作的合伙制事务所来说,成功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治理结构和分配模式。

(一)关于治理结构

现在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分三个层面,一是合伙人会议;二是业务管理委员会;三是监事会。我认为关于治理结构可以进行如下改善:

1、细化专业委员会,解决问题更有针对性和效率性

合伙人作为事务所的所有者,按照事务所章程享有所有者权利,但是目前我所的合伙人已达15人之多,如果权限不能细化,尤其在

有专业纵深层面须有一定研究的问题上不能细化的话,一方面耗费众多合伙人的精力,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和议事效率的提高。如在大家普遍关心并关系事务所发展及稳定的薪酬管理方面建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管理层面建立有效的分工协作体制,更有利于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运作,避免事务所制度因人因事不同而不同的随意性,保障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2、监事会成员应保证一定比例的非合伙人律师监事

律师行业的性质决定了律师事务所高度的人和性,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真正核心竞争力所在。律师事务所作为个体律师的重要发展平台和情感联系纽带,如何能充分调动每个律师的主观积极性,培养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忠诚度,我认为关键所在是要培养律师尤其是非合伙人律师对事务所的主人翁意识。而保证一定比例的非合伙人律师监事可以给非合伙人律师提供参与事务所管理的平台和渠道,使事务所的管理更加民主更加规范更加透明化。

(二)关于分配模式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关系合伙人、律师和相关行政人员的切身利益。一个好的分配制度,能调动事务所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为事务所创造最大的利益,有利于事务所的稳定与繁荣。我认为一个完善的分配方案应当至少具备如下价值导向:

1、有利于事务所的团结合作并培养团队服务的精神。

2、分配制度应当有利于培养年轻律师,并在合伙人、资深律师

和年轻律师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引导律师分别向开拓型、专家型、管理型方向发展,注重团队合作,以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3、分配制度应充分体现“按贡献参与分配承担费用”的市场理念。

针对目前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关于业务性质及开拓人的界定

现在事务所的业务性质分为三种:一是律师自行开拓的业务;二是合伙人律师开拓的业务;三是事务所公共业务。我认为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业务性质的界定不清、开拓人权利义务模糊。由于业务性质及开拓人的界定关乎事务所留存、开拓律师、承办律师三方面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详细界定,规范操作,以利于事务所业务团队的团结稳定。

我认为前两类业务性质比较好界定。对事务所来说,主要应完善公共业务的相关界定,这其中包括公共业务开拓人的界定;事务所、开拓人、承办律师的分配比例及费用承担的界定;制定共同业务分配比例的依据。

共同业务开拓人的界定通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可能系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律师凭借信息、人际资源、专业优势等共同开拓;也可能系一方凭借信息、人际资源,另一方凭借专业优势合作开拓的客户;还可能是事务所品牌带来的业务,抑或存在混合因素。为了事务所的长治久安,这些必须分门别类进行详细界定,并须明确如有纠纷,事务所哪个委员会是具体的裁定机构。

只有兼顾了相关权利人的权利义务,才能使公共业务真正体现出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价值,才是走向规模化规范化事务所发展的不二法则。

2、关于分配比例及费用承担的确定

由于诉讼与非诉讼在业务类型及承办期限及精力上都有明显差异,建议事务所对这两类业务的分配比例的确定应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非诉讼业务承办周期比较长,承办律师耗费精力与时间都比较多、产生的交通费用支出也比较高。在非诉讼业务的分配比例上应适当考虑向承办律师倾斜。

在具体业务费用的承担上,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承揽业务本身的成本费用;一类是因承办该业务产生的交通差旅、有关部门资料查询等费用。一般来说,承揽业务的成本费用由业务开拓人承担,而承办业务的交通差旅或查询费用一般应由开拓人协调委托客户实报实销。鉴于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及贡献因素的公平性考虑,目前该部分费用由承办律师自行消化的实际情况显然不合理。如果业务开拓人不能就承办业务产生的交通差旅等费用与客户达成一致,那么建议事务所在合同总价款里予以扣除后,剩余金额再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期待一个能调动相关利益方主观积极性的合理分配制度尽快出台,而出台的程序希望能有非合伙人律师的参与。

二、树立品牌——事务所运营的关键

谈起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大家心里都有话要说。 就目前的市场而言,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律师个人品牌。例如,田文

昌,业内人士首先是提到他个人,再提到他的京都律师事务所。 另外一种是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我们提到君合、金杜、大成总是先说这个所的规模,规范,然后提到某某律师,这是律师事务所自己的品牌。

现在的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无论从人员规模还是业务类型上正在走向规模化发展的道路,而规模化的发展势必要求进行事务所的品牌建设。关于打造品牌事务所,我认为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事务所制度建设

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品牌律师事务所的平台支撑。我认为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分三个层面:一是事务所纲领性制度,如章程、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事务所治理准则等;二是业务性制度,具体应包括各类业务的操作流程指引等;三是行政财务制度。

为了规范化管理,减少事务所内部矛盾,建议我所在完善相关基本制度后,应制作成员工手册并做到人手一份。

(二)加强品牌团队建设

第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吸纳法律人才中的精英加入到我们的团队;第

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目前我所律师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参差不齐,为避免个别行为对我所整体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建议我所制定了一项专门的案件跟踪制度,为我们的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第

三、律师应该有专业化分工,专业化分工必须以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为铺垫,在此基础上应侧重掌握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第

四、注重律师整体品质的提高,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如积极承办社会援助案件等扩大事务所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加强事务所文化建设

事务所文化建设对建立事务所的品牌战略非常重要。我认为在非诉讼业务方面,我们重要的智力成果就是给客户交付的一本本装订成册的《项目建议书》、《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文本。我所现在采用的都是自己打孔装订的文本,虽然从经济上来说比较节约,但美观程度确实不够,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所的外在实力。

建议我所在品牌建设上不仅要务实还要务虚,对交付客户的重要文本请专业的装订公司进行装订,从而使我们的品牌所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达成统一。

综上所述,对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来说,走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势在必行,却也是任重道远!作为事务所一名普通律师,我理解事务所现在的难处,也期待着与事务所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更好更快的共同成长!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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