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

2020-03-03 03:55: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通货膨胀 是2009年乃至2010年的一个经济热词。专家们为通货膨胀是否到来、通货膨胀何时到来而争论。在通货膨胀的预期下,我们应该如何投资理财才能减少通货膨胀的冲击,现在究竟该买房还是买黄金呢?搜狐理财为您详解通货膨胀下的投资理财策略。如果从CPI数据来看,目前同比还是负增长,显示通胀还没到来,但作为我国老百姓消费大头的房产并不计入CPI,而是算做投资,今年房价猛涨,上涨了50%,在这种背景下,实际上中国目前是通胀、通缩、滞胀同时存在,但是更大规模的通胀还在后面。

通货膨胀——“狼”来了吗?随着经济增长回稳,是否发生较严重通胀已成为人们普遍的担忧。目前物价存在较快上涨压力,有专家认为,物价触底回升态势已确定,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和PP(生产者物价指数)I将在年底左右相继“转正”。但对于目前是否已经发生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何时到来,专家意见还有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货膨胀的魅影已重现。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未雨绸缪已经刻不容缓。 主流声音:通货膨胀,危机就在不远处

债市先知先觉: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差距告诉人们:通胀或许近了。

货币泛滥之忧:货币供应的膨胀,在金融危机之后一直有加剧之势。

金价飙升信号:黄金价格的飙升,预示着全球通胀风险越来越大。

预期持续加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表示,当前中国不存在通货膨胀问题,但对通胀预期要给予高度关注。

防通胀——如何布局?

近防通缩远防通胀 投资组合该如何调整

定期存款不宜超6个月:[较长期限的存款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债市向好或昙花一现:[从短期看可考虑配置债权类资产,但从中长期来看还需进一步观察] 关注大宗商品表现:[石油、煤炭、和有色等相关采掘行业将在通胀预期下有更好的表现]

房产可抵御通胀:[明年信贷政策或将有所缩紧,房价亦有回调的空间]

关注“天然货币”黄金:[基于其千百年来的货币与金属的双重属性,它的保值及抵御通胀的功能也深入人心]PK——抗通胀买房还是买金?通胀压力的背景下,大家现在的共识是不能存现金,因为越来越贬值,可是现在房价和金价都这么高,到底买房子好还是买黄金好?如果你手里有闲钱要投资,你会怎么选择呢?

让房价涨幅跑赢CPI涨幅吧

利:房产短期抵御通胀能力较强[在通胀真正到来之前,买房确实是相对较好的保值、增值办法] 弊:通胀中期房产将成烫手山芋[买房最终能否成功抵御通胀,关键在于买入卖出的时机]

提醒:投资总价较低房产快进快出[值得警惕的是,现在房价已处于高位]

问:何时买房最合适[不能因为买房而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尤其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

通胀预期下黄金是最稳妥投资

拿黄金来“压箱底”:[有个误区,认为炒作黄金一定会一夜暴富]

买金选对时机才能获利:[再露“牛气”的黄金能否继续上攻,黄金投资是否又逢良机]

个人投资黄金渠道盘点:[如果是出于保值增值的目的,实物黄金明显优于纸黄金]

投资黄金还是黄金股:[如果不考虑私人保值和投资上的杠杆,其实投资黄金股的回报可以大于黄金] 抗通胀——全面出击

2010年出现通胀压力的预期日渐明显。作为普通百姓,面对通货膨胀,如何才能让自己的财富不缩水?除了黄金和房产,我们还要全盘考虑。只有全面出击,才能从容应对通货膨胀。

在通货膨胀下如何理财?

从财富管理的角度看,单纯的赌通胀和赌通缩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关键是要让货币在一生的理财规划中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如果我们把货币比作一把尺子,那么它会热胀(通胀)冷缩(通缩),用它来衡量商品的长度(价值),得出的结果就不一样。在货币泛滥成灾的时候,任何商品和资产相对于货币都变得有价值,但只有稀缺的商品和优质的资产能够经受住时间

的考验。所以一定要赶在货币泛滥之前布局这些商品和资产,抵消货币贬值的伤害,还能获得一定的增值。

2011年1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对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限购令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令简介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10月15日正式公布。

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

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具体内容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有:1 北京2 深圳3 厦门4 上海

581112广州

16171819青岛20济南21成都22南宁2324.石家庄25.长春

26.贵阳27.长沙28 武汉(截止至2011-2-24)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有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相关评论

北京买房“限购令”

杨禹:北京在全国相对比较早的拿出了买房的“限购令”,最新的消息是上海也出台了这样的限购令,我相信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房地产的实际状况,应该会逐渐出现这样的限购令。在过去房几个月地产调控的进程当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的力度是实际状况并不完全相同。我们要对比的是不同的地方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当中的决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相比,到底有多大,有多坚决,再有一个有多稳定和持久。所以对于这样的地方政府出台的“限购令”,我们更多要去研究它背后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相关联的那些东西。

前日,林叔权把斟酌再三的一封信发了出去,这封信的收信人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这位向来以“不务正业”著称的珠海律师,再次将精力投入到与他具体工作关联不大的事务中。信中,他引经据典,

表明目下在全国多个地方正在实行的楼市“限购令”,违反了《物权法》,故吁请停止执行。

限购令“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林叔权不否认“限购令”等多种房地产调控政

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作用,并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但他认为,包括限购令在内房地产调控措施,仅仅是一种“政策”,不是“行政法规”,更不是“法律”。“就因为是政策,所以一些部门或一些人,更容易寻求相应的对策,来化解政策的影响力和限制力。”林举例说,不管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如何规定,只要买房人是一次性付款,只要是不找银行贷款,或者干脆暂时不去办理产权手续,就可以不受限制。而对许多“炒”

“炒”出时只需到开发商处更名即可,还能节省过户税费,如是,限购令的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

限购令“明显违反物权登记制度”林始终认为,既然是依法治国,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理应“依法”。但楼市“限购令”本身所存在的违法性问题,出台伊始就已经开始产生一些负面的问题。比如,有的城市由于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以至于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

10月15日专门发出《关于违反限购住房套数规定买卖住房的风险提示》,试图化解“限购令”所带来的问题。然而,《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动产的“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要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不能由“政策”规定。据此,林叔权确认,一些地方的限购令作出的“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明显违反《物权法》的物权登记制度。与此同时,林专门提醒,《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办房地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意味着即便违反了“限购令”,但却遵从了“物权法”,一样可以绕过“限购令”,达到房产投机的目的。

坚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其实,这封信林叔权已经酝酿已久,之所以才发出,乃是他认为“时机适当”。因为近来媒体和学界围绕楼市“限购令”的质疑声逐渐增多,已经形

书国务院一事中受到启发。他坚信会得到总理的回复,并相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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