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7:45: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临海市、温岭市、三门县建设规划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我局组织对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台州银鸿建设有限公司、台州市环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临海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工种、企业主要人员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实,经研究决定,核准该3家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
请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被核准企业,携带本通知文件和企业营业执照、主要管理人员职称、学历、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受理中心(杭州体育场路498号)窗口打印资质证书。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和三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通知
文号:台建规〔2011〕496号索引号:TZ016-0601-2011-011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
限:长期公开发布日期:20111025
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临海市、仙居县、三门县建设规划局: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和《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城〔2010〕22号),我局组织对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台州市椒江建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台州耀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申请三级资质延续的仙居县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临海市欣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经营状况、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工种、企业主要人员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实,核准台州市椒江建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台州耀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三级资质,同意仙居县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临海市欣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三级资质延续。
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园林绿化企业,携带本通知文件和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受理中心(杭州体育场路498号)窗口打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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