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0:42: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立户分居协议书
立协议人:
项祥华(兄)
项军华(弟)
理由:
弟兄均结婚成家,亦各自有儿子一个,经济也已各自经营独立,唯有老母亲尚在一起生活,为了更有利弟兄各自事业发展,经协商,并经老母亲同意决定弟兄各自立户。
财产:
父辈留下的座落在村中(东靠堂兄项根良住房,西靠项元成住房,北靠项利根住房,南村蓝球场)的一间半木结构房屋全部归祥华所有。军华已另建。
老母亲赡养:
老母亲年事已高,方便生活,经得老母亲意愿与祥华和居,生活、生病等费用由四弟兄分担,包括后事由四弟兄负责摊派。
本协议经弟兄商定绝不反悔,特立此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弟兄各执一份,报村委一份。
立协议人: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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