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讲稿)

2020-03-01 16:14: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权利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同时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坚定不移,把防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为所有权力岗位和所有环节打造栅栏,使权利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使干部在制度约束下主动规避廉政风险,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一机制的建立也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治理思路实现了从注重惩处发生腐败的治标之举向预防腐败发生的治本之策的根本转变。

积极探索建立职权明晰、风险公开、制度防范、层层监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内容,深入分析廉政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相应对策。

一、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的部署,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时期,反腐倡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1.腐败的危害性(1)腐败践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党的先进性质、奋斗纲领和崇高宗

1 旨,是通过一个个党员干部的模范言行和优良作风表现出来的,而党内的腐败分子及其腐败行为践踏党的纲领,亵渎党的宗旨,腐蚀党的肌体。如果党的性质和宗旨规定是一套,某些党员干部的行为是另一套,那就必然注定党的失败。(2)腐败破坏正常经济秩序。腐败分子不仅通过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资产,吸食人民血汗,而且运用手中的权力直接破坏、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无疑导致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受阻和倒退。严重破坏经济结构和秩序,妨碍经济发展自身的功能和健康。(3)腐败毒害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敌。因为腐败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挫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重动摇人民群众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任和信心,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长期下去,公平社会竞争将被抛弃,理想和愿望将变为空谈,民众的权利将被践踏,社会公平将无从谈起,必然严重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导致社会四分五裂。历史反复证明,任何外力都打不倒共产党,但如果党内腐败不除,就会不打自倒。党的十六大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做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都明确提出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任务。从这些年反腐倡廉的实践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

2 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落实,认识不断深化。对于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预防这一手更要强化,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任务的提出和全面推行,使得惩防体系建设有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科学防范、加强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

从多年反腐败看,惩治腐败难度很大,预防腐败更加不易。预防腐败是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都很高,坚持预防在先,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机制,提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诱发腐败的风险,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的成果,是北京崇文区最早推出的预防腐败的一种新思路、新机制。这一创新成果迅速得到了肯定和推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突破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将“风险管理”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领域具体实践,本质上是解决“风险来自哪里”和“怎样防范风险”两个问题,从而建立起一种机制,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由注重外部监管向注重内部控制拓展,把廉政风险控制在最低的程度。这个机制的建立,能够使预防腐败工作标准化、流程化,可控性增强,达到较好的预防效果。同时,通过完善风险预

3 警和纠错整改机制,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通过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于有轻微违纪行为,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多种方式予以纠正,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把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新形势下,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手段。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需要

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多掌握一定的权力,控制一定的资源。而且掌握的权力越大,控制的资源越多,受到的诱惑也越大、越多。特别是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和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拉拢腐蚀的对象。近年来,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形势严峻的重要标志是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表明,廉政风险无处不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防范廉政风险,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客观需要,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干部的体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各级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努力降低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的概率和机会,通过有效监控,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堕落的“防火墙”。

二、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概念

1、廉政。廉政即是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意思,具体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国家公务时要廉洁奉公,不利用其权力和影响力为个人、亲属和小集团谋取私利。具体来说,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生活中不行贿受贿,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挥霍国家钱财;在政治生活中要勤奋、公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忠于职守;在社会生活中,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尊重人民意愿,关心人民疾苦,为民造福。“廉政”的对立面就是“腐败”。 廉政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本质上与反腐败属于同一范畴。如果没有腐败,也就无须谈廉政。

2、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实质是指腐败行为还没有发生,只不过是有一些迹象苗头或这些腐败的迹象苗头在发展变化过程之中,其发展变化的趋势还不确定。

廉政风险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客观存在性。廉政风险源于权力,是权力的衍生品、附属物。只要有权力就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就有廉政风险。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我们承不承认它都存在。廉政风险有高低、大小之分,廉政风险的高低、大小和权力主体手中掌控的权力大小是成正比的,权力主体的权力轻重和管理范畴的大小取决于权力的大小和管理环境,越是直接管理或间接管理人、财、物等稀缺资源的权力,其廉政风险程度就

5 越高,权力小,其发生廉政风险的程度也随之降低。(2)潜在性。廉政风险是潜在的,尚未发生的行为,一旦廉政风险发生了,腐败行为就得以实现了,就成为风险事故了。廉政风险是隐藏在行政权力运行之中的,不是已经发生的现实问题,它还没有直接造成损失和危害,恰恰因为这种隐蔽性特点,往往容易使人们视而不见。(3)可预测性。国家行政权力的正常运行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有序运行的,是有规律可循的。廉政风险是源于对行政权力的无原则的交换和滥用,是对行政权力正常运行规律的一种破坏和背离,这种破坏和背离是有痕迹和线索的,对这种痕迹和线索进行总结、归纳和分析是就会发现其规律性,因而也是可以进行预测,根据相关因素的变化提出警示报告的。(4)可事前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与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风险不同,它是一种人文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人为因素。所以,通过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制定有效措施,可以化解风险因素,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把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的几率降到最低,甚至可以彻底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廉政风险的类型:一是思想道德风险。其主要表现特征是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 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学习,导致世界观发生偏差,道德水准滑坡; 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怕承担责任,有畏难情绪,不能开拓工作局面; 工作作风浮漂,不深入基层,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 不服从领导,消极怠工,不能及时安排、落实自己份内工作,为群众服务的素质低下; 法制观念淡薄,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工作中不能坚持群众工作纪律,侵犯群

6 众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己谋取私利。二是制度机制风险。其主要表现特征是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如没有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没有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 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没有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 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未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等,从而造成行使权利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三是岗位职责风险(权利行使)。其主要表现特征是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 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等,如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加之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不廉政行为的风险。

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政,是有风险的。不同的权力,风险不同。权力愈大,风险愈大。不同岗位、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行业,从政风险不同。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从政风险最大。要有效降低从政风险程度,就需要建立一整套针对性强、健康、科学、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一个严密的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而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将风险防控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

7 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分析评估,查找风险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线,形成对防控工作实施过程和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

通俗的讲:就是要找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做事,建立起反腐倡廉建设与行政业务之间的关联机制,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时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二)正确认识廉政风险防控。

其一,风险不等于问题。风险是没有发生的事实,只有发生的可能性,它是动态的,只要风险点找得准,监控防范措施得当,是完全可以防范其发生的;而问题是的弊端和不足,是已经现实存在的事实,是静态的,是需要以后改进的。因此,查找风险是找可能性,不是找现实问题。其二,风险不等于腐败。腐败是已经发生的为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职位的行为,而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其三,查风险不是找问题。查风险是查找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某个干部已经存在的问题。是针对岗位,而不是针对个人的。不管谁在这个岗位上、在这个单位里,风险都是存在的。其四,要克服无风险可查的错误思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其领域广、环节多,要延伸风险防范链条,健全监督体系,提升风险预警水平。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成的三要素。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应当具备风险排查、防控措施、运行机制(长

8 效机制)三个基本要素。

一、风险排查。风险排查,是构成防控机制的最基本要素,也是下一步采取防控措施的重要前提,其目的主要在于明确风险范围和风险点。

查找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岗位、处室、单位在(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岗位职责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同时,把握三个层次。领导岗位,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中层岗位,重点查找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关键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重要岗位,重点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执纪执法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和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高低,将单位风险和岗位(个人)风险划分等级,搞好风险等级的评定和划分,一方面增强风险意识,一方面便于在防控工作中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

建立风险档案。将排查到的风险分门别类,汇总造册,并填写单位和岗位(个人)风险识别防控表,以及重点领域风险项目登记表,

9 按单位、岗位(个人)、专项廉政风险建立台账,形成各级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要素。从事物发展的逻辑顺序上看,风险防控包括“防”和“控”两个不同概念,是同一个工作方向上的两个阶段。“防”是立足把工作做在风险未发生之前,类似“扎篱笆”,“防”的工作做好了,是风险防控的理想境界。“控”是把工作做在风险尚未转化为腐败之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腐败隐患。总之,要通过采取防控措施,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事前防范、有效监控、及时化解的功能作用。根据风险因素的共同属性、风险类别的差异以及风险形成过程,可分别采取基础防控、分类防控、预警防控的办法,形成基础、分类、预警“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基础防控。基础防控注重“防”。主要内容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常规工作,整合反腐倡廉各要素资源,切实打牢防控廉政风险的坚实基础。

分类防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和重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提高防控效果。针对单位风险,主要监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过程,同时针对单位主管业务的特点,抓住工作流程中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针对岗位(个人)风险,重点研究加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细化“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制度,用制度制约自由裁量权过大、暗箱操作的问题;针对专项风险,认真研究一个领域或系统存在的共

10 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过程全方位防控措施,对所涉及单位明确防控责任,形成防控合力。

预警防控。预警防控重在“控”,是廉政风险防控过程中一项贯穿始终的动态监测防控措施。预警防控的特点是注重时效性,必须建立一套廉政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机制。首先,建立廉政风险信息系统,广泛收集预警信息,对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监控。其次,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风险预警,运用相关处置措施,认真纠正存在问题,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三、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保障要素。在廉政风险防控过程中,必须形成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应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检查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系统。

责任追究机制。对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不认真开展工作,不积极防控廉政风险,导致单位和岗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按

11 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修正优化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推进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动态修正优化机制,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当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国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试点工作,通过预防关口前移,查找风险部位、界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系统等方式,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 2007 年上半年开始,北京市崇文区探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2008 年,北京市、吉林省、河北省、江西省、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陆续开展此项工作。2010 年 1 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从机制和建设的高度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 年 1 月,贺国强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此项工作。随后,国家预防腐败局在 2011 年度工作要点中将其列为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安排和部署。2012 年在中央纪委的部署下,以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为抓手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国上下全面展开。但是,通过对全国各地实践经验的深入分析,我们看到这项工作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仍有深化拓展的空间和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防控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防控工作流于形式。调研中发现,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对廉政风险防控的

12 重要性存在偏差,认为只有业务工作和经济发展才是实实在在的,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务虚的。他们并没有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创新,缺乏紧迫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关键措施。有的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够重视,认为这是纪检部门的事,不愿管、不想管,被动应付,消极防控,流于形式。有的党员干部认为查找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腐败点,担心大范围查找和公开风险点会给本单位或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引火烧身。有的对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存有反感情绪、抵触心理和敷衍心态,导致风险点查找不精细,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防控效果不明显。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某些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走过场和应付了事的现象。

(二)防控工作实效性不强

部分单位在查找风险时缺乏针对性,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如在查找思想道德风险时,基本上都能找到存在的风险(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人生价值观不够端正、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不够牢固、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等)并列入防控范围,但也仅仅是“查找”和“列入”,能够真正入脑入心并注意有效防范的人相对较少,而且缺乏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

(三)廉政风险相关机制设计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信息收集和发现机制方面。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虽然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但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定期

13 分析、教育提醒、责任追究、考核评估等配套制度仍不健全,多数廉政风险信息主要是来自信访举报和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渠道。由于举报人对于国家政策和法律认知与了解的程度不同,以及个人对于重大事项报告的表述方式存在着主观随意性,导致我们被动接收廉政风险信息的比例过大,往往错过了发现那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最佳时机,从而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实际成效。

(四)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设置科学化水平不高。

一是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与科技手段的结合不够,存在着“两张皮”现象。有的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工作性质、岗位风险、发展要求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制定的制度难以与岗位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有的在防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上不愿把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科技手段,运用到包括廉政教育、风险预警及处置、检查考核、监督问责等内容的防控制度体系各个环节,以提升风险防控手段的科技含量。二是制定的一些风险防控制度规范性不强,尤其是检查考核制度缺乏客观具体的标准。如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相关制度中,对于如何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以及违反规定怎样进行惩罚等,没有具体规定;对于检查结果是否公开、怎样公开,以及怎样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相结合等,缺少刚性规定。

(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效果不佳。

一些部门、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通常先由材料班子负责参考其他单位的样板模式起草,然后征求各处(科)室意见进行修改、再由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印发执行的程序。这其中,多数

14 职工对这项工作不太关心和了解,即使有的部门和单位召开一些座谈会,由于信息不对称,一般职工也很难提出一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而言,由于不能参与防控机制建设的过程,也就无法根据亲身感受指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不足与缺失。这样制定出来的相关制度与机制,理论上讲起来头头是道,执行起来却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至于如何解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问题,由于监控措施不得力,虚监、弱监、失监、难监等问题较为突出,也就产生不了群防群控的良好效应。

四、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路径选择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性地推进这项工作。

(一)抓住关键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党和政府各方面权力的掌管者和行使者,面对各种诱惑,本身存在思想道德风险,往往因为出于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亲情请托等情况,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导致权力行使结果不公平,使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 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党政干部如果不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格自律,那么,即使查找到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并且有防控措施,也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所以要坚持教育为先,,应当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使公职人员真正从思想深处认同廉洁从政的理念,重点是

15 教育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和本质,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一要加强公职人员的任前教育,综合运用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廉政宣誓等形式,使公职人员熟知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二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履职教育,紧密结合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提醒、事后回顾等教育。特别要注重发挥好典型的教育作用,不仅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使领导干部从中引以为戒,更要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公职人员学有榜样,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加强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通过发学习资料、网络教育、手机短信等,进行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同时,树立“找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通过广泛收集同类岗位曾经发生的案例,因岗施教、因人施教,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能真正从思想上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来对待,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形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推进、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推进格局。领导干部带头查找单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主体

16 责任,自觉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部门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具体来讲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廉政风险意识的培养,要把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融入到地方政府公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增强公务员反腐倡廉的责任感,提高警惕性,增强敬畏性;其次,是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理想信念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的观念,真正从价值观#人生观上解决问题;再次,针对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特点,搞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在一切公务活动中,做到恪尽职守,公正廉洁,服务人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廉政规定,把握时代发展方向$同时对教育过程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分解,在形式上要多样#规范和严谨,教育内容也要让受教育者易于接纳和吸收。

(二)突出着力点,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际成效。 应抓住执掌审批权的职能部门、权力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敏感岗位,围绕六个方面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职权明晰化。要通过开展权力清理和梳理,编制权力目录或清单;清晰界定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建立科学高效的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二是审批流程化。要对现有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通过改进办事流程,理顺部门职能,严格执行标准,划清职责边界,促使审批流程化、标准化、透明化。三是制度规范化。要形成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一整套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体系,配套完善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

17 查评估等机制。四是决策民主化。要在进行决策前深入调研,掌握真实情况,保证重大决策始终沿着民主的轨道运行。五是用权透明化。要借助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促使权力信息流动公开化,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是结果公开化。要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预警处置的结果及时公开,构建廉政风险监督网络。

(三)夯实落脚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常态化。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修改风险防控内容与防控重点,建立以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三道防线”,动态跟踪廉政风险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调整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从而不断推进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建立廉情预警机制。结合一个时期、一个阶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实施即时预警和重点防控,实现对廉政风险的超前预警、超前防范,切实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拓展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切实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定期召开会议、网站平台等方式,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并采用会议形式公开反馈。此外,还要改进监督检查的方法,采取随机检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地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

18 作的具体措施。四是建立社会评价机制。要采取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五是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到廉政风险防控岗位责任机制中,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点面防控、逐级负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就落实到哪里,确保每一个风险点有人抓、有人管,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检查考核之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要采用定期自查、年度检查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等行为,要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等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找准结合点,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各项工作良性互动。

首先,找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党的建设的各个层面,许多岗位与重大决策、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和行政执法等权力行使密不可分,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极大。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始终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权力行使存在的风险,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使各项工作职责更加清

19 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从而达到既保护党员干部,又能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目的。其次,找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结合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载体。把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为一体,界定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范围,强化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使各级责任主体明确应该“抓什么”和“怎么抓”,有利于调动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再次,找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立足于本职岗位,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否则机制的运行就成了“空中楼阁”。从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出发,把风险防范的工作要求转化为各个工作主体的自觉行为,可以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防控转变,避免出现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从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出发,规范业务工作各环节的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把风险防范融入业务工作运行流程,可以有效地促进勤政与廉政,从而产生“以廉促政”的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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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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