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差培训解读

2020-03-02 20:51: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补差培训解读

为了适应新公约的要求,船员在过渡期内必须参加补差训,而不是以往的知识更新,经过不差培训,过渡到《11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船员参加过渡期补差培训和适任培训的主要依据

1、一次性参加合格证培训和适任培训,可在接下去申请换取11规则适任证书:由于Z01的补差培训是强制性的;Z0

7、Z08今后每一位船员都需持有(最后期限是2013年底,从2014年1月1日起,任何海船船员都需持有Z0

7、Z08方可上船任职),因此也是强制性的。 其中Z0

2、Z0

4、Z05由B0

2、B0

4、B05直接

2、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及考试合格后,获得“培训证明”船长及驾驶员、轮机长及轮机员参加了过渡期适任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给“培训证明”。学员凭“培训证明”,以及新换发的合格证(Z0

1、Z0

2、Z0

4、Z0

5、Z0

7、Z08,船长多一个Z06),可向主管机关申请对应航区的“11规则”适任证书。

一次性参加合格证培训和适任培训,可在接下去申请换取11规则适任证书:由于Z01的补差培训是强制性的;Z0

7、Z08今后每一位船员都需持有(最后期限是2013年底,从2014年1月1日起,任何海船船员都需持有Z0

7、Z08方可上船任职),因此也是强制性的。 其中Z0

2、Z0

4、Z05由B0

2、B0

4、B05直接

2012年1月1日前已在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之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海上服务资历,或者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并按保安计划履行过保安职责的,可在2014年1月1日前直接申请签发《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Z0

7、Z08)。(此规定摘自《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2014年1月1日起,Z0

7、Z08不再接受申请直接签发,而都需培训考试。

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11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原持有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换证工作。

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11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

船员补差培训

《英语专业解读》培训心得体会

新课标解读培训总结

解读培训新名词(推荐)

干部培训纲要解读

培优补差

补差工作计划

培优补差

补差计划

培优补差

《补差培训解读.doc》
补差培训解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