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

2020-03-01 21:18: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合同管理规定

1、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投资协

议、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管理按本规定办理。

2、集团法务专员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

各业务部门按具体分工,负责合同的实际履行。

3、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主办部门起草或收到合同文本后,应

当在签订日 5个工作日前送法务专员审查,并附送起草说明和 合同形成的有关背景资料。

格式合同或常用合同如无特殊变更,可不报审。

4、法务专员收到合同文本后,一般应当在

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主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可以相应缩

短审查期限。

5、需要法务专员参与合同谈判的,主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个工

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务专员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 容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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