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03年~农村人畜饮水

2020-03-03 10:46: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辽宁省2003年~2005年农村人畜饮水

国债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纠正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712号)要求,为全面整改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促进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对今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对我省2003年~2005年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存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3年至2005年我省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

2003年至2005年,我省分6批下达了各年度人畜饮水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工程计划。工程计划总投资35817.51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31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717.51万元。解决70个县(区)、2065个村、287949户、1040535人口、大牲口479502头的饮水问题。这些项目的实施,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巨大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一是减少了疾病,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二是解放了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三是改善了环境,推进了新型农村建设;四是解决了困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我省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在项目的实施过

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我省2003年~2005年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专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不规范:一是申报不规范;二是实施不规范;三是管理不规范。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存在多方面因素。从主观原因来看,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到位,部分地区制度执行不严格。从客观原因来看,一是资金比较紧张,实际工作中经费不足。我省东、西部山区由于县域经济欠发达,无力解决配套资金。当地群众收入低,除投工投劳外,自筹资金非常困难,致使工程建设滞后,难以及时发挥工程效益。二是工程管理水平落后。目前,虽然我省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工作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受到当前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现状制约,部分群众对市场经济体制不适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工作困难仍然较大。

二、核查整改情况

针对北京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辽宁省农村人畜饮水国债资金项目专项核查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派出联合工作组,深入市、县和工程现场,通过调查走访和座谈等方式,从申报过程、工程实施、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验收运行、实地察看等六个方面对农村人畜饮水国债资金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从五个方面对各地进行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一是标准和范围的问题,要求各市逐个项目进行复核,落实整改措施,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在“十一五”规划的修编过程中,也要进行相应复核。其二是设计环节存在的问题,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必须选

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其三是在报送年度计划中要保证年度建议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和上一年度工作总结这四个方面材料的完整性。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要落实到村和户,要签订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责任书,要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不能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如确需变更,必须履行投资计划调整和实施方案修编审批程序。三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项目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方式、存储、项目核算都要按照规程来进行,避免截留、挪用。对于挪用资金的,要限期归还。对于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各地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落实工作。对于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坚决纠正重复申报问题。对于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的问题和其他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按照财金纪律办理。四是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验收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项目竣工,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由于近几年配套资金到位差,延缓了验收工作,要创造条件加强验收工作。对于竣工后的水质问题,一定要进行检验,对于不达标的,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于验收卡受益人数与实施方案不符的问题,要做出合理的说明。五是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工程建后管理问题,要落实责任制,合理确定水费并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半拉子工程。

1、关于项目申报阶段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申报的项目不符合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标准和范围问题。按照核查报告,我省2003年~2005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共计41

个村不符合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项目申报的标准或范围,涉及国债资金572万元。对于乡镇政府所在地是否属于农村饮水解困项目范围问题,主要涉及阜新市7个乡镇政府辐射周边10个村,国债资金400万元。根据调查,阜蒙县的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高氟水地区,彰武县的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为水量严重不足地区,此工程项目是为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进行申报的,符合《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计投资[2000]1359号)第二条的规定和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意见的通知》(水农[2003]503号)的要求,应为农村饮水工程解决范围;对于国债资金补助过的项目进行重复补助问题,共涉及4个村,国债资金25万元。经过调查辽阳市宏伟区项目2003年和2004年申报的是同一个村的两个自然屯,不应属于重复申报之列,抚顺市的2个村确属重复申报之列,计划在2008年由市本级列支7万元解决;对于自家有井水、水量充足、且非水源型氟病区的项目,共涉及21个村,国债资金71万元。根据现场核查,确有少数农户居住地有浅层地下水,自建有压水井,可解决自家饮水问题。但大部分农户的人畜饮水确实存在很大困难,特别是干旱季节,缺水情况更为严重。当地政府根据群众需求,集中建设饮水基本井工程,解决人畜吃水困难。

二是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环节不规范问题。针对我省农村基本饮水井工程点多、面广、群众居住分散、单项工程造价低等特点,我省采取以市为单位编制可研报告,由省水利厅提出审查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然后上报国家。这种上报、审批程序,符合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要求,也符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

阶段,由于涉及到14个地级市、70多个县(市、区),如果全部实施方案均由省审批,则审批周期较长,不利于工程实施。因此我省采取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由市水利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方式,同时上报省备案。

2、工程实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是对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在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中,我省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大都采取对主要的材料和设备由县里进行集中采购,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县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实行巡回监理制。部分规模较小或较为分散的项目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这次进行了严肃整改。

二是对于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经过审批问题。针对核查中发现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即变更项目建设地点的问题,各地已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的要求对变更的项目进行补充、完善了报批手续,由县(市、区)向市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由市批复,同时报省备案。

3、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对于滞留项目专项资金问题。对国债资金拨付不及时和存在滞留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市、县财政困难,指标抵顶不能按时拨付到位,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已责成各有关市认真核查整改。目前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已将拖欠的国债资金拨付到位,如辽阳市的辽阳县、灯塔市和弓长岭区在整改后滞留国债分别于今年到位100万元、50万元和84万元。对国债资金尚未拨付到位的县(市、区),我省将继续采取措施,确保拨付到位。

二是对于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问题。锦州北镇市在2003年第

一批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中列支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费用2.81万元(其中国债资金0.7万元),用于日常经费支出问题。通过整改,北镇市已追加财政经费指标3万元,原支出钱款已返回原渠道,用于工程建设。营口大石桥市挪用1.46万元国债资金问题,已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将挪用的资金全额返还。本溪市南芬区2003年国债资金补助的15万元用于部队饮水工程补助。近两年区里已用自有资金完成计划的5处工程,使5个自然屯的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通过调研发现,由于2000年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人畜因旱饮水困难问题,在干旱年份的严重缺水地区,由于找不到合适的水源,部分地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人畜饮水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原有人畜饮水工程维修改造,进行洗井、更换提水设备等。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已责成各市完善项目变更手续,同时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对于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尚未完工的部分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要求市、县(市、区)采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完善工程,加快工程受益。由于部分市、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因此,在地方政府克服财政困难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的同时,部分地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组织发动受益群众出工投劳建设饮水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受益群众筹集一部分资金,保证工程尽快完工受益。

四是对于项目重复申报问题。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郑家村前郑屯2003年饮水解困项目投资国债资金13万元,仅解决了前郑屯116户、459口人的饮水问题,还有234户、663口人的饮水问题因资金问题而

未得到解决。2005年工程项目所列郑家村的工程受益区,将前郑屯余下的234户、663口人延续申报,纳入规划解决范畴,不属于重复申报。

五是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问题。2000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持续干旱,当地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因此当地政府在工程项目已列入省里计划但国债资金尚未拨付到位的情况下,从其它经费中以现金借给人畜饮水工程施工单位,提前进行工程建设。待项目批复、工程资金到位后,再以现金返还,因此出现了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及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抚顺市清原县南山城工程,在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由镇政府从其它经费中以现金借给施工单位,项目批复工程款到位后,又以现金还给镇政府。今后我省将要求各项目法人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对于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工程款以白条形式支出问题。人畜饮水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国家、省、市、县(市、区)财政和受益群众自筹共同组成,对于市以上资金,由县级财政将上级财政下达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但对于规模较大或由当地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工程,除了受益群众自筹的部分资金外,还有部分需当地村民投工投劳折资产生,由于村民个人无法提供正规的财务报销凭证,因此出现了“白条”支出现象。今后我省将加大对群众自筹资金部分的监管力度,保证费用支出的合理合法。

5、验收、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对于项目完工但未及时验收问题。我省已要求各地加强项目竣工的验收工作,对完工的项目及时验收。在县(市、区)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市里组织复验,最后由省里统一组织抽验。对于未及时验收的市、县,通过整改已在逐步验收,我们已下发了文件,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所有完工工程基本完成验收。

二是对于部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没有办理移交手续,建后管理维护制度不完善问题。通过此次整改,相关地区都在抓紧时间履行移交手续。在项目建后的管理维护制度方面,各地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和项目的具体特点,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变过去的责任管理为经济合同管理,实现产权和经营权分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到人。在水价管理上,实行新水新价,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按价收费。目前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工作得到很大发展,有效地保证了工程长效运行和效益发挥。

三是对于部分项目竣工后未经过水质检验部门检验、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问题。这一类问题数量较少,我省各地所建工程一般均在水源井完工后投入使用前,经过水质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于沈阳市东陵区2004年人畜饮水项目中存在的5个村水质不达标问题,当地政府非常重视,计划由地方财政投资尽快加以解决,保证群众的饮水安全。

6、实地察看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中的问题。通过核查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各市逐个项目落实了解情况。对尚未完工的工程抓紧时间建设,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

二是饮水工程定时供水问题。根据我省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基本采用定时供水的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和措施

通过这次核查整改,充分揭示出我省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使我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我们提出下一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严格规范工程前期管理、建设施工、建后管理与运行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使我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1、切实加强领导

省委、省政府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领导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省政府已于2004年和2005年专题安排防氟改水资金11888万元,重点解决我省中、重病区群众重喝高氟水的问题。截止到2006年底,我省中、重病区86万群众重喝高氟水的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2006年,省政府分两年又专题安排防病改水资金10000万元,计划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全省中、重病区防病改水工程建设任务,2008年上半年可使全省中、重病区55.39万人喝上放心水。今年年初省政府在正常安排8848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基础上,又追加了7000万元用于加快解决辽西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市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

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密切配合协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对于饮水工程建设用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用电、水源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等方面均要落实各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水利厅专门成立了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心,给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今年我省西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电和运行管理用电已按农村照明用电计价,降低了供水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

3、制定管理办法

在我省即将出台的《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我们从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资金的筹措与使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建后管理与维护等几个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给予了严格要求。明确了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饮水工程的正常建设和运行。

4、加大投资力度,拓宽投资渠道

在资金筹集上将采取省、市、县(市、区)财政投入和受益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并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去年,我省已拿出4125万元对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家专项资金进行配套,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各市也加大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资力度,鞍山市在今年市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资金,解决20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

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放

开、搞活农村供水市场,制定优惠政策,努力吸纳个体、企业等社会投资和外资共同开发、经营农村供水市场。省以上资金重点用于水源工程建设和机泵设备的配套以及主管路工程,地方财政配套用于解决干、支管路和配电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受益群众负责进户管路和土方工程的投工投劳。

5、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和效益

今年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强辽西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对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资金检查、资金监管提出了相关要求。在省以上资金到位后,市、县均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必须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制定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防止挪用和滞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6、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标准

一是参照基建程序推行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项目法人“四制”制度。

二是对所需机泵设备、输水管材、微机给水设备等实行集中采购,避免劣质材料、设备进入工程。

三是要求市、县建立质量监督机制,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在日常工程中,重点建立检查、抽查、通报、总结及奖罚等5项制度,及时掌握面上和点上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在资金安排上采取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新措施。

7、建立工程管理与运行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管好用好工程是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在工程规划设计之前,对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投工投劳和水价方案等,要广泛征求群众意

见,要让群众积极参与,尊重群众意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工程建设中,要明晰工程所有权与经营权,落实好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明确水价、收费办法以及服务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8、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农村学校等媒介,传播农村饮水安全知识,开展饮水卫生和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管理及水价、水费等,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使广大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改变传统、陈旧、落后的观念,树立水的商品意识和饮用卫生安全水的健康意识。

特此报告。

附件:

1、辽宁省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复核和处理情况汇总表1

2、辽宁省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复核和处理情况汇总表2

3、辽宁省农村人畜饮水国债项目复核和处理情况汇总表3

二○○七年八月八日

年人畜饮水绩效评价

人畜饮水管理制度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报告

县级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细则

人畜饮水工程合同

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

《关于辽宁省2003年~农村人畜饮水.doc》
关于辽宁省2003年~农村人畜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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