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020-03-03 09:03: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编号:

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陵川县附城地税所情况介绍 陵川县附城地税所位于晋城市陵川县附城村,承担着附城镇和西河底镇的地方税收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附城地税所负责对附城镇500纳税户实行税收征管工作,其中有30户企业,470户个体工商户,2016年全年税收达……万元,2017年全年税收达……万元,坚持依法收税,严格执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2018年,附城地税所在职干部职工3人,其中中共党员2人,所长薛长陵在职15年,主要职责是:1).负责所内的全面工作,认真落实区局

2 布置的各项工作。所内分工明确,制度落实得力,工作效率高;2).积极完成县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和规费任务,认真分析税源状况,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督促各项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3).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办理涉税事宜,坚持依法办事,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使征管工作进一步规范;4).开展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有计划的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先创优活动;5).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并认真组织实施,学习有计划,落实要到位;6).负责落实廉政监督机制,提

3 高反腐倡廉能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过好廉政关;7).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进行税收宣传、辅导、咨询,严格执行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8).负责组织召开所务会、民主生活会、廉政座谈会,以及全所总结考评工作;9).及时传达区局的会议精神,并积极组织实施,民主生活会一年两次,做好总结上报工作;10).负责单位财产的管理和使用,配合区局做好审查工作,保证财产的安全,无重大事故;11).做好信息和调研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和调研任务;12).认真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按时保质

高效完成。

副所长靳贵堂在地税岗位已经工作10年,主要职责是:1).协助所长做好科里工作,积极配合,认真完成所内的各项任务指标;2).完成所长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和规费,掌握税源分布,完成各项税收和规费任务;3).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咨询,确保纳税人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办理涉税事宜,严格执行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4).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开展对所管辖纳税单位进行纳税评估,掌握管户情况及相关经营情况变

5 动信息,采集有关征管资料并加以整理归档;5).对管辖纳税单位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6).负责对管辖纳税单位进行日常税务检查和专项检查,使用发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7).完成所长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科员杨红旗在职25年,工作职责是对管户的管理和征收。三人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守其序,始终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 作为陵川县地方税务局的基层税务部门,附城地税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完成县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和规费,管户底数清楚,各类管户台帐、征收台帐、欠税台帐等记载及

时、准确;

(二) 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咨询,确保纳税人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涉税事宜;

(三)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开展对所管辖纳税单位进行纳税评估,加强税源管理,掌握税源变化,及时采集税收征管信息,认真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关征管建议,管户档案资料齐全;

(四)对管辖纳税单位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

(五)负责对管辖纳税单位进行日常税务检查和专项检查;使用发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六)负责对辖区内漏征漏管户的

清理整顿工作;

(七)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

作。

自1994年富城地税所开展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先进单位、标准化税务所等荣誉,并在2011年至今一直被评为市局工人先锋号单位。

说 明

一、合同文本必须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二、此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签订,无书面委托代签无效。

甲方(聘用单位):单位名称

9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登记证号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确立聘用关系,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属以下第 种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中长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结束时止。

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10 (一)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按照岗位职责承担责任,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本岗位职责如下:

三、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乙方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

(三)乙方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甲方可以按规定对乙方做出适当的处分、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11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保健用品,并按照规定保障乙方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权利。

五、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依据乙方的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

(二)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终止、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调转手续。

(三)乙方应享受的工时、公休节假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内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12 (二)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被撤销或乙方死亡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14 (八)乙方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重大科研项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将给甲方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违约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追偿培训费。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

(五)款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以 15 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以连续受聘于甲方的时间计算。乙方如系甲方原固定职工,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的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

八、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自争议发生起60日内向当地同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执行。本合同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由鉴证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核签证。

16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聘用合同变更(续订)书

年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日 月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第 号聘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续订):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

因乙方(或甲方) ,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 )款第 项条件,双方协商同意(或甲方单方、乙方单方)于 年 月 日起解除第 号聘用合同。其中涉及经济补偿等有关事宜的,按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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