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施工方案

2020-03-03 17:39: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船舶安全施工方案

8.1 船舶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8.1.1 使用证件齐全且有效的船舶用于工程的施工,并在进场前进行严格的检查,当场检查船舶的证件和船舶自身的安全情况,合格后方可进场。

8.1.2 进场前必须对船舶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介绍公司的船舶安全生产常识及防潮、防台风应急预案,并登记造册。

8.1.3 进入施工现场后每个船舶应与船机调度接头,建立相互联系机制。

8.1.4 船舶参与工程施工后应当听从船机调度的指挥,船机调度应当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将出现大风天气时应提前通知施工船舶进行避风。

8.1.5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船舶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船舶安全施工。

8.2 台风应急预案

台风是一种有巨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我国沿海,特别是南海的6-10月,是热带气旋(以下简称台风)盛行的季节。为了减少台风灾害损失、确保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首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8.2.1 应急准备工作

为使防台风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和正常进行,成立公司与项目部两级防潮、防台风领导小组。

8.2.1.1 项目部要成立行政第一负责人为首的船机防潮、防台风组织机构,负责船机防潮、防台风工作的实施。

8.2.1.2 项目部要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和船舶作业海域(地点),于每年的5月底前制定“船舶防潮、防台风的安全措施”,报公司防潮、防台风领导小组。

8.2.1.3 工地的船舶名称、性能、数量和值班船的通讯方式、电话号码都要报公司防潮、防台风领导小组。

8.2.1.4 组织职工学习有关防潮、防台风知识和上级有关文件。各部门和船舶应认真学习、执行交通部颁发的“船舶防潮、防台风技术操作规程”和当地港监部门有关船舶防潮、防台风的各项技术要求。

8.2.1.5 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各船舶对本船主、副机、锚机、驾驶、通讯、导航、消防救生设备及锚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影响防潮、防台风安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技术状况。

8.2.2 职责

8.2.2.1 公司对船机防潮、防台风工作负全面职责,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工作。

8.2.2.2 公司总工程师(公司防台防风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防潮、防台风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潮、防台风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指导工作,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工作。

8.2.2.3 公司主管船机的物资设备部部长负责组织鉴定船机技术状态,并督促改善,做好防潮、防台风工作。

8.2.2.4 工程技术部负责船机防潮、防台风的指挥工作,建立通讯网络。保持与各项目部的联系,跟踪防潮、防台风信息,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及时传达有关指令。

8.2.2.5 工程技术部负责接收气象信息,将台风警报及路径预报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正确下达拖航调度令,协助作好防潮、防台风工作。

8.2.2.6 项目经理部负责船机防潮、防台风现场的全面组织实施和具体指挥,提前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各有关部门防潮、防台风的有关规定,对进入所辖区或单位的船机安全负全责。

8.2.2.7 各船机船长和机械的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防潮、防台风调度令,负责本船机的安全,按照防潮、防台风有关规定做好防台工作。

8.2.3 实施

8.2.3.1 确保防潮、防台风设备及资源的配备,并保证性能良好,项目部根据施工特点在防潮、防台风前落实如下设备和资源:防台拖轮、交通船、快艇;陆地救援车辆;防潮、防台风通讯设备;医疗设备(担架、急救药品等);防台锚、缆、卡环、燃油、淡水和食物等。

8.2.3.2 项目部认真制定、执行防台措施计划,在台风季来到前或新开工地船机设备进场前调查船舶锚泊区,选好船舶(机械)防台避风点,并绘图上墙且传达到每条船舶和司机手里。在台风到来之前,组织一次防潮、防台风检查,必要时进行一次演习。

8.2.3.3 当台风到来之前,项目部防潮、防台风指挥小组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台风动向,按职责分工做好防台动员和准备,主动与气象、港监方面联络,并要注意加强收听气象预报。

8.2.3.4 当台风中心移到距船舶施工现场600km的海面时或港口气象台悬挂1号风球时,项目经理部防潮、防台风指挥小组应做出船舶防台决策的命令,各种大小船舶立即停止作业、开始备航,按防潮、防台风部署计划进入避风地带抛锚。

8.2.3.5 船舶在防潮、防台风锚地避风抗台时,应24小时轮流值班,坚守值班岗位,认真收听VHF电话,做好气象记录,随时向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汇报本船防台情况,随时注意观测周围

船舶动态。检查船舶有无走锚现象。在锚地避风的船舶,船长可根据海域或水流情况,有权选择本船抛锚避风形式。无论是采用任何抛锚形式,锚缆长度最少不得小于150米。

8.2.3.6 项目部充分利用各种通讯手段,保持与公司、船舶之间的联络,随时掌握本单位船机、人身情况,并向公司汇报。锚泊后的船舶主动按时与调度(项目部)保持通讯畅通和联系。

8.2.3.7 在台风严重威胁中,公司防潮、防台风小组昼夜值班,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2.3.8 台风过后,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询问受台风袭击船舶和设备状况;提示离开避风锚地船舶服从港监指挥,注意潮汐异常和浮标;做好抗台工作记录、小结,记入档案薄。

8.3避风、救险措施 8.3.1避风锚地

8.3.1.1避风锚地选在黄骅港3000吨码头及天津港。

8.3.1.2施工船舶应听从调度室统一指挥驶往规定的锚地避风。 8.3.1.3运料途中的运输船就近避风。 8.3.2施工现场安排

8.3.2.1施工前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实地考察,选择合适的船舶避风锚地,根据现场非自航船舶尺度和数量配备满足功率的拖轮。编制避台拖航计划,届时按计划有条不紊的拖航。

8.3.2.2施工船舶锚机锚缆的配备要适应现场海域海况条件。 8.3.2.3施工期间,出现险情及时与黄骅海事局救护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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