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办法

2020-03-02 02:26: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加强集团内部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会议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集团公司安环部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三)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四)根据政府生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贯彻执行政府安监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五)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通报较大以上事故,听取对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提出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

七)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安排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在非例会期间,安委会在有必要的时候可组织全体或部分成员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事项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处理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会议规则

一)安委会定期会议原则上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二)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未能出席的委员需书面请假。

三)对会议议题表决时,须经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一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第五条 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在会议前准备好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并报集团公司安环部备案。

第七条 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会议或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条例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解决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和安排。

第九条 会议应当做好相关记录,会议决议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相关材料由安环部按规定存档、保管。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例会总结

安全生产例会程序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发言稿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发言稿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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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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