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辅导员职责等

2020-03-03 16:02: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辅导员的职责及工作任务„

一、大队辅导员的职责:

(一)大队辅导员在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兴趣爱好,设计和组织少先队的活动,用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队辅导员每学期初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社会宣传报导少先队活动,及文艺、科技、体育、卫生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大队辅导员有责任检查、指导中队辅导员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了解活动信息,要深入各中队参加队的活动,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四)大队辅导员要做队员的知心朋友,在少年儿童中,经常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心理情绪,特长爱好,需要追求,不断改善少先队工作。

(五)大队辅导员有责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队员学习、生活实际办好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引导队员改善和丰富课余生活;负责活动课程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六)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个案积累。

(七)每学年初召开少代会进行大队改选。大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让队员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大队辅导员要定期指导队干部制定计划、组织活动、发展队员、奖励处分等。大队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遇重大节日应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八)大队辅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含班、队会);负责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含国旗下讲话安排);抓好升旗手训练工作,使其成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

(九)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接受校长委派的临时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二、辅导员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大(中)队委员会或小队制定并落实各项少先队工作计划,开展活动和工作。

(二)培养少先队集体、少先队干部和积极分子,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健康,发展他们的兴趣与特长。

(三)了解掌握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和学校行政反映。

(四)妥善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主动向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争取广泛的支持和帮助。

(五)大队辅导员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工作,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各级总辅导员按照上级团委和少工委的安排,在学校团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中心校少先队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下级少先队组织和辅导员开展工作。

三、学校少先队总辅导员待遇:

少先队总辅导员享受学校教导主任待遇,参加学校校务会议。如第一年被聘为少先队总辅导员,则作为代理辅导员,代理期为一年,代理期间,不享受教导主任相同待遇,但可以享受岗位津贴。代理期满,续聘为少先队总辅导员的,可享受教导主任同等待遇,如代理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则不续聘,岗位津贴自然取消。

四、总(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

总(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从事少先队工作时间至少要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相当于所在单位或学校平均工作量或课时数的三分之二);学校规模较小的,少先队工作时间可适当减少。如辅导员兼课较多,超过部分按照超工作量对待。

五、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报上级少工委备案。

六、考核的内容:

考核的内容按照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七、考核的实施:

学校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总(大)队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辅导员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教师聘任、评选先进时,辅导员的少先队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九、表彰与奖励

经正式聘请,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总(大、中)队辅导员。 表彰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正直,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认真做好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努力钻研少先队业务,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在少先队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意识,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有理论研究成果。其中,推荐为市“优秀辅导员”至少要有一篇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表彰。

(五)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评为优秀。

(六)申报上级表彰的优秀辅导员必须为同级优秀辅导员。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表彰。

十、辅导员的培训 培训的原则及形式:

辅导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培训的方式采取理论知识教育和参观考察、实地观摩相结合,重在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分为上岗前的资格培训,在岗期间的业务轮训和更新知识的专项培训等。 辅导员上岗培训:

辅导员上岗培训由北京市少工委每年统一组织,并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北京市少工委验印的《北京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费用:

辅导员业务培训经费应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承担。 十

一、管理与监督

学校团组织负责少先队辅导员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团组织要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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