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要求

2020-03-03 10:23: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写稿基本要求

1.书稿内容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所采用的资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

2.书稿内容应注意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民族尊严,保护国家机密,不得有与我国现行政策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或提法。

3.无宣传色情、凶杀、封建迷信和格调低下的内容。

4.著作稿要求读者对象明确,主题突出,题材取舍详简适中,结构合理,说理清楚,层次分明(层次不宜过多),书名准确;各级标题与内容相符。

5.文字通顺、简明、精练,无逻辑性错误。

6.不得剽窃、抄袭他人著作。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引用他人的资料、数据、图表,应以脚注或参考文献形式注明出处(包括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7.翻译稿应正确地表达原意,无错译、漏译。对于原书中不易为我国读者理解、有损我国人民感情或有悖于我国人民公认的道德传统的个别措词和提法,应根据翻译书读者对象的不同进行恰当处理。原著内容有个别科学性错误或问题,可加注或在前言、后记中说明,明显的排版错误可直接在译稿中改正,不必加译者注(但必须用铅笔注明,以便审核)。

8.书稿必须符合“齐、清、定”要求,即文稿(包括正文前后的辅文)、图稿齐全;稿面整齐,书写清楚,标注明确、易辨,删改清晰不乱;文、图内容已确定,不存在遗留问题,无需再作增删和修改。

2.中文稿件的书写

1.文稿一律采用16开单面方格稿纸。一部书稿采用统一规格稿纸,每页稿纸不能随意接长、截短,或加贴浮签、纸条。

2.一律用蓝色墨水钢笔缮写,凡不需排印或采用特殊排版的说明性文字、符号和线条可用铅笔标注,以示区别。勿用复写稿、油印稿或复印稿。

3.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字一格,标点及一般符号占一格。破折号、省略号占两格。 正文起段空二格,回行顶格,篇章另页纸开始。

4.一律用简化汉字,简化字应以国家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为准,勿用非规范化简化字,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用古字、繁体字或日文汉字,请用铅笔注明。

5.外文字母用仿印刷体书写,在易混淆字母旁用铅笔注明文别(如英、俄、希文等)及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德文的花体字母,英文的草体字母如与一般外文符号相似时,要特别注意写清楚,并用铅笔注明。

6.符号的上下角、标号及数码要大小分清,位置高低明显,字应小些,以便区别,尤其是角标的角标,更要格外注意写清。

7.夹在文中的分数和公式尽量不用叠式,改用斜式,如分数写为1/2,a=b/2等。

8.代表数量和物质类别等外文字母符号,需要用不同字体排印者,务请写清、注明;如需用草体或哥德体排字的字母则需用铅笔标明文种和字体。

9.生物种、属的拉丁学名及西文的参考文献,需要排印斜体字,请在其下划一横线。

10.文中需作解释的内容可在页末加呼应注(即页脚注),注码写于注处的右上角,各页单排加单括号,如1)、2)、„„,注文写于页下端,上面划一横线与正文隔开。

11.文中修改之处,务必书写勾画清楚,如涂改过多,请重新抄后再交稿,请他人抄过的原稿,必须经作者本人亲自仔细校过后才能交稿。

12.作者交稿应一-次定稿,尽力做到内容完善,而不要在交稿后在校样上作增删或重大修改。书稿每页注明页码,从头至尾统一,以免散失,并检查有无错、漏页。 3.序言、后记

序亦作序言、叙、引言;跋为后序,内容。体例与序言基本相同,只是排在书后。 序言包括丛书序、作者序、非作者序(非译者序,下同)以及译者序等。

著作书的相对排列顺序为:丛书非作者序、丛书序、本书非作者序、本书作者序。翻译书除译者序排在前面以外,其余顺序为:丛书序、非作者序、各版次作者序等,视所译原版本书情况而定。再版书则以新版序在前,旧版序在后的原则编排,几个人分别为书籍写序时,其先后次序由作者决定。 (A)丛书序言

1.属于丛书的图书往往有丛书序,用以对全套丛书的编写意图、范围、总体结构、共同体例等问题进行说明。

2.丛书序的标题一般是“《xxxx》丛书序”或“《xxxx丛书》序”等。

3.丛书序可由丛书编委会、丛书主编个人或邀请有关知名人士撰写,署编委会或人个名义;由出版社编写时,往往不署名。

4.丛书序言总是排在目录之前。 (B)非作者序言

1.非作者序是由他人,如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员或组织编写书的单位所撰写的序言,内容一般是推荐作品,对作品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介绍作者或书中研究的人物、事件等,也有指出作品不足之处的。切忌写成内容笼统、空泛或夸大的“模糊序言”或“吹捧序言”。

2.非作者序言的标题是“序”或“序言”,文后署撰写人姓名。 3.如借用某适合文章(无论该文章曾否在别处发表)充当序言,在文章标题之下外加括号注明“(代序)”二字。

4.非作者序总是放在目录之前。

5.非作者序如是针对整个丛书而写的,排在丛书序之前。 (C)作者序

1.作者个人撰写的序言,一般用以说明编写意图、中心内容、全书重点及特色、编写过程、编排和编写体例、适用范围以及对读者阅读的建议、再版更改情况说明、介绍协助编写的人员,以及致谢等。

2.作者序的标题一般是“序言”或“序”,比较简单的作者序有时也写作“前言”。当另有非作者撰写的序言时,为区别起见,可改用“前言”、“自序”或“作者序”等标题。

翻译书原作者专为中译本撰写的序言,标题为“中译本序”。

3.作者序一般不署名,如果为几位作者中的一人撰写,也可署该撰写人姓名。

4.作者序可根据具体情况排在目录之前或之后,一般排在目录之前。如若内容与正文直接连贯的,也可放在目录之后。

(D)译者序

1.译者序一般着重说明翻译意图,有时也包括某些翻译工作的事务性说明。

2.译者序一般以“译者序”为标题,内容比较简单的,有时也可以“译者前言”或“译者的话”光标题。

3.译者序总是排在目录之前。 (E)后记

后记又称“跋”或“编后语”,一般在大型工具书、论文汇编书或重要著作中使用,排在正文的最后。其内容比较灵活,可以评价书籍内容,也可以说明写作过程或编辑过程及其体会、感谢语和对读者的希望等。

作者、出版者、编辑者、译校者都可以写后记,但不是必须撰写的项目,只是对某些事体进行交代。序言中不便、不宜说明的事项,也可采取后记的形式加以说明。 4.封皮及文前辅文

书籍的封皮包括五个部分:即封面(封一)、前封里(封二)、底封里(封三)、封底(封四)和书脊。 文前辅文包括主书名页、附书名页、内容简介、目录、序言、后记等。

A.封 面

封面记载书名(包括丛书名、系列书总名)、卷(册)著(编)者、版次、出版社。

1.书名必须准确,力求简短,一般不加标点。副书名用不同字体或字号与书名区别(特殊情况下副书名也可不印于封面,仅印于扉页上)。

2.凡属丛书的一种或系列书的一个分册,必须在封面上印载丛书或系列书总名及分册的序号。同一套丛书或系列书的每一册,其开本、装帧、封面格式应统一。

3.封面上印载作者姓名,其后标明“著”、“编著”或“编译”等字样(集刊一般标编辑)。作者姓名一般不超过3名,其署名排列次序,由主要作者根据编写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交稿时写明。超过3名的一般在第一作者后加"等"字。

有主编、副主编的,封面上一般只印载主编姓名。

4.属于拉丁语系和斯拉夫语系国家的作者,其姓氏用汉字译名。名字(不论一个或一个以上)只列出首字母(大写并加缩写点),国籍(简称)用六角括号排于作者之前。

5.封面上一般不印载译者及审、校者姓名。

6.多卷(册)书必须在封面上标明第x册、第x卷等字样。

7.凡修订内容超过全书三分之一的为修订再版书,必须在封面标明第几版,不用修订版字样。初版书一律不标。

翻译书的版次按中译本排版次(如第一次中译本即使根据原版第二版译出,也是中译本的初版,封面不必标版次;第二次中译本即使根据原版第五版译出,中译本也称为第二版)。中译本不是初版,且与所译原版版次不同时。其原书版次以“原书第x版”的字样印载于封面左上角。

8.期刊封面上应标明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责任者、出版者;国际标准刊号,可以标示刊标,出版者标志等。

9.期刊刊名应置于封面,目次页和版权标示页的便于辨识的突出部位。卷的序号由1起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卷号。责任者以特定字体字号标示在封面下版位位置,出版者之上或之左。

10.封面上我社的名称一律采用标准体。

B.封 底

l.封底必须印中国标准书号及书的定价(也有印封面设计者及责任编辑姓名的)。

2.期刊封底页下部版位排放版权标识,上部位一般排放编委会名单,或征稿简则,或广告、启事等,也可空白。

C.书 脊 1.厚度大于或等于5mm的书脊要印载书名、出版社名。如分册或分卷,则册次、卷次也应印上,全套书统一。一般不印载副书名。

2.期刊厚度大于5mm,篇幅在80面以上(含80面)应平订,有刊脊。刊脊自上至下依次排印刊名,卷号,期号,出版年、月,出版者。

D.前封里、底封里

1.前封里和底封里也可印载丛书、多卷书或系列书各分册的简短介绍。

2.期刊中文目次页一般排在前封里(封二)或其后一页。英文目次页一般排在底封里(封三)。如果封二后的第一页为中文目次页,英文目次页可置于封二后第二页上,必要时也可置于封底版仅标识位置之上。

E.护 封

护封又称包封、护书纸,它包在书籍封面之外,具有保护和装饰封面作用,多用于精装书,较为考究的平装书也可加护封。

有的书在前封里后装订单张空白页,称单衬页,或装订在前封里之后,后封里之前的双张空白页,称双衬页或环衬。加衬页可使封面保持平整不易皱折,且有装饰作用。

F.书名页

书名页系指在图书正文之前载有完整书名信息的书页,或称“内封”、“里封面”、“副封面”。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

(A)主书名页正面(原称扉页) 1.主书名页正面应印载书名、副书名、版次、丛书名或系列书总名、卷册、著或编者姓名、翻译书的译者、校订者姓名、出版社名(我社采用标准体)和出版年份(用阿拉伯数字)。

2.一般书名字号略小于封面书名的字号,并列书名、副书名字号小于书名字号或用不同字体。副书名前一般加线条或括号,以区别于书名。

3.主书名页著作责任者名称采用全称,翻译书应包括原著作责任者的译名及翻译者姓名。所载著译者姓名不超过3名,其排列次序由著译者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交稿时写清。超过3名的在第一著译者后加“等”字。

4.主书名页与封面上相同的各项,必须与封面所载完全一致。 5.主书名页不排页码,不占暗码。 (B)主书名页背面(原称版权页) 主书名页背面又称版权页或版本记录页,供读者了解书籍出版历史、出版时间和地点,它是每种图书出版的历史性记录,排在书名页的背面下部。中部排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供有关部门贮存检索。上部排有内容简介,供读者了解全书的概貌。右上角印载图书新登记号。

1.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选取及编排格式执行GB12451的有关规定,排印在主书名页背面的中部位置,前面冠以“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字样。

2.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内容区分为著录数据和检索数据两个部分。著录数据包括书名与著作责任者项、版本项、出版项、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项六项。检索数据提供检索途径,包括图书识别特征的检索点和内容主题的检索点。

3.排在下部位置的版权标识依次包括以下项目:出版社名和地址、邮政编码、责任编缉姓名、排印者、发行者与经售机构、出版年月和版次、印次、开本、印张、字数、印数、定价。

4.由外文书籍、报刊选译短篇文章辑成书者,不必在版权标识中印载外文版本记录,但每篇译文必须印载原作者姓名。在每篇译文后括注译者、校者姓名和译文出处。

5.出版年月须载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年月和本次印刷的年月。 印次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计算起,修订再版时应将以前各版的印次累计进去,例如某书第一版印了三次,第二版第一次印刷时应载为第二版第四次印刷,以下类推。印数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起累计计算。

一种书有不同的开本或不同的装订,如精装、平装等,印次和印数须分别累计。 6.版权标识中与扉页相同各项,必须与扉页完全一致。 (C)附书名页

1.附书名页刊载:多卷书的总书记名、主编或主要著作责任者;从书名、丛书主编;翻译书的原著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的原文、出版年及原版次;多语种书的第二种语言之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多著作责任者书的全部著作者名称。

2.附书名页的信息一般列载于双数页码面:与主书名页正面相对应。

G.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是出版者向推销者和读者推荐介绍图书的文字材料,一般排在主书名页背面上方。 1.内容简介应介绍图书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主要读者对象。

2.内容简介的文字要求简洁通顺,准确可靠,突出重点,切忌笼统空洞,照搬目录,一般不超过300字。 3.系列丛书或多卷册的各单本书,其内容简介要注意照顾前后册的互相联系。再版书需注意对其内容变化的评介。

4.对易被忽略的部分,如书末集中装订的图表、附表,以及随书发行的其他附件等,应根据需要予以提示。

H.目 录

1.目录又称“目次”,是记载正文前辅文的标题(一般包括出版说明、译者前言、序言或前言等)和起始页码(正文前如辅文种类和页数不多时,也可不印其起始页码)、正文标题(包括参考文献)和起始页码,以及正文后辅文的标题(包括索引,人名,地名,或术语中外文对照表,附录,图版题,后记等)和起始页码。

2.一般图书目录中只列出正文章或篇以下二级标题,最多不超过三级;论文集则仅列出每篇文章题名,但在文章页码之前列出作者姓名。

3.目录所载的标题和页码,必须与正文一致。

4.正文前辅文和目录均按先后次序采用小写罗马数字连续编页码。正文(包括绪论)和正文后辅文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5.图书目录一般应通栏居中排在前言的后面,首页必须是单页码。

6.期刊每期应编有目次页,学术类、技术类。综合类期刊应有中、英文目次页。目次页不编人期刊正文的连续页码。目次页一般由期刊必要的著录项目组成的版头和目次表两部分组成;中、英文目次页应尽可能各占一面,各期格式应相同,必需变更时应从某一卷的第一期开始。

封皮及文前辅文

书籍的封皮包括五个部分:即封面(封一)、前封里(封二)、底封里(封三)、封底(封四)和书脊。 文前辅文包括主书名页、附书名页、内容简介、目录、序言、后记等。

A.封 面

封面记载书名(包括丛书名、系列书总名)、卷(册)著(编)者、版次、出版社。

1.书名必须准确,力求简短,一般不加标点。副书名用不同字体或字号与书名区别(特殊情况下副书名也可不印于封面,仅印于扉页上)。

2.凡属丛书的一种或系列书的一个分册,必须在封面上印载丛书或系列书总名及分册的序号。同一套丛书或系列书的每一册,其开本、装帧、封面格式应统一。

3.封面上印载作者姓名,其后标明“著”、“编著”或“编译”等字样(集刊一般标编辑)。作者姓名一般不超过3名,其署名排列次序,由主要作者根据编写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交稿时写明。超过3名的一般在第一作者后加"等"字。

有主编、副主编的,封面上一般只印载主编姓名。

4.属于拉丁语系和斯拉夫语系国家的作者,其姓氏用汉字译名。名字(不论一个或一个以上)只列出首字母(大写并加缩写点),国籍(简称)用六角括号排于作者之前。

5.封面上一般不印载译者及审、校者姓名。

6.多卷(册)书必须在封面上标明第x册、第x卷等字样。

7.凡修订内容超过全书三分之一的为修订再版书,必须在封面标明第几版,不用修订版字样。初版书一律不标。

翻译书的版次按中译本排版次(如第一次中译本即使根据原版第二版译出,也是中译本的初版,封面不必标版次;第二次中译本即使根据原版第五版译出,中译本也称为第二版)。中译本不是初版,且与所译原版版次不同时。其原书版次以“原书第x版”的字样印载于封面左上角。

8.期刊封面上应标明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责任者、出版者;国际标准刊号,可以标示刊标,出版者标志等。

9.期刊刊名应置于封面,目次页和版权标示页的便于辨识的突出部位。卷的序号由1起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卷号。责任者以特定字体字号标示在封面下版位位置,出版者之上或之左。

10.封面上我社的名称一律采用标准体。

B.封 底

l.封底必须印中国标准书号及书的定价(也有印封面设计者及责任编辑姓名的)。

2.期刊封底页下部版位排放版权标识,上部位一般排放编委会名单,或征稿简则,或广告、启事等,也可空白。

C.书 脊

1.厚度大于或等于5mm的书脊要印载书名、出版社名。如分册或分卷,则册次、卷次也应印上,全套书统一。一般不印载副书名。

2.期刊厚度大于5mm,篇幅在80面以上(含80面)应平订,有刊脊。刊脊自上至下依次排印刊名,卷号,期号,出版年、月,出版者。

D.前封里、底封里

1.前封里和底封里也可印载丛书、多卷书或系列书各分册的简短介绍。

2.期刊中文目次页一般排在前封里(封二)或其后一页。英文目次页一般排在底封里(封三)。如果封二后的第一页为中文目次页,英文目次页可置于封二后第二页上,必要时也可置于封底版仅标识位置之上。

E.护 封

护封又称包封、护书纸,它包在书籍封面之外,具有保护和装饰封面作用,多用于精装书,较为考究的平装书也可加护封。

有的书在前封里后装订单张空白页,称单衬页,或装订在前封里之后,后封里之前的双张空白页,称双衬页或环衬。加衬页可使封面保持平整不易皱折,且有装饰作用。

F.书名页

书名页系指在图书正文之前载有完整书名信息的书页,或称“内封”、“里封面”、“副封面”。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

(A)主书名页正面(原称扉页) 1.主书名页正面应印载书名、副书名、版次、丛书名或系列书总名、卷册、著或编者姓名、翻译书的译者、校订者姓名、出版社名(我社采用标准体)和出版年份(用阿拉伯数字)。

2.一般书名字号略小于封面书名的字号,并列书名、副书名字号小于书名字号或用不同字体。副书名前一般加线条或括号,以区别于书名。

3.主书名页著作责任者名称采用全称,翻译书应包括原著作责任者的译名及翻译者姓名。所载著译者姓名不超过3名,其排列次序由著译者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交稿时写清。超过3名的在第一著译者后加“等”字。

4.主书名页与封面上相同的各项,必须与封面所载完全一致。 5.主书名页不排页码,不占暗码。

(B)主书名页背面(原称版权页) 主书名页背面又称版权页或版本记录页,供读者了解书籍出版历史、出版时间和地点,它是每种图书出版的历史性记录,排在书名页的背面下部。中部排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供有关部门贮存检索。上部排有内容简介,供读者了解全书的概貌。右上角印载图书新登记号。

1.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选取及编排格式执行GB12451的有关规定,排印在主书名页背面的中部位置,前面冠以“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字样。

2.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内容区分为著录数据和检索数据两个部分。著录数据包括书名与著作责任者项、版本项、出版项、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项六项。检索数据提供检索途径,包括图书识别特征的检索点和内容主题的检索点。

3.排在下部位置的版权标识依次包括以下项目:出版社名和地址、邮政编码、责任编缉姓名、排印者、发行者与经售机构、出版年月和版次、印次、开本、印张、字数、印数、定价。

4.由外文书籍、报刊选译短篇文章辑成书者,不必在版权标识中印载外文版本记录,但每篇译文必须印载原作者姓名。在每篇译文后括注译者、校者姓名和译文出处。

5.出版年月须载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年月和本次印刷的年月。

印次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计算起,修订再版时应将以前各版的印次累计进去,例如某书第一版印了三次,第二版第一次印刷时应载为第二版第四次印刷,以下类推。印数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起累计计算。

一种书有不同的开本或不同的装订,如精装、平装等,印次和印数须分别累计。 6.版权标识中与扉页相同各项,必须与扉页完全一致。 (C)附书名页

1.附书名页刊载:多卷书的总书记名、主编或主要著作责任者;从书名、丛书主编;翻译书的原著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的原文、出版年及原版次;多语种书的第二种语言之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多著作责任者书的全部著作者名称。

2.附书名页的信息一般列载于双数页码面:与主书名页正面相对应。

G.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是出版者向推销者和读者推荐介绍图书的文字材料,一般排在主书名页背面上方。 1.内容简介应介绍图书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主要读者对象。

2.内容简介的文字要求简洁通顺,准确可靠,突出重点,切忌笼统空洞,照搬目录,一般不超过300字。

3.系列丛书或多卷册的各单本书,其内容简介要注意照顾前后册的互相联系。再版书需注意对其内容变化的评介。

4.对易被忽略的部分,如书末集中装订的图表、附表,以及随书发行的其他附件等,应根据需要予以提示。

H.目 录

1.目录又称“目次”,是记载正文前辅文的标题(一般包括出版说明、译者前言、序言或前言等)和起始页码(正文前如辅文种类和页数不多时,也可不印其起始页码)、正文标题(包括参考文献)和起始页码,以及正文后辅文的标题(包括索引,人名,地名,或术语中外文对照表,附录,图版题,后记等)和起始页码。

2.一般图书目录中只列出正文章或篇以下二级标题,最多不超过三级;论文集则仅列出每篇文章题名,但在文章页码之前列出作者姓名。

3.目录所载的标题和页码,必须与正文一致。

4.正文前辅文和目录均按先后次序采用小写罗马数字连续编页码。正文(包括绪论)和正文后辅文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5.图书目录一般应通栏居中排在前言的后面,首页必须是单页码。

6.期刊每期应编有目次页,学术类、技术类。综合类期刊应有中、英文目次页。目次页不编人期刊正文的连续页码。目次页一般由期刊必要的著录项目组成的版头和目次表两部分组成;中、英文目次页应尽可能各占一面,各期格式应相同,必需变更时应从某一卷的第一期开始。

计量单位

1、出版物中的计量单位应按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见附录七)及GB3100一3102一86《量和单位》执行。

2、一些有权威的国际学术组织根据其学科的特殊需要,推荐使用某些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这些单位虽非法定计量单位,但在该学科允许使用。我们把这些单位称之为“许用单位”。例如,天文学中常用的长度单位“光年”、“秒差距”和“天文单位[距离]”,以及原子物理学中常用的长度单位“埃”等。应当注意的是,一旦有关国际学术组织宣布废除其中某些计量单位,或我国已广泛使用相应的法定计量单位,便应停用旧单位。例如,气象学中常用的气压单位“毫巴”,原属许用单位,但近年来我国已逐渐广泛使用相应的法定计量单位。“百帕”,这就应该改过来。再如长度单位“埃”,如不影响阅读,最好换算为“纳米”。

3、农田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如“亩”)现仍允许使用。市制计量单位(如市尺、市寸、市斤)规定只延续使用到1990年,故现在一般应停止使用。

4、许用单位以外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理应停止使用。不过,由于历史原因,人们常习惯于使用某些非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谈血压时,人们习惯于用“毫米汞柱”,而不熟悉用“帕”来计量;谈人体摄热量时,人们习惯于用“卡”,而不用“焦”。再如一些英制计量单位,如果只简单地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有时会带来不便,甚至引起误解。遇到此类情况,可参照文章内容,先写法定计量单位,然后加括号附注非法定计量单位;或者反过来,先写非法定计量单位,再加括号附注法定计量单位。也可以采用加脚注或列对照表的方式,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

5、有时我们会遇到一些非法定计量单位,不仅不便于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而且连加注来说明它与法定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也有困难。例如,表示磁能积的单位“兆高奥”,就不便于换算成易为读者理解接受的法定计量单位。遇到这类情况,可保持原样不改动。当量浓度“N”如不便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也可允许使用。

6、许多非法定计量单位很容易改为法定计量单位,且不会给读者带来不便。这类非法定计量单位必须停止使用。下表举出一些较常见的例子。 非法定的 法定的 非法定的 法定的 公尺 公分 公厘 公吨 公两 公钱

公升,立升 费密 姆欧 度 米 厘米 毫米 吨 100克 10克 升 飞米 西,S 千瓦·时 amp c.c.coul gr,gm hr k(电阻) m/m rpm sec μamp A cm3 C g h kΩ mm r/m s μm或μF

非法定的 法定的 非法定的 法定的 公尺 公分 公厘 公吨 公两 公钱

公升,立升 费密 姆欧 度 米 厘米 毫米 吨 100克 10克 升 飞米 西,S 千瓦·时

amp c.c.coul gr.gm hr k(电阻) m/m rpm sec μ

A cm3 C g h kΩ mm r/m s μm或μF

7、“升”的符号“l”易与阿拉伯数码“1”混淆,故单独使用时,宜采用大写字母“L”。与词头连用时,既可用小写(如ml),也可用大写(如mL),但全书应统一。

8、“3°—5°”不得写作“3—5°”。“10—15℃”不得写作“10°—15℃”。“2cm×3cm×4cm”不得写作“2×3×4cm”或,“2×3×4cm3”。“10—l5cm”、“100—2Ookg”等则不必写作“1Ocm—l5cm”、“1OOkg—2Ookg”。

9、按国标规定,在图的坐标轴和表头表示某物理量及其量值的符号时,应采用“物理量名称(量的符号/单位符号)”而不采用“物理量名称(单位符号)”的形式。例如,应采用“输出电压(V/mV)”,而不采用“输出电压(mV)”。不过前一种形式对多数人来说还很陌生,故后一种形式目前仍允许使用。

10、有关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注意事项见《著译编辑手册》附录七。

数 字

1.数字用法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1987年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执行(见《著译编辑手册》附录八)。 2.如遇特殊情形,不便按《试行规定》,必须灵活变通时,应做到两点:a)得体,符合一般习惯;b)保持相对统一,自成体系。 3.“数十”、“数百”不应写作“数10”、“数100”。 4.用“„„多”、“„„余”表示的约数以及不精确的整数一般用汉字。精确的整数有时也可用汉字。 [例1] 举行全国性评奖十余次,获奖作品有干余件之多。协会拥有三千多名会员,其中三分之二是有成就的中青年。另外,在三十个省、市、自治区还设有分会。 [例2] 我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

5.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如其中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1] 从机动财力中拿出19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2万多吨、柴油1400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例2] 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3.2万人,其中省部级、局级、处级、科级干部6000多人,有高级职称的1700多人。近年来,全市共涌现出少数民族市级劳动模范108名。 6.“10 000—30 000”可写作“1万—3万”,不应写作“1—3万”,以免误解为“1—30 000”。 7.“50 000”、“6 000 000”可写作“5万”、“600万”,但“100”、“2 000”、“6 000 000”一般不宜写作“1百”、“2千”、“6百万”。 8.“800 000 000”可写作“8亿”。按《试行规定》还可写作“80 000万”,但后一种写法最好避免使用。

9.概数“七八十人”,其连用的两数字“七”和“八”之间不用顿号隔开,即不应写作“

七、八十人”,也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写作“

7、80人”或“70、80人”。 10.不是表示概数,而是表示并列关系的,例如“

一、二等奖”,“

三、四年级”[意指“三年级和(或)四年级”,不是指“三四个年级”],相邻两数字间应加顿号。

11.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包括小数点后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四开(即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1 000”、“20 000”、“3 000 000”、“27.567 89”。 12.有些书对4位的数字(包括小数点后4位的数字)不加空位,如“3000”、“27.5678”,对5位及5位以上的数字才用三位分节法。这只要求全书统一即可。

13.英、日文书中4位以上数字的分节号用四开逗号,俄、德、法文书则空四开间距。 14.用“α×lOn”的形式表示的数,常用于下列几种场合: a)用于表示有效位数。举例来说,340 000,如果有效位数是3位,可写成3.40×105,不能写成3.4×105,34×104或3 400×102。换句话说,有效位数是3位时,“α”必须是3个数码的。

b)用于科学记数法表示数量级。此时。应满足下列条件:1≤α<10。举例来说,250 000应写成2.5×105;2 578 000应写成2.578×106。 c)用于n为某固定值的一组数。举例来说,以原子尺度lO-8cm为基数而写作:2×lO-8cm, l5×lO-8 cm,0.354×lO-8cm。此时α值位数不受限制。

标点符号

科技书刊常用的标点符号与一般书刊基本相同,一般均须按 1990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 《标点符号用法》(见附录十一)正确使用。下面仅着重介绍科技书刊使用标点符号时容易出现的错误以及某些标点符号的特殊用法。

科技书刊常用的标点符号有句号、问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 1.句号(。)、问号(?)

句号、问号均表示句末停顿。句号用于陈述句末尾,问号用于疑问句末尾。有些句中虽有疑问词,但全句并不是疑问句,句末只能用句号,不能用问号。

书刊中滥用问号的情况较多,往往在有疑问词但非疑问句的句末加问号。例如: ①„„最后应求出铜块的体积是多少? ②关于什么是智力?国内外争论多年也没有定论。

③面对千姿百态、纷繁芜杂的期刊世界,有哪位期刊编辑不想通过期刊版面设计为刊物分朱布白、添花增色呢?

以上三句都是非疑问句,句中间号均应改为句号。 2.逗号(,)、顿号(、)、分号(;)、冒号(:)

(1)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均表示句内停顿,但停顿性质不同。逗号属句内一般性停顿,而顿号、分号和冒号都有专门的用途。顿号用来隔开并列的词或短语,表示的停顿比逗号小;分号主要用来隔开并列的分句,表示的停顿比逗号大,只用在复句中,不用在单句内,使用分号主要为了分清结构层次;冒号用来提起下文。凡不适宜使用顿号、分号、冒号的地方就可以使用逗号。 句内停顿号的误用在书稿中较常出现,例如: ④稀土地球化学„„探讨许多地球化学问题,例如地球、月球和地壳等的形成与演变、各种岩石的成因,成岩成矿条件及其物质来源等。

⑤稀土经济学主要内容是研究稀土资源开发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地位与比重;稀土资源开发各阶段中资金投人的最佳选择比;稀土原材料制备工艺有关经济利益的比较研究;稀土市场预测、稀土开发环境负效应经济损失的定量计算;以及有利于稀土资源深度开发的相关产业政策研究等。 ⑥分布在北方的中、新生代构造盆地如: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柴达木盆地„„

例④中后一个顿号应改为逗号;例⑤不是并列复合句,全部分号和顿号应改为逗号;例⑥中“如”字之后不应加冒号,应删去,可在“如”字之前加逗号。

(2)并列的阿拉伯数字、符号、外文字词一般用逗号隔开,但是当并列的数字和符号属于中文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宜用顿号隔开。

(3)中文序码之后习惯用顿号(如“干、”“

五、”),阿拉伯序码之后习惯用黑圆点(脚点,如1.5.)。 3.引号(“ ”)

在使用引号时,较常出现的是引号末了标点位置的错误。按《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凡是把引语作为完整独立的话来用,标点放在引号之内;凡是把引语作为作者的话的一个组成部分,标点放在引号之外。

科技书稿中常把完整独立引语末尾的句号放在引号之外,例如: ⑦施瓦茨巴赫写道:“关于冰期的成因已经有53种之多,但其中大多数是空论”。例⑦句末的句号应放在引号内。 4.省略号

省略号在中文书中用六个点(„„,占二格),在外文句子、数学式中用三个点(„,占一格)。 省略号前后使用标点的规定是:省略号前面是完整的句子,句末标点应保留,如果不是完整的句子,只是句内停顿,则句末不保留标点;省略号后面一般不用标点,只有需要表示不跟下文连接才可以使用句尾标点。

书刊中省略号前后使用标点也易出错,例如: ⑧至今还保存在岛上的水井、碑石、各种建筑物„„,这一切铁的事实都雄辩地证明,南海诸岛自古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⑨“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是无世而不常有之。”

例⑧句中省略号后逗号应去掉;例⑨省略号前之逗号也应去掉。 5.连接号

科技书常用的连接号包括对开划(-)、全身划(—)、浪线(~)三种。

(1)对开划(半字线,连接号) 用于复合词组和各种型号、牌号、图表序号等,如

铁-镍合金 MgO-Al2O3-Si03 IBM3477-S图7-2 (2)全身划(一字线,范围号) 用于表示时间、地点、数目的起止,如

20—30℃ 40—50% 广州—北京 化学键也用全身划。

(3)浪线 科技书中为了避免范围号与负号混淆,往往用浪线作范围号。但一本书中范围号用一字线还是用浪统,应统一。 6.书名号(《 》)

书名号主要标明书名、篇名(文章名)、报刊名,也可用于标明电影名、话剧名、歌曲名、文件名。当书名号套书名号时,外面用双书名号,里面用单书名号,如《改刊弁言》。

丛书名称也标书名号,“丛书”两字是否在书名号内,宜视该丛书封面上有无冠“丛书”两字而定,有“丛书”字样的,“丛书”两字放在书名号内,无“丛书”字样的放在书名号外,如《力学丛书》、《纯粹数学与应用数学专著》丛书。

英文书名不用《 》号,只用引号或用斜体或全大写。如果在中文叙述中提及英文书名,则宜标书名号。

7.外文书刊所使用的标点符号有些与中文的不同(见附录十二),例如

(1)外文中的破折号与M等宽,范围号与n等宽(俄文有时用÷号作为范围号),连字符和转行符号用三开线(哈芬); (2)外文不用顿号,并列字母、词和数字均用逗号;省略号只用三个点(占一格); (3) 英文、法文不用《 》作为书名号,俄文则用; (4) 俄文、德文、法文小数点用逗号; 等等。

因此,在翻译外文书时应把与我国用法不同的标点符号改成我国习惯使用的标点符号。

专业名词、机构名称、人名地名

1·科技术语、名词及名称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公布的名词。该委员会末公布的名词采用各有关专业规定的标准名词。尚未订定的名词,可以自拟或采用比较合理的暂行名词,但必须全稿统一。在稿中第一次出现该名词时,可后加括号注出相应的外文名词。

2·机构名称采用标准的全称,不能有错字、多字或少字。公认的通用简称也可采用,但最好全稿统一。生僻和易混淆的简称必须避免使用。

3·中国人名用英文书写时,应按汉语拼音拼写。姓和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名字要连写。例如,“郭沫若”应写作“Guo Moruo”(不应写作“Guo Mo-ruo”或“Guo MoRuo”)。

4·已有固定英文姓名的中国科学家、华裔外籍科学家以及知名人士,应使用其固定的英文姓名。例如,李政道(T.D.Lee)、杨振宁(C.N.Yan)、丁肇中(S.C.C.Tin)、陈省身(S.S.Chern)、林家翘(C.C.Lin)、吴瑞(R.J.Wu)、丘成桐(S.T.Yau)、李四光(J.S.Lee)。

5·科技图书中遇到外国人的姓名时,一般按辛华编各相应语种的姓名译名手册将姓译成中文,并在第一次出现时在该姓中译名后加圆括号附注外文的名和姓。名一般只写出首字母加脚点,如“达尔文(C.R.Darwin)”。 6·如果同一书中或文章中出现同姓的人,则在姓的中译名前面加上各自名字的首字母加脚点,如“J.W.德雷拍(J.W.Draper)和H.德雷拍(H.Draper)”。 7·根据书稿具体情况,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所有的姓的中译名前面都加上他们名字的首字母加脚点,但要保持全书统一。

8·根据书稿具体情况,外国人姓氏的中译名后面,有时也可以一律不附外文姓名。 9·译名手册查不到的外文姓氏,可结合译名手册和译音表(见附录十八),按音节音译。

10·不少知名科学家和其他知名人士有习用的中译名,有些人则有自己的汉名。对这些人,必须遵从其习惯名称,不要简单地按译音手册或音译。例如,贝尔纳(Claude Bernard)、白求恩(Henry Norman Bethune)、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德日进(Teilhard de Chardin)、李约瑟(Joseph Needham)、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马伯乐(Henri Maspero)、葛利普(Amadeus Wailliam Grabau)。

11·英文书中出现的俄国人姓名,译成中文后,可加圆括号用英文附注其姓名。同样,俄文书中的欧美人姓名,译成中文后,也可用俄文附注其姓名。

12·日本人姓名的汉字要改为我国的简化字。遇到日本自造的汉字而我国又没有相对应的汉字时,则用该日语汉字。

13·英文(或俄文)书中出现的日本人姓名,如果不能查知其确切的汉字写法,可参照日语发音写出可能性较大的相应汉字,在括号中注出“译音”二字,并附注英文(或俄文)。例如“武田(译音,Takeda)”。 14·学术性专著中的外国人名可保留原文,而不译成中文。在某些情况下,俄国人的姓名也可用拉丁字母拼写。日本人的姓名一般仍要写作我国的简化字。遇到文献是用英文发表时,日本人的姓名也可按日语发音用罗马字拼写。

15·以姓氏命名的定律、定理、原理,其姓氏要译成中文。

16·我国县以上地名以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其他地名根据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分省)地图集》或《中国地名录》的地名为准。

17·有些跨国河流在不同国家境内有不同名称,要注意不能弄错。例如,元江在越南境内的那一段叫红河,怒江在缅甸的那一段叫萨尔温江等。

18·外国地名按中国地名委员会编《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商务印书馆)翻译。 19·《外国地名译名手册》未收入的地名可按《世界地名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译出。 20·上述两手册未收入但有习惯译名的,采用习惯译名。 21·《世界地名录》亦末收入的地名,可参照译音表音译,也可参照其他地名手册翻译,但一般应在其后加圆括号附注原文。在学术性专著中,此类小地名也可不译而仍用原文。

22·日本地名中的汉字,应改为我国相应的简化字(如“横浜”应改为“横滨”)。遇到没有相应中文汉字的日文汉字,则用日文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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