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

2020-03-02 23:16: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青州市旗城学校东高分校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迫切需要。本方案力求改变过去重考试分数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重最终结果忽视学生进步和努力程度、重甄别选拔忽视诊断和改进等问题,为更好地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优良素质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多角度评价的原则。 2.谁了解谁评价,多主体评价的原则。

3.重激励,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促发展,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5.易评价、易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评价维度及标准

本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评价内容包括八个基本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学习习惯、行为习惯。

(一)道德品质

标准:理想信念、个性品质、遵纪守信、热爱劳动。 评价依据:学生平时的品德认知和行为表现。 (二)公民素养

标准:热爱祖国、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文明养成。 评价依据:学生平时的行为习惯表现。 (三)学习能力

标准:作业、笔记、书写等学习习惯良好;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方法、多种渠道解决学习困难;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对某些学科有自己的思想方法;有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评价依据:课堂表现、学科表现、组内表现、活动竞赛、学科考试成绩。

(四)交流与合作能力

标准:能够合理排解自己的不良情绪,控制约束自己的行为;说话做事能顾及到对方的感受,尊敬他人隐私,体谅他人处境;能客观评价他人,坦诚地正常地与人交往;有良好的同伴关系,亲子关系、师生关系;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评价依据:班级日常表现、组内表现。 (五)运动与健康

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很少生病;能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体育活动;热爱运动,具有一定的运动特长;在体育达标测试中成绩合格以上。

评价依据:体育课、日常活动、竞技比赛,体质检测。 (六)审美与表现

标准:对文学、音乐、美术等领域有特别的喜好或特长;有感受美、欣赏美的能力;能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在各级各类艺术表演或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衣着大方,举止得体。

评价依据:音乐、美术、文学社团等艺术课堂、艺术活动或竞赛。

(七)学习习惯

标准:预备铃响后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回顾上节课所学内容,做好上课准备。认真倾听,大胆质疑,踊跃发言.解决和落实基础知识,共同探究解决疑难问题,及时做好课堂笔记,认真做好当堂检测,记录清楚作业内容.做好下节课准备,课间走出教室,充分放松,积极参与各项健活动,并注意安全防护。自习课保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特殊情况向老师请假,下自习及时回到宿舍。 按时独立完成家庭作业,不抄袭作业。

评价依据:学生在校表现。 (八)行为习惯

标准:入校离校、文明礼仪、集会、卫生、安全要求。 评价依据:学生在校表现。

四、评价办法 依据以上评价内容和标准,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以评价主体为经,实行多维的、多评价主体的、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

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一)任课教师评价(每个教师1 O分) 任课教师的评价包括两部分:日常表现过程性评价+学科测试成绩(包括实验操作)。

1、各学科教师参考总评价维度及标准,根据学生日常在本学科学习中的表现,对每个人进行定性评价,等级划为A、B、c三等,按班级总人数的30%,5 0%,2 0%认定。并分别赋分

10、

8、6。

2.学业成绩评价。(最高20分) 期末,各年级部根据学生成绩划定等级,按照级部总人数的1 5%、2 0%、30%、20%、1 5%的比例划为A、B、c、D、E五个等级。.有实验操作的学科,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作为试卷成绩的一部分,与试卷成绩相加后再划定等级。

(二)班主任评价(20分) 学期末,班主任参考本班班级量化情况,依据总评价维度和标准;对每个学生过程性评价,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按班级总人数的30%,、50%、20%认定,并分别赋分20、

17、14。

(三)学生互评(20分) 学生根据学生互评用表对本班同学进行评价,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对全班同学进行排序。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按班级总人数的30%,5 0%,20%认定,并分别赋分20、

18、16。

(四)学生自评(1O分) 学生自评采用学生自我评价用表进行自我评价。按照3 0%、5 0%、20%比例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赋分为lO、

9、8。自评用表作为公示内容在班级内展示,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一个参考。

(五)家长评价(1O分) 家长评价主要涉及学生不在校期间的活动,家长采用家长评价用表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评价。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赋分为lO、

9、8。家长评价用表作为公示内容在班级内展示,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一个参考。

(六) 标志性成果。(2O分) 按照标志性成果评定办法执行,分数最高的同学为最高20分 (按全国、省、市、县、学校计

5、

4、

3、

2、1分)。

(七)级部评价

学期末,年级根据班级日常量化学期总成绩排名,进行A等学生数调整。前两名班级分别增加A等学生数为

2、1名,后二名班级分别减少1名学生;B比例不变。其余班级不予调整。

五、一票认定制度

(一)毕业成绩直接认定为A等的情形或行为

1.相应维度认定为A的标准:参加信息学、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等全国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优秀事迹突出,引起社会影响的;获得市省国家特殊表彰的。

2.综合评价直接认定为A的标准: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者,在综合评价不低于B等的情况下,可直接认定为A。

(二)直接认定为D等级的情形或行为

1.学期内道德素质直接认定为D的情形或行为。 (1)无故旷课8节或离家出走,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违反教学秩序、宿舍秩序,多次劝说无效的。 (3)参与赌博、抽烟、酗酒、打架斗殴,受到学校处分的。 (4)欺辱、敲诈同学,受到学校处分的。

(5)侮辱、推搡、辱骂老师而受到学校处分的。 (6)有盗窃行为,影响较大的。 (7)在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的。

(8)故意敲砸门窗,弄坏撬烂门锁等损坏公私财物,行为恶劣者(并处赔偿经济损失)。

(9)传抄传阅淫秽书画、小报,收看淫秽录像者。

(10)有不正当同学关系,经劝勉无效,造成(班级或学校)不良影响者。 (11)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校,多次教育无效的。 (12)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六、评价结果的计算及使用

1.每学期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各评价主体利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进行数据输入和评价,评价软件根据学生的汇总分数,自动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划分为级部人数的30%、50%、2 0%,符合一票认定为D的由各年级部进行认定,各等级分别赋分l0、

8、

6、2

2.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将学生三个学年的等级得分按3:3:4的比例相加,为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得分,按级部人数的30%、50、20%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学期的道德素质认定为D的”由系统自动认定为D;“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由学校德育处进行调整。若出现得分相同情况,参考六个学期的等级原始得分总分。

每学期的评价结果,学校都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在班内和评价系统中公示,公示5日以上。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

诉或复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七、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德育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德育主任、各年级主任、家长委员会主任、各班主任。

(二)德育主任要掌握各级部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各年级主任要掌握本级部各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时指导,定期督导,对于不符合教育法规、教育规律、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要及时制止。各班主任要对本班的日常管理评价负全责,要掌握对本班学生进行评价的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情况,对于有失公平公正的行为,及时纠正,必要的向上一级反映。 ,

(三)方案经学校办公会、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认定标准

标志性成果是指各类综合荣誉和各类活动的实证性材料。具体为以下内容:

1.“综合荣誉”是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2.活动类型是指:

①科技活动类(包括信息学竞赛、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创新实验大赛、航模比赛)。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②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类。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在社区岗位的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匀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

③文学创作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即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作品等,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征文比赛中获奖的文章。 ’

④艺术表演类。包括唱歌、舞蹈、器乐及相声小品表演等。 ⑤体育运动类。体育考试成绩及各类比赛获奖成果,即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及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

⑥社团活动类。活动期间表现优秀,被评为优秀社团团员。 ⑦演讲、诵读、辩论、配音、书法、绘画、摄影、手抄报制作等。即在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节、文艺汇演、中华诗文诵读、百家讲坛、学生论坛、辩论会、演讲会、摄影展、书画展的获奖成果。

⑧学生会负责人、社团负责人、校报校刊负责人等。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广播站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

活动以学校或教育部门组织的为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单纯由学会、协会及组委会等民间组织的竞赛及活动;教辅类报刊组织的征文活动;艺术类考试等级证书;

标志性成果由班主任会同学校德育处、教导处、级部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认定。满分为20分,分数标准见《标志性成果评定表》,综合荣誉和类型活动的不同项目可进行累加,但总值不超过每一类的最高分值,合计总分计入学期评价时按照评价方案中的比例进行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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