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9:30: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文化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
“青春赞歌”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今年是“五四”运动93周年,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系列活动,对于组织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继承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弘扬爱国精神,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院学生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的热情和决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在全院营造关注共青团90年光辉历程的良好氛围,丰富团组织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文化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青春赞歌”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合唱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赞歌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7日晚7点
三、活动地点:
西昌学院南校区文化广场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文化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11级、10级各班全体学生;
2、参赛歌曲:曲目为两首,选曲应弘扬“五四”精神,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3、参赛的合唱团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端庄得体,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比赛时鼓励形式创新,突出自身特色,可适当加入舞蹈、朗诵等各种形式;
5、比赛出场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
6、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出名次;
五、评分标准:
1、演员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服装整齐;(2分)
2、演唱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3分)
3、声部和谐、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2分)
4、能够准确把握歌曲主题,表现形式富有创意;(2分)
5、指挥的现场表现力强;(1分)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文教院团委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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