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020-03-01 16:40: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首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农业组实施方案(草)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部署,树立农村青年创业典型,示范引导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团中央决定联合科技部、农业部在涉农领域开展农村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根据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安排,以项目竞赛为途径,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导师辅导、基地孵化等方式,培育一批创业创富项目,培养一批创业创富人才,示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成为创业致富“领头雁”,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大赛主题

争当领头雁 成就创富梦(或与城市部商定采用统一主题)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团中央、科技部(需沟通协商)、农业部 2.合作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需沟通协商) 3.承办单位:广东团省委

4.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七套、广东电视台、中青网、腾讯网

(二)组委会

拟请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同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科技部农业司、农

1 业部科教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部、广东团省委负责同志担任委员。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部负责同志兼任。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

拟邀请高等院校的涉农领域专家、涉农知名企业家、金融机构及创投行业著名人士、知名媒体人、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关负责人等组成。

四、参赛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能力,致力于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农村青年。优先推荐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大中专学生和农村青年、农村科技特派员、各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成员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对象。

五、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符合国家和地方涉农领域政策及产业导向; 2.相关创意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已初步创业的企业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4.投资少、见效快、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便于实施推广、具有明显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具体要求

参赛项目须为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等涉农行业。在全国决赛阶段,组委会将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平衡参赛项目所属领域,确保参赛项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地区预赛阶段,可突出重点,适应兼顾,不需要覆盖

2 所有领域。

1.种养殖业:粮食、蔬菜、水果、家禽、水产品、苗木等种养殖业项目,重点是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生猪等种养殖项目。

2.农产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纺织、木材加工等项目,重点是以“三品一标”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与地理标志性农产品)为生产对象的特色项目。

3.农产品销售业:与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零售和批发相关的项目,重点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农产品销售的项目。

4.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农村专业化合作经营、农资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业机械化研发或租赁服务、农产品品牌建设等项目。重点是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现代模式开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

1.“创意之星”(初次创业组)。尚未进行实体运营阶段的涉农领域创意项目,包括发明创造、技术专利、通过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商业运营和推广价值的创意产品;或是处于起步运营阶段的涉农领域相关创意项目和产品。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要有充分的市场调研,清晰的发展模式,以及可靠的数据支持。

2.“创业之星”(二次创业组)。报名者须为已正式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创业项目须具有一定的运营基础、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有一定特色,且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需提交营业执

3 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要有介绍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的视频资料,完整的项目发展构想以及相应的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参赛者可登录“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各省级团委通过报名网站对辖区内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和资格确认。

报名时间:2014年4-5月

(二)地区预赛(具体奖项和数量暂定,与城市部一致) 各省根据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地区赛事,根据组委会的分配名额,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晋级项目。晋级全国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0个,其中“创意之星”组和“创业之星”组项目分别不超过50个。

比赛时间:2014年6月至10月

(三)全国决赛(具体奖项和数量暂定,与城市部一致) 分半决赛、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结合全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或广东省农博会(具体时间将结合城市组比赛情况确定),设置“首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涉农领域产品展销专区,对进入全国决赛的项目和产品进行展销、推介和评选。

1.半决赛。在项目展示和评选的基础上,通过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创意之星”组前20名和“创业之星”组前20名进入总决赛。未进入总决赛的授予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农业组“优秀”奖。

比赛时间:2014年10月。

2.总决赛。通过VCR展示、项目陈述、评委提问、产品展示或模拟等方式,产生“创意之星”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分别授予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农业组“创意之星”称号;产生“创业之星”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分别授予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农业组“创业之星”称号。

获奖人数将结合城市组比赛方案做调整。总决赛及获奖者创

4 业经历将由中央电视台七套和广东电视台录播。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

比赛时间:2014年12月(具体时间将结合城市组比赛确定)。

七、奖项奖励(暂定,将结合城市组比赛确定)

1.一次性创业奖励金。全国决赛产生的“创意之星”组和“创业之星”组一等奖获得者,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获得者,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三等奖获得者,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从各省团委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4个,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2.贴息贷款扶持。为进入全国决赛的“创意之星”组60强参赛者提供邮政储蓄银行最高10万元的贷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政府贴息)。

3.优惠贷款扶持。为进入全国决赛的“创业之星”组60强参赛者提供邮政储蓄银行最高1000万元的小企业信贷授信。

4.创业导师辅导。凡入围全国决赛的参赛者,优先推荐加入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协会将组织专家服务团给予一对一的创业辅导;优先推荐“创意之星”组进入全国决赛的参赛者加入各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由当地团组织协调专家服务团给予一对一的创业辅导。按照地域和产业类别,组织“创业之星”与“创意之星”之间结对帮扶。

5.评选表彰。凡获得“创业之星”称号的参赛者,优先推荐参与评选第九届“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6.创业政策支持。凡进入全国决赛的参赛者个人及项目都将获得组委会向相关企业、银行、创投机构推荐的机会。在其后期创业过程中,组委会将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科技、法律、财务等信息咨询及工商、税务等方面的支持。

各地区预赛主办单位可自主设立奖项,为优胜者提供奖励或配套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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