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管理材料

2020-03-03 23:03: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祖国花朵的安全畅通之路

——记宁远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情况

宁远县位于湘南边陲,辖17个乡镇(其中少数民族乡4个)687个行政村,总面积2510平方公里,总人口83万。目前,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411所,其中县属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2所,职业中专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乡镇初中23所、完小52所、村小308所。在校学生89392人,其中高中9872人、初中18527人、小学59873人,职业中专学生1466人。另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所,在校学生4935人,民办职业学校3所,在校学生650人,有民办幼儿园189所,在园幼儿21000人。全县共有校车144台,其中2台现已停运。公办学校仅有一台校车,其余均为民办幼儿园的校车。需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以乘坐社会营运班车和家长接送为主。目前,我县经运管部门批准开通的客运线路共56条,有325台车从事营运,承运学生 6000人左右。根据客源多少、道路状况、目前已有车辆运客等情况,我县拟增开县内客运线路104条、以满足8161名通学生、5978名住宿生上下学的需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后勤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书记、县长经常过问、安排部署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已将学生用车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宁远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和安监的三位副县长及县公安局政委任副组

长,县政府办、县直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政府办、交警、教育、交通、运管、安监等单位抽调20人组成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和办公用车,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小学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的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我县按照“政府主导、乡镇负责、试点先行、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 2011年以天堂完小为试点,已取得初步成功,2012年初以来,我县又在湾井完小探索出“两区”“两场”“三步走”的新路子,创新学生接送新模式,从3月20日始,我县以天堂完小、湾井完小作典型引路,在中和镇、柏家坪镇、仁和镇(含棉花坪乡)、禾亭镇、九嶷山乡等乡镇采取“一个乡镇树一个典型、一个典型带动一个乡镇”的“传帮带”方式,全面铺开学生用车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安全教育

学生用车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搞好学生用车的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安全出行,必须要政府负起责任、学校全力配合、让家长转变观念、让学生接受教育、让部门积极联动、让社会全面监督。针对不同的对象,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发动和宣传。

1、针对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幼儿园园主、学生用车车主及驾驶人,县教育局自去年11月份以来已7次召开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2次组织收看收听了全省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交管部门大队每年2次对学生用车车主、驾驶人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并对校车进行检验。各交警中队召开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会议,各级会议均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出席并作重要

讲话,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增强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2、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全县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县电视台开辟《关注学生乘车》专栏,报道相关新闻32条192次,公布校车整治情况通报10条60次,播出《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通告》10天60次,相关新闻在永州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5条;省市县相关网站报道我县学生用车工作新闻28条,在《永州日报》等省市报刊报道新闻4条;及时编辑《关注学生用车》简报,至今已编辑10期,并上报至省市相关部门,下发至县各相关部门;在全省较早开通了县级学生用车网,栏目设臵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凭借短信平台,向校车车主及驾驶人发送平安提示短信近1000条。

3、学校对学生用车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我们要求学生用车要进行常态化管理。安全课必须进课表并进行正常教学,交通安全知识必须作为安全课的一项重要内容。

4、明确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给每一位学生家长下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校召开家长会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让家长明白了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此外,我们还统一制作了横幅与“六个严禁”宣传牌,警示家长和学生。

5、强化了对学生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安全教育进课堂、安全教育第一课、黑板报、广播、讲座、观看影像资料、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师生集体签名等活动,让学生获取更为丰富更为直观的交通安全知识,

并通过他们将这些知识传向家长,传向社会。

6、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村支两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工作,劝导制止村民制止子女包租或者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及其他非营运车辆。

7、我们还以通告等形式公布了学生用车违章举报电话(0746-7669779)。对群众的举报,我们坚持:举报一起,查实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

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1、开展集中整治

2011年,除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组织进行了4次常规整治外,我县还开展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政府办、交警、教育、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抽调6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组,于2011年11月22日2012年至1月13日开展大规模的学生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要求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不办人情案,对学生用车违纪违章行为必须顶格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整治行动中,我们共查验学生用车718台次,纠正非法营运、超员、改装等学生用车违法违章行为130余台次,组织学生用车检验270余台次,下发整改通知100余份,极好地规范了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为学生用车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严格责任追究

我县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督查相结合,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公室设立一个督查组,由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任组长,深入各乡镇人 4

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学校、幼儿园督查学生用车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1、对学生用车在一年内发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第一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报请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取消该车当年学生用车各项待遇;第二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报请县学生用车管理办撤销该车学生用车资格,该车及当班驾驶员今后不得再从事学生接送业务。

2、对校车在一年内发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第一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扣减该车当年燃油补贴的50%;第二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扣减该车当年燃油补贴的100%,并取消其当年所有校车优惠;第三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报请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和县教育局吊销其办学资格和校车资格。

3、未履行安全监管和保护职责的学校和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落实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追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负有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在安全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5、承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6、学生用车和校车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需要给予处罚的,由驾驶人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行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

7、对一年内累计有30天未进行车况安全日检或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车况安全性能强制检测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车辆,并给予处罚;交通运管部门对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交管牵头,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对校园及其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清理、打击。

9、学生用车管理办公室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进行学生用车和校车管理工作单项年终考核。

四、创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为建立学生用车管理长效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宁远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进一步明确了营运模式,全面推动了我县学生用车管理改革工作。

1、进一步明确营运模式

(1)、农村中小学生乘车——客运公司承运

由当地人民政府与有资质的客运公司或有足够校车的学校签订学生接送协议,由承运公司提供合格、足够的车辆接送学生。

签订协议后,现有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除外)全部退出接送市场,符合标准的原接送车辆可提出申请,经承运公司同意,纳入承运公司,在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下承担接送学生的工作。

学生乘车费用由承运方与学生家长协商按市场价收取,县财政对距校2公里以上的学生按年给予适当补贴。

距校2公里以内的学生,由学生步行或家长接送,不予补贴。 (2)、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乘车——自购校车或租赁学生用车提供单位的车辆提供服务。

民办学校、幼儿园自购车辆需办理校车手续,按相关管理规

定,达到校车标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得参与社会营运。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不足时,可租赁学生用车提供单位的合格车辆,签订好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并向当地政府、县教育局、交管大队和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交学生接送方案。

(3)、县城中小学生乘车——自乘公交车和班车

城区中小学由学生自行乘坐公交车和营运班车,原则上不纳入财政补贴范畴。

2、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的改革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和奖补资金的倾斜。目前,2011年学生用车燃油奖补款已经发放到位。2012年,我县再一次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广度和奖补幅度。

一是鼓励各承运公司、民办学校、幼儿园购臵标准校车,由县财政按购车价格的20%给予补贴。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校车,县财政按年度给予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8座以下(含8座),补贴1800元/年;8座以上,补贴2700元/年(以上各标准暂试行一年。)

二是县财政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乘车补贴按通学生44元/月、距校5公里以内初中住宿生8元/月、距校5公里以外初中住宿生16元/月、距校5公里以内小学住宿生16元/月、距校5公里以外小学住宿生32元/月、每年补贴9个月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纳入财政补贴范畴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直接补贴到学生。对由于路况等原因,暂不能实行车接车送的偏远山区的学生,无论该学生是步行还是家长接送,均按其距校里程由财政予以相应补贴。各级政府及纪监、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补贴资金的落实负责监管。

三是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税务、保险、财政等有关部门,

负责落实好学生用车和校车相关税费、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学生用车和校车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学生用车和校车,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减半收取运输管理、客运建设基金、综合性能检测、牌照办理、车辆转户等费用;工商部门免收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暂缓专用校车车辆购臵附加费、车船税等税费征收;保险机构要按最大限度给予费率优惠,并建立学生用车和校车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理赔事宜;石油公司为学生用车办理优惠加油卡(具体的减补项目、金额正由县人民政府协调、核定中,核定后将以文件形式加以确认)。

在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中,我县将按照“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监管、公司运营、学校管理、车主自觉、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用三年时间建立符合县情、满足学生出行需求、职责权利明确、运行规范有序的学生用车管理制度,实现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中小学生坐平安车、坐放心车,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校车管理总结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校车管理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管理

校车管理工作总结

校车管理工作总结

校车管理意见

校车管理职责

校车管理职责

校车安全管理

《校车管理材料.doc》
校车管理材料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