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殡葬管理

2020-03-01 17:44: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金坛市殡葬管理

1982年6月成立金坛县殡葬管理所,负责全县殡仪馆、公墓建设和规划县境内殡葬设施建设等。1996年全面开展平坟还田工作,推行公墓地下葬、壁葬、骨灰存放等方式。1999年金坛市被省政府授予无坟头市(县)称号。至2007年,全市共建有29个公益性公墓。

第一节 殡葬改革

1988~2007年,金坛死亡71144人,除国家法定的10个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人口外,全市(县)遗体火化率一直保持在100%。1996年10月,市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殡葬用地管理制止乱埋乱葬的通告》,在全市开展清理墓葬用地,制止乱埋乱葬现象,平坟还田由此在全市全面推开。至1999年,全市累计平坟286841穴,还耕土地38公顷。2002年,市政府发布10号通告,禁止骨灰装棺土葬。2004年,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发文禁止在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置灵堂进行殡仪活动,同时禁止在市区街道、公路两侧和社区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地进行丧事活动,由市殡仪馆接管市人民医院太平间。2007年,为满足城区丧户治丧,殡仪馆内将原来的1个灵堂增至5个。

第二节 殡葬设施

一、金坛市殡仪馆

1988年1月,位于顾龙山的金坛火葬场迁移至三里桥,更名为金坛县殡仪馆。全馆占地面积16650平方米,1993年经过改造,被评定为三级殡仪馆。1995年,金坛市殡仪馆创建成国家二级殡仪馆。1998年,殡仪馆又逐步投入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通馆内所有灯火,对骨灰寄存室、办公室进行加顶,建设第一个供城区居民存放遗体和吊唁用的灵堂,修缮塌倒的围墙,扩大停车场。2001年7月,市殡仪馆向社会公开招标,批准8辆灵车上路运输。2002年又增加灵车4辆。2004年,新建开票室、遗体解剖室和5处供市民治丧的灵堂,配套建设供治丧用的餐厅。2007年,市殡仪馆灵车增至14辆。

二、金坛市公墓

又称花山公墓,是金坛惟一的经营性公墓,位于薛埠镇常溧公路和扬溧高速公路交汇西北方向处。经3次扩建由原来的占地11988平方米扩大到28638平方米,共分16个墓区。2003年,市公墓新建办公室,为两层5间。至2007年,市公墓共安葬骨灰盒8120只。

1996年,全市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迅速发展,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呈网状分布。至2007年,全市共有29个公益性公墓,另有2个村级骨灰堂,共占地面积194793.07平方米,安葬壁墓11867格,地墓34873穴。

三、金坛塔陵茅山安乐园

位于薛埠镇夏宵村花山上,始建于1996年,占地21105.54平方米,主塔高9层56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1996年3月由薛埠镇政府申请立项,与常州市电子电讯厂联合新建。1997年4月,薛埠镇政府在未经省、市、县民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在全国引发一系列问题,民政部、省民政厅及常州市民政局进行整治。安乐园法定代表人张俊良潜逃莫桑比克,经公安部追捕归国,于2001年6月8日被金坛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刑3年。市民政局一边接待全国各地的上访群众,一边着手研究解决方案。2008年,金坛市成立妥善处理塔陵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金坛市公墓办事处成立金坛市茅山福承陵园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对茅山安乐园预售格位进行回购,回购格位18954只,支付金额1835.98万元,收回佣金69.4万元,接待塔民4401人,对不愿回购者仍保留其格位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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