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内务管理制度()

2020-03-03 19:31: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XX镇政府内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办公室:

《XX镇政府内务管理制度》业经镇领导班子会议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日

为了强化镇干部职工和镇内务的管理,更好地完善党政公务活动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

XX镇政府内务管理制度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切实改进会风,节省经济开支,特作六条规定:

1、召开各种会议(学习)的审批规定。村干部会议(学习)由主管领导提出意见,报镇委书记或镇长批准;镇干部职工全体会议(学习)和所属部门(含双管单位)的领导会议(学习),由主管领导报镇委书记或镇长审批;镇的领导班子会议由镇委书记批准召开。党政办凭会议通知按规定筹办会务。否则,财会有权拒支一切费用。

2、召开各种例会(学习)的规定。镇领导班子集体的学习或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中心工作突击期间和特急情况例外);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各代表会可按规定进行,但要在会前报告批准。

3、召开镇中心工作会议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保中心工作的完成。

4、各种会议(学习)的筹备规定。有关领导和部门必须在会前作出计划方案,呈党政办交书记、镇长审批,由主办部门在党政办指引下做好准备工作(紧急会议除外)。会议力求简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目的,讲实效。

5、该参加会议(学习)的干部职工,自带笔记本作好记录,无故不得缺席,因公或因事而不能参加的要在会前办好请假手续(是组织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写请假的可补办请假手续)。

6、凡上级通知有关干部职工脱产性和带经费的学习、参观,一律要经镇委书记或镇长签字批准。

7、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把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向镇主要领导反馈汇报。

8、对涉及重点工作或涉及人民群众得益问题的会议讨论,会前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议出初步方案,才能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及提高会议效率。

9、对涉及要求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

2 律。

二、工作制度

为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最佳的政绩,作出三条规定:

1、工作时间的规定。干部职工每月必须出勤达到规定的天数(单职工农忙假除外)。每天上班时间原则上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星期

一、

二、四的晚上,原则上在政府(办事处)住址就地休息,防止干部“走读”现象。实行双休日,无特殊情况,星期

六、日正常休假(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人员值班)。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必须服从镇委、镇政府和部门的安排。

2、工作(学习)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听从领导指挥,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旷工缺席,不得中途回家做私事,不得在上班时间、午休时间或晚上十一点后晚休时间搞文娱活动。不得参与有关赌博性质的打扑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奖金和补助,情节严重的作党纪政纪处分。

3、工作责任与任务。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地完成或超额完成组织分配的中心工作任务、岗位任务和临时任务。

4、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镇委、镇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得自行其是。违者,将严肃处理。

5、要讲大局,讲团结,讲党性,自觉做到保护好党委、政府的威严,不得做不利于团结的事,违者,将严肃处理。

三、请示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互通情报,减少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有分工有合作,下级向上级负责,个人向集体负责,便于领导掌握全面工作情况,全镇实行请示汇报制度。

1、时限原则。就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专题向镇领导汇报,对日常工作情况,也要随时汇报、及

3 时反映、交流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一级进行请示汇报。各办公室年度工作情况,采用书面形式上报,要求每年12月25日前书面汇报材料交党政办公室。

2、程序原则。逐级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不能先斩后奏(非常情况例外)。

3、责任原则。谁管的范围谁负责,不能上交矛盾,也不能掩盖矛盾。如是重大问题本级本职解决不了的,负责解决的主要领导,会同有关部门或班子集体现场解决。

四、请销假和休假制度

我镇是农村基层性质的镇机关,大量工作服务于农村,应有与之相适应的严格的请休假制度。

1、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

2、休假原则是先批后休,不批不休,不积跨月假。平时可以休星期

六、星期天,如需积星期假的,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但遇中心工作需要突击及其它特殊情况时,不休星期

六、星期天,也不准请假。请休假要写好书面《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登记、保管,方可请假,无请假条的请休假无效,可视为旷工。没有特急情况,不得超假和先休后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3、节假日值班要服从镇分管领导安排,报党政办登记,各办公室安排值班的,原则上每天安排1 人值班,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伙食费,并作出勤,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作出勤但不补伙食费。考勤登记表每月交财会积存,并凭此发给住勤以及年终计奖。

4、批准权限。党委书记、镇长请休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其它领导成员的请休假由镇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办公室正、副主任请假二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镇委书记或镇长审批。普通干部职工请假在二天内以的,由各办公室主任审批,三天至四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的,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镇委书记或镇长审批。镇委书记、镇长以外的所有领导、

4 干部、职工休长假(指休假三十天以上的)要报镇委书记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

五、值班制度

为了确保党政工作的时效性和连贯性,处理好上级交办事项和解决好群众需急办理的事项,作出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根据工作实际,各办公室自行安排好工作人员值班,并将值班表报送党政办。

2、值班人员要按照上班时间到岗值班,做好当天办公室的各项业务工作。

3、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党政办联系。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登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情况并及时汇报。

5、值班人员要全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以备联系。

6、各办公室要充分保证与党政办的密切联系,并服从调配安排,尤其是在重要工作或突发性工作上。

7、各办公室要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

8、党政办实行晚上值班制度,时间为晚上19:30至21:30值班。

六、考勤制度

为了强化干部、职工管理,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有关制度,奖勤罚懒,作出考勤制度。

1、各办公室主任在每月第一天上班时将上月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报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登记、汇总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由党政办登记考核。财务凭党政办每月报送的考勤情况发放干部职工的住勤补助。

2、上班考勤办法。由各办公室主任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上班时间(包括会议、学习)5分钟后到岗位的作为迟到,迟到超过20分钟的作旷工半天处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早退;无请假、无故缺勤的为旷工。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外出开会、学习、出差的要事先通知。

3、每月出勤天数超出规定天数的作献勤,并按标准计补住勤补助。每月出勤不足的, 到年终一次结算,每缺勤1天扣除10元岗位补贴;凡无故缺勤的,每天扣除20元年终岗位补贴。

4、请假期间不发住勤费,1个月内请假时间1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住勤费。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无故不出勤的,按旷工论处。每请假1天扣年终岗位补贴10元,每旷工1天扣年终岗位补贴20元。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如遇突发性事件(如扑山火等),按时参与的,由党政办统计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增加出勤天数,无故不参与的,每次作旷工一天论处,并书面检讨送党政办。

6、干部出勤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请假每天扣2分,旷工每天扣5分,在突击性工作或集体行动工作中每缺勤1次扣5分,全年扣足20分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的资格。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镇财经管理,节省各项支出,加强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1、采取 “一盘帐”管理模式,实行统收、统支、统管。

2、采取“量入而出、实效、节俭”的原则。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开支,尽量节省不必要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各办公室需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价值伍佰元内),由所在办公室主任列用品清单报管家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价值超伍佰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报管家领导及镇主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3、各收费部门要将收到款项三天内结交镇财会,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挪用、私存公款,否则按有关财经法规处理。

4、财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按章办事,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收支凭证必须符合《会计法》的要求,支出单据手续齐全(证明人、经手人、领导审核)方可报销。凡是手续不齐全、记载不准确、不完整、记载金额有涂改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不符

6 合规定的,财会人员一律拒绝开支。

5、财会开支审批制度:伍佰元以下的开支,由管家领导审批;伍佰元至壹仟元的开支,由书记审批;壹仟元以上壹万元以下的开支,由书记、镇长汇签审批;壹万元以上的开支,提交班子会讨论,经班子会通过后方可开支。

6、镇领导、干部出差办事,原则上实行定额报销差旅费,不再另行报销食宿费用。出差补助标准,出差信宜市区的,出差补助标准为:车费12元(办公室派车的取消)、伙食费10元/天(会务安排吃住的取消)。出差其他地方的,根据具体情况由主要领导审核,报销差旅费。

7、财务工作人员对会计资料有保密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查阅财会任何资料。

8、建立内部稽查制度,做好内部审计。原则上镇每半年对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组由有关办公室人员和干部代表人组成。

9、财会人员失窃、错漏、损失现金或票据的,由财会人员自己负责。

八、车辆管理制度

1、镇政府小车管理原则:统一管理、公务用车、专职驾驶、禁止私用。

2、车辆用油办法:司机到党政办领取统一印制的油票到指定的油站加油,每次领取的油票不能超过2张,每月由财会到油站结帐。安排出差而不能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的不在此限。

3、镇委书记、镇长专用车原则上由镇委书记、镇长调用,如因特殊需要,可由党政办联系调用。其它车辆的调用,应有用车者提前向党政办申报,经党政办合理调配后方可出车,未经党政办同意而出车的,一切责任自负。

4、车辆原则上不借给外单位和干部职工私用,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党政办作安排。借车单位或个人在用车前按有关规定缴交用车保养费、自负油费,司机出车期间食宿费用由借车单位或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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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无牌人员驾驶车辆。除经批准外,不准将车辆借给任何人员驾驶,否则,当事人要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6、司机要做好车辆保管,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安排,非公务用车时,车辆必须留在镇政府大院内(或办事处)保管,以备党政办调配使用;外出时,要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7、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司机要经常检查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各项性能良好。同时,车辆保养维修需到指定的维修中心,并报经镇管家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经镇管家领导同意,超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

8、司机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九、文印室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电脑室工作的高效、有序、节约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办公室打印资料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注明打印的份数、时间方可送打印室打印。

2、镇府、镇委文件的打印要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签发,同时做好发文登记。

3、打印人员要做好文件的校核并及时印发。

4、电脑室人员要做好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洁工作。

5、到电脑室领取资料的人员,要自觉登记并签字。

6、电脑室人员不在场或未经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有关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油印机等)。

7、各办公室复印各种资料时需自觉节约纸张、能源,并作复印登记。

8、电脑室为非营业性质,不得对外营业。

9、电脑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上班时间玩游戏、非办公性上网、高声放音乐。

十、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办公电话畅通、提高办事效率、节省电话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1、领导干部的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的配置和使用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办公室的电话主要用于联系办公业务,原则上不能用于谈论私事。

3、通话内容应尽量做到简明扼要,禁止用办公电话“煲电话粥”、长时间占线。

4、除办公事外,不准用办公电话拔打国内、国际长途。

5、严禁用办公电话打各种收费热线电话和声讯电话,禁止用办公电话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十一、接待就餐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接待就餐的管理,防止奢侈浪费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接待就餐的范畴:仅限公务工作的需要,严禁用于私人宴请

2、接待就餐的原则:坚持利于公务工作,以热情、便利、安全、卫生、节约为原则,做到服务周到,实效得体。

3、接待就餐的办法:

① 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原则上在镇饭堂接待,如镇饭堂确实无法接待,可在镇内指定的相关饭店安排就餐。

② 如到镇内饭店接待就餐的,必须先经党政办开具就餐单,禁止先吃饭,后补单。

③ 就餐单一式两联,注明接待日期、接待事由、接待人数、陪餐人员、金额等内容,存根联由党政办备用查核。

④ 就餐单由陪餐人员带到接待饭店。

⑤ 就餐单作为报销的主要凭证,其内容不得更改,饭店凭就餐单附饮食发票报镇管财领导核销。

⑥ 接待就餐的标准:市以上领导或兄弟镇领导的接待控制在每人10元以内,镇、村干部控制在每人5元以内。

9 ⑦ 接待就餐的人员:原则上由镇主要领导或对口部门负责人陪餐,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来宾的30%。

⑧ 镇外就餐原则:必须是公务工作,事前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就餐。

⑨ 备注:如因特殊情况需加菜或上烟酒的,陪餐人员须事前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所加上的菜或烟酒费用先由陪餐人员出资结帐,后报镇管财领导核销。

十二、大院管理制度

1、镇干部职工留宿熟人(户口不在镇政府的,家属除外)要自觉到党政办申报登记住宿,任何人不准留宿计划生育对象,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罚。从当月工资及补贴中扣除。

2、干部职工要做文明的榜样,自觉遵纪守法,做到礼让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

一、集体第一;讲党性、讲纪律、讲科学、讲贡献、讲大局、讲卫生,爱护公物。任何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放养家禽、牲畜、白鸽和无理取闹,违者作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和补贴中扣除,由党政办和财会负责执行。

3、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如故意违反大院管理制度(如损坏公物、毁坏花草、影响公共卫生等)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赔偿损失。拒不赔偿的,从其当月工资及补贴中扣除,由党政办和财会负责执行。

4、节约用水、用电,居住在镇政府、办事处大院内的住户,由镇政府采用统一装表,用水、用电抄表到户的办法,参照有关标准从其工资及补贴中扣除水费、电费,或者自觉到镇财会办缴交有关费用。

十三、住房规定。

1、必须服从党政办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准插手、讲情。

2、根据住房面积大小、条件优劣、时间先后和干部职工的工龄、人口、职务和贡献等原则综合平衡考虑安排。

3、在圩镇已建有私房的,一律按市的规定搬出公房,否则按新房

10 租价加倍从工资中扣除。

4、离退休、离岗退养干部不再安排住房,离退休、离岗退养的干部因事需要暂住宿的,可暂住招待所,如不按规定搬出公房的,则按新房租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5、干部职工不得将本户所住的住房转让他人(包括镇干部职工)居住。违者,强行收回另作安排,或按新房租价的三至五倍从该干部职工的工资中扣除。不准外人到大院居住,如确需要住宿并经党政办批准的。

6、双职工只能住一方单位的公房,违者按多占公房处理。

7、房租的计收办法。

房租标准:公房分瓦房和楼房两类,瓦房类每平方米月房租0.5元,楼房类每平方米月房租1元。

现职干部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正科领导为80平方米,副科领导为70平方米,办公室正副主任为65平方米,一般干部为60平方米。

根据现住公房面积,现职干部住房低于本人标准的,按实际面积折半计房租,超过本人住房标准面积的,标准面积部分折半计房租,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标准计房租,其它住户根据实际面积按房租标准计收房租。

房租计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执行,由镇财会从工资或补贴中扣除,无工资或补贴的,请自觉直接到镇财会缴交。

十四、物资管理制度

1、各部门、各办公室要建立物资登记制度,做到物在有人管,物失有人赔,如有公物丢失,保管人(办公室主任)负主要责任,部门领导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设立清点制度,做到部门半年清点一次,党政办年终清点一次。

3、干部职工住房中公物的保管移交,由党政办清查计价登记,列出清单,双方签名,如需退出公房的,要将公物如数交回集体,否则按

11 价在当年奖金中如数扣回。

十五、各部门公务监督制度

为促使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更好地勤政、廉政、为民办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作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1、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和镇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可行的办事规则和保密制度。有条件的部门,要推行办事承诺制度。

2、各部门的办事规则要报党政办公室,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后,方能实施。

3、各部门要把办事规则公布上墙。

4、各部门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5、各部门年终要做好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报镇领导班子审批实施。

6、各部门的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岗位责任制述绩总结。并在干部大会上述绩发言,由干部、职工进行检评。

以上管理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请各部门、各同志共同遵照,如与过往相关规定不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张场镇政府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内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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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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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内务管理制度

安保内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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