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7:59: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深圳市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成立于,公司于2018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2018年6月10日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股东100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同意深圳市注销。
股东: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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