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1:57: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XXXX行长特别奖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支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的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在“抓转型 促发展”中实现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支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各二级支行、各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 奖励原则
(一)激励导向原则:奖励对二级支行、部门及员工的突出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是奖励依据。
(二)统一管理原则:奖励比例和金额均由支行行长进行调控。
第四条 奖励来源
奖励金额由季度绩效工作的20%组成。若该奖项没有达到奖励条件的支行、部门或员工的,则取消该奖项奖金,该部分奖金并入当季绩效进行分配。
第五条 奖励类别
(一)特别优秀奖:
1.各二级支行:在当季利润贡献、存款、中间业务、贷款等任务完成率特别优秀的二级支行给予基础绩效之外的一定金额的奖励;
2.各部室:在州分行考核中,综合排名或主要项目排名特别突出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二)特别贡献奖:对当季度业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基础绩效之外的一定金额的奖励。
(三)卓越组织奖:对当季带领本支行、本部门取得突出业务的负责人给予基础绩效之外的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六条 兑现方式
根据当季绩效分配方案,加入基本绩效中予以兑现。
第七条奖励依据
(一)特别优秀奖:我行辖属二级支行中,分别对在利润、中间业务收入、存款、贷款等业务上超额完成支行季度任务,且业绩突出的二级支行,由支行行长提名,行务会表决通过进行表彰奖励 ;内设部室在州分行公布的排名中,排名第一的部门或进步特别明显的部门,由行长提名,行务会表决通过进行表彰奖励。
(二)特别贡献奖:对当季支行利润、中间业务、存款、贷款等做出了特别重要员工,由二级支行或各部门负责人提名,行务会表决通过进行表彰奖励。
(三)卓越组织奖:当季带领本支行、本部门业务或指标取得了突出进步或继续保持了领先优势的负责人,由行长提名,行务会表决通过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 奖励管理
奖励金额由综合部按照行务会决议,负责将奖励金额兑现统计入该团队或员工绩效中。
第九条 本办法由支行负责解释,如与上级行要求不一致,以上级行要求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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