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2020-03-02 19:40: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突发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为了防御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减轻或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好抢险等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制定如下突发地震等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店应对突发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方案,是实施抢险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突发地震等灾害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发生3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

2、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3级及以上的;

3、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等)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灾害;

4、跨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害。

三、抢险救援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害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店长及各职能部门干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灾害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和预防相结合,切实做好各类灾害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突发地震等自然灾害,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灾害事故带来的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管理机构

1、店办组建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全店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全店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是: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设指挥办公室在负二层安保部,为灾害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店应急指导工作;

(2)协调全店维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编制和修订全店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全店预案的制定,督促应急救援机构的建设;

(4)组织指导全店应急救援的演练;

3、同时,在店长的领导下,统一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与本预案及其它专项子预案的衔接工作。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二)应急指挥机构

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分为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1、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使可能发生的灾害能够得以迅速、有序地处置和救援,成立五道口店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店长任总指挥,安保部、总务部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安全小组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主要是: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店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紧急协调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协调占用场地,事后财物归还或补偿等;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单位人员或群众生命的险情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组织重要财物转移工作,并确定疏散路线、安全集聚地等;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决定和布置灾害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灾害调查和处理;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相关安抚工作;协调应急分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本店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难以应对灾害发展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应急救援支援。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安排和要求,具体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2、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地震等突发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店长任指挥长,安保部、总务部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安全小组成员组成。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职责是: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具体组织指挥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现场的抢险救援;开展险情处置、政策宣传和安抚灾民等工作;组织人群疏散、安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店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三)抢险救援队伍组建、指挥、职责

为应对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给本单位员工及群众造成的各种危害,在店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主要从事各项应急抢险救援突击行动。由安保部经理担任应急抢险队队长,各部门经理任分队长,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足够的抢险分队人员,一般50人以上。统一由店应急救援队长指挥、调遣。积极完成各项应急救援和抢险任务。

五、预警预防机制

(一)地震灾害监控与信息报告

1、店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地震灾害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认真做好地震灾害监控与信息报告、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3、一旦发生地震灾害,监察机构立即报告店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灾。店地震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2666282

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伤亡情况、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损失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行动

(1)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突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

(2)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劲麻痺思想,要切实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

六、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按地震强度、级别,分别响应。

1、发生一般地震(3级以下),启动部门预案,店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发生较大(3级)地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对应急预案,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总部。如在救援过程中,预测灾害可能升级或已经升级时,应立即按下列条款的规定办理。

3、重大(4级及以上)地震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店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抗震救援。应急分队队员在30分钟内赶赴店指挥部集中待命;请求政府部门派技术,警力等支援。

七、预案启动

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震报告后,应迅速报店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店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作出应急处置:

(一)适宜启动子预案的,由分管领导发布启动子预案的指令,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店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

(二)必须启动本预案的由总指挥发布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提出灾害应急处置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向总部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四)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

(五)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

(六)落实总部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落实相关救援处置措施。

八、指挥协调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按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救援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九、应急联动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根据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组、专业抢险组、警戒维护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医疗救护组、应急保障组等。

(一)综合协调与通讯联络组: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二)专业抢险组:由工程部主管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实施地震灾害现场抢险,如抢救被掩埋及重伤人员等。

(三)警戒维护组:由安保部负责人牵头,主要任务是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四)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客服部组成,实施紧急疏散和安置,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生活。必要时,可强制疏散。

(五)医疗救护组:由客服部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转送。

(六)应急保障组:由1名班子成员负责,主要任务是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迅速组织并调集车辆运送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以及水、电、气、通讯的保障。

十、群众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灾害应急救援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灾害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材料,为相关媒体提供真实数据,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和报道方案。

十二、应急结束

当现场指挥部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地震余震全面消除,可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十三、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灾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如灾害涉及外籍或者港澳台人员及侨属、侨眷时,配合统战部、外侨办等部门,认真做好接待和处理有关涉外事宜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灾害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十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店灾害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店重大灾害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二)应急队伍与装备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抢险救灾队伍,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应对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自救和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在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救援行动。

(三)治安保障

安保部负责灾害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解决。由总务部负责落实。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广场空旷场所、规划和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野外帐篷等,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十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应急避险意识。

(二)培训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演习

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灾害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总部。

十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险灾害有功,使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有关部门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人事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

(2)相关部门未按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抢险预案、组建抢险救援专业队伍,致使本部门灾害发生后,抢险工作无法有序进行,造成损害扩大的;

(3)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应急救援前线指挥部的调动、指挥的; (4)发生灾情时,不采取措施紧急疏馓群众造成严重损失或不组织自救的;

(5)在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相互推诿,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

(6)拒绝提供可以提供的各种抢险所需设施、设备、人员和场地的; (7)有关人员不按规定赶赴现场,或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 店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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