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20-03-02 16:15: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省联社通知要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我社开展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核实工作,积极推动此次工作的开展。对辖内所有网点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进行全面摸底,了解了账户种类及数量、开户时间、金额大小、留存身份证件种类等情况,确保核实工作平稳开展。

(二)按照指导意见中的核实工作措施,逐条对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进行核实。各网点对前来办理开户等业务的客户,均要求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核对,核对为真实的,在系统中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对客户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均要求客户在下次办理业务时携带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实工作。

(三)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的,我们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或公安部门对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如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作为疑义身份信息核实。 留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已过有效期,或姓名为手写、生僻字等难以识别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存款人的开户资料中未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查。经核查,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对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本系统开立业务的,各社都以提供的真实身份证件核实,对于办理新开户业务的客户,根据要求,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通过此次检查,未发现我联社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中存在问题。以上核实工作,实现了在我社业务系统中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切实落实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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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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