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管理规定

2020-03-03 23:16: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病案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病历全程监控、评价和反馈,提高病历质量,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2010)》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历书写要求 ㈠归档住院病历,按照《2008版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及《2010年补充规定》书写,按照《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2010版》规定质控。

1、住院病历设总分为100 分,为倒扣分制计算,即:100 分-项目扣分=实得分;医疗及护理分别质控,单独核分;

2、病历等级评价:>90 分为甲级病案;>75分且≤90分为乙级病案;≤75 分为丙级病案;

3、报告单评价:≥95分为甲级报告单;≥85分为乙级报告单;

4、住院病历考核指标:①甲级病案率(丙级病历数);②不合格报告单。

㈡运行病历

运行病历不计分,按照《2008版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及《2010年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凡违反2010年病历质控规定中一票否决内容的,均属于不合格病历。

㈢门(急)诊病历

1、门(急)诊病历设总分为100分,为倒扣分制计算,即:100分-项目扣分=实得分;

2、病历等级评价:>75分为合格病历;≤74.5分为不合格病历;

3、门(急)诊病历考核指标:⑴门(急)诊病历合格率;⑵门(急)诊病历平均分;

4、门急诊在实施特殊检查(诊疗)手术的部门必须设立门(急)诊特殊检查(治疗)、手术告知登记本,急诊室必须设立急诊留观

病人登记本并做好登记。

㈣处方质量

1、处方等级评价:>7.5分为合格处方;≤7分为不合格处方;

2、处方考核指标:⑴合格处方率;⑵处方平得分。

二、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㈠医师职责

1、住院医师。负责全面病历质量,主要负责首页、入、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书写基本要求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

2、主治医师(科室主任)。负责全面病历质量,重点负责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审核、签字等。(包括病例讨论、上级医师查房、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科室主任)。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关键要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内容。同时负责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审核、签字等。

㈡科室质量控制组成员职责 对所有病历质量负责,甲级病历比例应达90%以上且无丙级病历。

㈢科室负责人职责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所有病历质量负责,甲级病历比例应达90%以上且无丙级病历。

㈣质量控制部门职责

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全院所有病历质量负责,甲级病历比例应达90%以上。

㈤病案室职责

病案室对全院所有病历完整性负责,病历完整比例达100%。

三、病历管理责任界定

1、一份完整的病历,是一个整体,各级医师应互相协作,互相监督,共同完成,保证质量。其中管床医生负责80%的责任,

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负责10%责任。质量控制医生负责10%的责任。责任划分按照归档科室病历的首页签字为准。

2、医师对自己主管的病历的整体质量负有责任。麻醉部分、实验室资料及辅助检查等的质量,相关科室人员负责90%主要责任,临床管床医生负责10%次要责任。转科病历质量,转出科室对本科相关内容负全部责任。处方质量按照职责,临床和药房各自负责自己的全部内容。

四、病历检查

1、院(二级)病历质量评审组 ⑴医疗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⑵护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评审组职责:评审组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二级质量质控组织,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评审,其结果作为对科室或个人进行考核的依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持续改进病历质量。病历质量评审组负责全院归档病历的质量评审,处方及各类申请单及报告单质量。

2、科(一级)室质控小组 手术麻醉科 组 长: 成 员: 五官科 组 长: 成 员: 外三科

组 长:

成 员: 外二科 组 长: 成 员: 外一科 组 长: 成 员:

内二科 组 长: 成 员: 内三科 组 长:

成 员: 内一科 组 长: 成 员: 妇产科 组 长: 成 员:

内四科 组 长: 成 员: 儿 科 组 长: 成 员: ICU 组 长: 成 员: 急诊科

组 长: 成 员: 放射科 组 长: 成 员: 功能科 组 长: 成 员: 检验科 组 长: 成 员: 药剂科 组 长: 成 员:

职责:负责本科所有病历的质量评审,处方及各类申请单质量,主要负责处方、门诊病历(留观病历)、各类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评审。

㈡病历评审标准

依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及《湖北省病历质控考核评分标准》严格执行。

㈢病历评审要求

1、评审组对终末归档病历和门诊病历、处方、申请单每月评审一次。

2、对终末病历评审时实行分块负责,并由评审组成员、医务科计算其总分,对乙级丙级病历或不合格处方、申请单、报告单由各成员签字认可。对处罚有异议时提交各评审组讨论。

3、各评审组成员不得请假,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质控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㈣归档病历质控办法 质控分两轮

第一轮:每月10-20号由各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进行第一轮质控。

对所有的病历进行完整性的检查,杜绝形式上的丙级病历。检查的重点内容:涂改、伪造病历、病历的归档顺序、是否缺重要项目、书写是否有掉项、冠签、病历的内容前后是否矛盾等。

在质控过程中,科室质控小组组长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真实地记录在科室病历质控记录本上,并根据医院质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务科、护理部将随机抽查各科室第一轮病历。

第二轮:每月20-30日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在病案系统电脑上随机抽各科归档病历的5 %作为终末评审病历,所抽病历住院日超过5天,非手术科室所抽病历中告病重病历必须大于50%,手术科室所抽病历中手术病历必须大于50%。病历中所含的报告单作为当月报告单评审依据,不再另行抽取报告单;每月抽取各辅检科室3天的各类申请单量,3天处方量,各科门诊病历2份作为终末质量控制的评审。

㈤运行病历检查

运行病历、处方、申请单、报告单由医务科、护理部采取抽查方式随查随看,但每月不少于2次。

2、利用病历质量监控系统自动监控:质控科每月从系统查阅2次监控情况,每月将监控结果汇总并打印报表,监控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㈥信息反馈

每月月底之前由医务科、护理部将病历质量控制检查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情况在医疗、护理质量通报及业务查房简报上进行通报。

五、奖励及处罚

病历质量检查结果都将被纳入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管理考核,所有相关数据作为核发科室奖金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病历控制质量,特作如下奖惩规定:

1、各科室应从科室奖金中给予质控小组成员相应的补助。

2、院级病历质控时,质控小组成员未参加的,每次扣减质控小组成员所在科室奖金200元,迟到、早退者按医院会议制度处理。

3、全年根据每月病历评审结果,医疗及护理部分分别设奖项。医疗计算出每位管床医生的病历评审平均分数,设立等级奖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名。护理病历奖:以科室为单位设立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名。

4、医疗部分病历出现丙级病历一份,扣责任医师奖金400元;同时扣相关科室主任奖金100元;科室质量控制人员奖金50元。

5、第一轮科室病历质控时,医务科将随机抽查,以科室病历质控记录本登记为依据,对未质控的科室,将扣减科室奖金500元。

6、出院病历不及时归档、不完整者根据病案室统计结果,按照每份病历5元扣减科室奖金。

7、各种检查报告不在规定时间内出报告者,每份扣辅检科室责任人50元,报告已发(签字为证),24小时内而未入病历者扣责任医师30元,并责令补齐。

8、已挂门(急)诊号,医师亦接诊没有书写病历者,每次扣责任医师100元。

9、不合格处方、辅检申请单、报告单按20元/份扣罚责任人,不合格门诊病历按50元/份扣罚责任人。

10、发现乙级3份、丙级病1份及以上的当事人,取消表扬资格,年度考核不评优。

11、病历保管应确保病历完整性、真实性,造成病历保管丢失,造成病历缺陷,按照《病案保管借阅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规定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16年 4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以往规定有与

本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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