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00:18: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缴纳综合保险证明
市、区县建筑业行政管理部门:
口兹有施工企业,已在区(县)建设
工程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缴纳工程(项目)
综合保险预缴费元。(为安全、监督、报监条件之一)
口兹有施工企业,已在区(县)建设
工程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工程(项目)综合保险
手续,实际参保人数人。(为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条件之一)
口兹有施工企业,已在区(县)建设
工程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缴纳工程(项目)
综合保险手续,未发生综合保险费拖欠情况和分包、劳务合同备案。(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查验条件之一)
经办人:(签字)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年月日
注:由经办人在所需的条款方格中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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