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2:08: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证明
兹证明XX将所拥有的位于江津区XX镇XX村(社区)XX街XX幢XX号的住宅(房产证号:XX房地证XX字第XX号,面积为XX平方米),租赁给XXXX为经营场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经该房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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