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55: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企业工会组织制度
一、企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换届改选需提前报上级工会批准。换届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请示报告》。
(2)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 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5 人,均为奇数。
(3)召开本企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
(4)选举产生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后,在此范围内选出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委员履行分工职责,协同配做好工会工作。
三、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工会主席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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