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的外借制度

2020-03-03 00:57: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书刊的外借制度

1.在职教职工凭借书证借书,一次可借5本。

2.如因工作需要,量大一些,超过部分可登记在本子上。

3.外单位人员经校长同意方可借阅。

4.字、词典、百科全书之类的贵重工具书一般不外借。

5.因竞赛辅导集体借阅的图书,由负责老师借阅并按规定组织归还或赔偿(学生遗失由学生赔偿),借期不超过三个月。量大登记在本子上。

6.认真履行还书手续:学年结束全部归还,如因教学需要续借的,须将原书见面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调离本校教职工须还清所借全部图书后再予办理调离手续。凡逾期不归还的图书由图书馆催还,催还无效一律根据书质按原价二至五倍赔偿。

7.认真履行遗失后赔偿手续:凡遗失未归还的图书,学期结束前一律作遗失赔偿处理,根据书质按原价二至五倍赔偿。

8.爱护图书,不撕页,不涂改,如发现撕窃现象,一律根据缺损程度予以罚款。

9.杂志月刊的单行本要待装订后方予外借:大型双月刊在出版半年后外借。单行本和合订本均以一本图书计量。

10.教职工实行开架借书。借阅时请协助图书馆理人员工作,归还或查阅后不用的书籍按类别插放原处。

书刊资料外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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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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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外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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