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

2020-03-03 21:37: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了使医院形成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保障 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 发布原则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有利于推进工作。

2 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有价值的新闻。

3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谨。 4 实行新闻发布归口管理,一条渠道对外。

5 严格按照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权限发布新闻。 二 发言内容

1 一定时期内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意见或工作措施。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处置意见及结果。

3 针对外界对医院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

4 发布重大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 5 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信息。 三 发言人职责 1 及时深入调查重大事件的真相,熟知事件的全部过程和关键环节。

2 熟知与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常规和事件的逻辑关系。 3 特别重大事件的新闻发言必须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经特别授权发言。

4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保持经常的联络沟通,有较为融洽的社会关系。

5 本院各部门、各科室要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报告情况,支持协助发言人全面了解情况。 6 作新闻发言时要做到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措词准确、阐述清楚。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的一种终生教育,从事卫生工作的各层次、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一 继续教育内容

1 员工必须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继续教育,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聘任、执业再注册的基本要求。

2 医院为员工在职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以利于自身和专业的发展。

3 继续医学教育的类型: 3.1 院内培训

3.2 市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或学术会议 3.3 国内或国际进修与学习3.4 在职学历教育

3.5 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获得科研立项、奖励 3.6 网络教育等

4 继续医学教育的主要内容: 4.1 公共必修课

4.2 患者安全和持续质量改进教育 4.3 消防安全 4.4 感染控制

4.5 急救知识与技能,如 CPR 等 4.6 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4.7 各领域的新技术、新进展

4.8 根据医疗实践的发展而有必要增加的培训和教育项目 5 科教部负责协调与安排相关的院级培训项目。

6 科教部或相关部门负责将教育、培训的安排以一定方式事先告知相关员工。

6.1 院内网上通知。 6.2 其它方式通知。

7 各科室主管应充分考虑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需求,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为其提供充分的学习机会和时间。包括:

7.1 安排参加医院规定的必修项目。 7.2 安排部门内的定期业务学习。 7.3 其它院内外的学习与进修。 8 有关科室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规定参加科室内组织的定期学习与培训。

二 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

1 考核时间:每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

2 考核周期:上一年的 7 月 1 日至本年的 6 月 30 日。 3 考核者:科教部 4 考核内容及要求:

4.1 院内培训及考试符合医院规定的要求。 4.2 完成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相关要求。 a 公共必修课

b 授予学分:其他形式的学习必须在科教部登记审核后授予相应学分,如在职学历教育、外出进修、参加学习班、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科研立项、奖励、专利等

c 学分要求:每年不低于 25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 5 学分。

5 学分证等学分材料上交时间

5.1 外出进修结业证、参加学术会议学分证、发表论文复印件、成果证书复印件等在

科教部登记审核费用时上交。

5.2 其他学分材料复印件分别在 6 月和 12 月集中上交科教部。 6 考核方法

6.1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对院内培训授予学分,并进行审核。

6.2 依据省市公共课程学习要求,审核公共课程学分。 6.3 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录入日常学分,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审核年度学分。

7 考核结果

7.1 完成我院与省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要求学习的内容,满足学分要求:每年不得低于 25 学分,Ⅰ类学分不低于 5 学分,视为年度考核合格。

7.2 科教部于 7 月 31 日前出具审核结果,报人事部。 三 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

1 考核对象:拟申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或聘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 考核周期:5 年,即由当年向前推算五年的 7 月 1 日至当年的 6 月 30 日。

3 考核者: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4 考核要求:只有通过每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才能申报任期考核,科教部审核材料后,统一上交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 合格标准:凡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 25 分,当年所获学分不低于 25 分,累计达 125 分,任期内 I 类学分不低于 25 学分,且同时具有相关公共课程学分证者(具体要求见当年任期考核通知),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

四 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结果使用

1 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与人事部员工年度考核挂钩。 2 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与技术职务聘任、晋升、执业再注册挂钩。

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确保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岗位任职资格

1 诊断治疗类岗位:必须获得国家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并进行注册。

2 护理类岗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

3 其他类卫生技术岗位:除有医师资格和护士资格要求的岗位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学历必须是本岗位专业或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的岗位,需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初级职称。包括药剂、检验、影像类。

二 执业资格准入规定 1 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执业注册后方可执业。医疗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人员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 医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执业,严禁超范围执业。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请 变更。

3 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疗、护理人员,必须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先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4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5 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单位提出申请,进行延续注册。

三 其他特殊岗位人员任职资格

1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需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证书》。 2 从事特殊工作岗位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3 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四 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监管

1 新入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转科转岗人员,必须经新科室主管进行相应岗位的上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取得相应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经医院审核,开通医院信息系统权限方能独立执业。

3 来院进修人员须经过医院授权,并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执业。 4 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技术资质由医务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在我院工作。

5 医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从事高危操作项目者,必须经医院授权方可从事该项操作,高危操作项目的授权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其它有权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 主管部门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管,每年两次。

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一 学历证书的审核 大专以上学历:

1 由本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由人事部对备案表内容进行验证:①点击备案表(电子版)中的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②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输入在线验证码进行验证;③利用专业扫描工具或具有条码识别功能的手机,扫描备案表中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3 去本人档案所在地,与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进行核实。

中专学历: 1 由本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报到证;

2 去本人档案所在地,与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进行核实。

二 执业证书的审核

1 本人提交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2 由人事部在国家卫计委网站上进行注册信息验证。 三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

1 院内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必须经过院内统一组织报名,未在我院报名的,我院一律不予承认;

2 新调入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登记表(评审表),人事部进行真实性审核。

四 取得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后,工作权限(医院信息系统权限)的审批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其 他卫生技术岗位,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的,需取得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取得上述任职资格后的人员,需开通医院信息系统权限方能独立执业:

1 人事部对取得资格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认 2 科室主管对科内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 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能力考试考核 4 人事部根据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开通工作站 5 医疗人员须严格按照执业范围、执业类别开展工作 保卫科工作岗位管理制度 一 监控室

1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2 坚持对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经常查看各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

3 禁止无关人员查看监控记录,严格遵守监控室保密制度。 二 自行车棚

1 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 2 监督存车人停车落锁,自行车排放有序。

3 严禁睡岗、脱岗,如有车辆丢失,值班人员每人罚款 100 元。 三 巡逻岗

1 保持警容风纪,警械、对讲机佩戴齐全。 2 执勤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

3 确保按时巡逻,并到位。遇有突发事件时,马上报警,并上报值班班长。

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院领导接待日是医院领导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桥梁,是院领导了解广大医护员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的必要途径,是职工对医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方式。

二、院领导接待日由院领导轮流值班, 两周一次, 接待时间为隔周三下午,接待地点为值班院领导办公室。

三、院领导接待日主要工作内容为: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状况, 听取职工对医院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改进医院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四、职工向值班院领导反映的问题, 应为事先己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但职能部门无法解决或未能及时答复的。

五、值班院领导应认真做好接待记录,接待日结束后交由院长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院长办公室应认真做好交办和督办工作。

六、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调查研究, 及时拿出答复和处理意见,并在职能部门晨会上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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