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责任制[推荐]

2020-03-01 20:22: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境管理,贯彻落实环保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明确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环保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环保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管理。

第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环保责任主体,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各级人员、各级组织环保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公司领导环保职责

第四条 董事长环保职责

(一)董事长是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负总体责任。督促各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环保职责的落实。

(二)贯彻落实环保工作,保证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等在公司的落实。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机制等保证体系,做出重大决策时,综合考虑环保,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保证公司环保投入并有效实施。

(四)协调支持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

(五)将公司的环保情况作为对经理层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 党委书记环保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环保政策,组织发动党政工团组织,积极开展环保活动。

(二)把环保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创先争优”等活动评比中,把环保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五)了解掌握公司环保动态。 第六条 总经理环保职责

(一)总经理对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贯彻执行董事会环保决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用环保工作保证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做出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环保,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给予保障。

(三)督促各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环保职责的落实。

(四)负责主持公司重大环保工作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环保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健全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各级环保责任制。

(六)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保工作长远规划、环保方针目标、环保考核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协调组织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

(八)负责监督副总经理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并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副董事长环保职责

(一)协助董事长抓好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董事长组织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环保事项。监督董事会环保决议的落实。公司做出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环保,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给予保障。

(三)定期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环境问题,对重大环保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四)了解掌握公司环保动态。 第八条 党委副书记环保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环保工作。

(二)定期听取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工作汇报,了解掌握环保情况,把环保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三)围绕环保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了解掌握公司环保动态。 第九条

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了解公司环保动态。参加公司有关环保工作会议。

(三)参与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条 纪委书记环保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党委书记监督、保障环保目标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在环境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按照组织规定给予处理。

(三)了解公司环保工作动态。 第十一条 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公司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织推进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

(三)协助总经理做好企业环保规划、环保目标、环保考核体系的策划和制定,并负责监督落实。监督检查各级环保责任制的制定及落实。

(四)协助总经理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五)组织、督促重大环保事故隐患的治理。

(六)主持公司局部工作例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保政策、文件,总结、部署环保工作。

(七)组织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组织推广实施环保新技术,督促环保技术措施实施。

(九)了解掌握公司环保动态。

第十二条 其他副总经理及其他领导环保职责

(一)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环保管理办法。

(二)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环保责任制的落实及考核。

(三)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管理制度。

(四)组织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环保专业技术方案论证。

(五)推广和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六)了解公司环保动态。参加公司有关环保会议。

(七)参与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三条 总会计师环保职责

(一)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环保管理办法。

(二)督促检查各单位环保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并做到专款专用。参与审核环保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三)督促做好集团公司环保奖罚的兑现。

(四)了解公司环保动态。 第十四条 环保总监职责

(一) 负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分析、研究,贯彻落实政府环保要求, 争取环保优惠政策。

(二) 协助总经理做好企业环保规划、环保目标、环保考核体系的策划和制定。 (三) 负责公司污染防治技术推广与应用,组织推广、实施环保新技术。

(四) 审核公司年度环措项目计划,组织公司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 料等重大环保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审查和论证。

(五) 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制定及考核。 (六) 研究、指导公司重大环保隐患的治理。

(七) 指导公司较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 公司各部门环保职责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部环保职责

(一)负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获取、研究,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政府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公司级环保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

(二)负责制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公司环保工作会议,总结、布置环保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制。

(三)负责审核公司年度环措项目计划。参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环保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审查和论证。

(四)负责组织公司级环保教育和培训。

(五)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监督各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协助开展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六)负责组织环保审计和检查。检查各单位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行情况,监督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七)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和办理环保“三同时”手续。

(八)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环保工作,推动各单位清洁生产工作。组织推行环保技术专家库建设。

(九)每季度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情况,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监督,并配合检查工作。

(十)组织、监督各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十一)组织、监督各单位环境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各单位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组织各单位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负责监督各单位环保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处理。

(十四)协助相关领导做好环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监督工作。

(十五)组织环保先进的评选、宣传及表彰。组织及时总结推广环保先进经验。 (十六)负责对各单位环保工作的绩效考核。对违法、违章、违规等现象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生产运营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环保管理办法。

(二)将清洁生产思路融入生产、设备、动力管理之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

(三)组织调度生产时,组织调度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做好综合利用。

(四)负责公司能源利用、消耗情况的监督管理,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或相关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参与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事故应急调度指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时,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上传下达与应急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指令安排。

(七)组织编制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

(八)发生重大设备设施技术变更时,负责组织对环保方面的论证及审核。

(九)负责结合6S管理,组织现场管理的检查。

(十)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七条 发展规划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监督各单位落实。

(二)组织项目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论证时,要有环保评审意见。

(三)指导、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四)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八条 科技与市场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工艺、技术监督管理,推广和应用清洁能源、无毒无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三)发生重大工艺技术变更时,要有环保方面的论证意见。

(四)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九条 财务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监督各单位环保项目专项账户的设立。

(三)负责公司环保奖罚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环保管理办法。

(二)审核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三)负责组织对子分公司经理层环保业绩考核。

(四)负责公司各部门环保奖罚的核发工作。

(五)负责组织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

(六)参加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一条 安全管理部环保职责

(一)做好本部门环保工作。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环保管理办法。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管理登记。

(四)依照职责分工协助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第二十二条 党群工作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监督行政部门抓好公司的环保工作。

(二)组织企业环保文化建设,引导职工形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

(三)组织开展环保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

(四)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监督企业行政提取和使用环保经费。

(五)工会参与重大环保事故调查,督促行政部门采取改进措施,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工会反映,并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发挥各级监察审计组织在企业环保工作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教育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环保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办法,并带领广大员工做好环保工作。

(七)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再监督作用,保证环保各项规章办法的落实。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三条 综合工作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上传下达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督促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21 通过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决策的落实。

(三)参与重大环保事故的应急处置,必要时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四)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四条 法律审计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环保法律事务活动。

(三)负责环保事故处理的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生产、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中心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环保信息化工作。

(三)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六条 质量管理部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发生重大质量变更时,负责组织对环保风险方面的论证及审核。

(三)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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