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享受政策性住房和住房补贴证明(深圳)

2020-03-03 01:17: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享受政策性住房和

住房补贴证明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至 年 月于我单位供职,历任 (职务、级别)。组织(人事)关系调出(转业)时为 (职务、级别)。

该同志在我单位供职期间,(已/未)享受房改住房补贴(含军队住房补贴),领取时间 年月至年 月,累计领取 个月;(已/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住房购买时间 / 年 / 月,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 。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处

年 月 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享受政策性 住房和住房补贴证明示范文本》的说明

一、职工需到其调入深圳前工作过的机关事业单位出具上述证明。

四、关于单位盖章处的说明。若职工原在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供职的,需加盖原单位和市房改部门公章;若职工已领取的房改住房补贴由组织人事部门(工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发,还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工资主管部门)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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