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计划

2020-03-02 13:11: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情况,结合《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我局将紧紧围绕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大科技人才梯队的培养力度,通过每年重点支持20名我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取得同行业公认的创新性成绩和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促其提高科技水平,努力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带动效应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拔尖人才,从而凝聚带动一支科技骨干人才队伍,促进全县科技水平的整体提升。

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计划,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坚持引才引智并举,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人才。对于博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采用柔性引进的办法,通过兼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合作研究、聘为高级顾问、首席专家等形式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我县服务。

(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现代农业实用技术人才提升计划,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以提高科技素质、致富技能为核心,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推进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和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着力打造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挥科技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和农业科院院所的联系,定期邀请农业方面的专家及高技术人才来我县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我县现有农业科技人才及普通劳动者素质。制定和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扶持政策,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科技致富能手等在提提供科技信息、开展科技培训、项目安排实施、科技经费投入等方面优先支持。

(三)组建“科技人才服务团”

重点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以铝工业、能源化工、光伏产业、新材料等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专业为主,公开引进科技人才,派驻企业工作。

二、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一)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搭建科技人才发展平台

1、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拓展科技人才成长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创造条件积极筹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各类项目的实施提供发展平台。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集聚培养高科技人才。围绕“一区四园”建设,积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各类产学研战略联盟,依托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科研攻关项目,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科普及实用技术传播工程,着力引进一批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和成果转化,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带动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发展。

3、加强专业技术协会平台建设,促进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注重发挥各类技术协会的组织、带动功能,定期组织开展学术、技术及其他形式的研讨交流活动,为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提供平台。

三、完善激励政策,引导科技人才快速成长

1、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全面落实《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合

作奖,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证书,并按规定分别给予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及技术发明奖的,对获奖者再给予同额奖励。开展“科技拔尖人才”、“科技合作人才”、“乡土科技拔尖人才”评选活动。“科技拔尖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主要表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在同行业具有领先技术水平或在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乡土科技拔尖人才”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30名。主要表彰对我县农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员、科技致富能手、土专家、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负责人等乡土人才。。“科技人才合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名,主要表彰来我县参加科研合作,并通过项目实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自带成果进行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省、市有一定影响的高科技人才或团队。

2、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专利法规及优惠政策,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加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及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申请资助、授权奖励的原则,及时足额兑现资助及奖励资金,调动科技研发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建立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落实《加强全县创新型科

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对到我县科技生产一线工作的博士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殊津,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县级“科技拔尖人才”每月补贴200元,特殊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

4、落实职称晋升有关政策。凡在科技工作中有发明创造、科技成果显著、获得科技进步奖项较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有关学历和晋升间隔年限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5、实施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凡入选县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连续支持3年,每年给予1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帮助其独立开展科研工作,使其成为能担当重任的科技带头人。对考核优秀的可推荐为科技拔尖人才。

6、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有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给予重点扶持,在信贷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科技人才以专利、成果、技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分配比例由受益单位和本人协商确定。落实《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享有专利权的科技人员依法应当从专利实施收益中提取奖金和报酬。

四、健全保障措施,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

1、完善科技人才队伍发展服务体系。建立科技人才信

息库,不断扩充入库人才人选。建立科技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重大科技人才活动、科技人才政策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交流、继续教育、技术成果交易、投融资和技术支持等服务。

2、落实国家及省市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搞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引导支持企业创建科技型企业,并给与人才、项目、经费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3、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科技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科技人才价值的认识;要大力宣传我县引进、使用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强渑池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大力宣传那些刻苦攻关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科技人才和勇于探索带头创办企业的科技型管理人才,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全社会着力营造弘扬科学精神,尊重科技人才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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