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1:54: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
学生转学(接收)就读证明剑阁县江口小学学校:
经家长申请,我校已同意接收你校学生刘巧秀,该学生现已就读于我校二年级一班。
家长凭此证明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此证明供原学校存档。
在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网进行学生电子学籍异动操作时,我校校名为: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剑阁县教育局/广元市金仙小学。
特此证明
经办人:罗成卯
剑阁县金仙小学教务处
二零一 三 年 三 月 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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