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文件夹要求

2020-03-04 02:25: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四、影像系统的使用和要求

影像系统作为电子化档案系统,不仅是形成一套完整的车险理赔电子化档案,同时是车险理赔在线处理的重要支撑系统,所有车险案件的理赔材料须完整、有序、清晰上传到影像系统。

除查勘员现场使用查勘专用防伪相机所拍照片材料、3G快速理赔系统设备所拍材料外,其他材料一般原则上使用高拍仪上传影像系统,人伤案件数量较大的机构可采用高速扫描设备集中上传。

单证收集后应当及时清分、整理,并按规定上传到单证影像系统中。上传的资料应当保证主要证据必须在影像系统中反映,上传有规则,有目的、有顺序、有逻辑关系、有证据力、有单证文件大小控制(一般每张JPG图片的大小控制在250KB以内)并正向上传,不得倒置、横置、模糊不清,禁止上传RAR等压缩文件包。

影像系统提供在线上传和离线上传二种模式,批量上传和终端电脑配置较低的影像上传可采用离线上传的模式。

影像系统的查询状态下查看影像资料,应根据各理赔岗位职责实行授权查看,一般不得查看与本岗位职责无关的影像资料,原则上只有分公司相关核损岗、核赔岗、调查岗、赔案质量督导检查岗、总公司理赔部核损核赔岗、总公司临时授权的检查人员方能查看全部影像资料。

影像系统设立影像目录,其中一级目录为系统强制目录,不得更改名称,一级目录名称上不得上传影像,二级、三级目录为建议目录,可修改、可增加并可上传影像像片,最终为子文件夹,可自行加名称或使用默认名称,子文件夹中可上传像片,每个子文件夹最多不超上传30张照片,超出的应另建一个子文件。

强制影像目录规定如下:

(一)事故第一现场照片

用于存放第一现场照片、事故碰撞痕迹比对照片。 分为以下二级目录:

1、原始第一现场照片:现场未变动保持事故原始状态的现场照片。

2、变动第一现场照片:现场发生变动、但事故车辆仍在现场附近的现场照片。

3、复原第一现场照片:将车辆恢复到现场的现场照片。

4、回勘第一现场照片:车辆已撤离现场,仅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的现场照片。

5、翻拍行政管理部门第一现场照片:如交警、运管、派出所、安监等行政部门提供的原始数码照片或从其电脑上翻拍的第一现场照片。

6、客户提供第一现场照片:客户提供的利用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原始数码照片或从这些设备上翻拍的第一现场照片。

7、事故车辆碰撞痕迹比对照片:事故车辆碰撞部位比对照片。

6、其他

现场照片中须包括但不限于查勘人员与现场合影像片、查勘人员与查勘标的物合影像片、利用3G设备或防伪相机所拍摄的现场人员照片、4张45度角所摄查勘车辆照片、风档下VIN码和铭牌及车管所注册车架号照片之一(因现场条件所限,有可能注册车架号在现场无法核实,先以风档下VIN码或铭牌固定证据)。

(二)事故原因性质

用于存放事故证明(如事故认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自行协商协议等)、标的车驾驶员驾驶证、涉及注销或降级情形的B照以上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查询结果、60周岁以上驾驶员或C5照驾驶员的身体条件证明、营运车辆等的从业资格证、特种车辆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标的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档案调查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询问记录、现场查勘图、现场查勘报告、向警方调查的事故发生性质调查材料、保险费核查证明材料、出险通知材料等。

(三)标的车材料

用于存放标的车损失照片、标的车车架号及拓印照片、标的车赔偿调解协议、判决书、标的车估损单(有被保险人、修理单位签章)、修理发票、修理清单等。

分为以下二级目录:

1、标的车损失照片:存放标的车定损时所拍摄的标的车辆损失照片,损失复杂且较大的可以根据定损情况设定子文件夹名称,例如:

(1)未拆解前照片:应至少包括查勘员与定损场地明显标志照片(如修理厂门、定损中心大门、停车场大门)合影像片、利用3G设备或防伪相机所拍摄的现场人员照片、查勘员与标的车合影像片、4张45度角所摄查勘车辆照片、风档下VIN码和铭牌及车管所注册车架号照片、主要反映外观损失的照片。车管所注册车架号及拓印照片是定损阶段查勘员职责,如在现场因条件所限未拍摄的,应在此时完成。人伤案件因条件所限未能查勘现场的标的车核实照片(无论标的车是否承保车损险、是否有损失)由车物损查勘员负责。总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事故需拓印车管所注册登记的车架号,与所拓印车架拍摄后上传在未拆解前照片中。

(2)拆解照片:用于存放拆解中的照片,可按定损拍照时间对子文件夹起名称。

2、标的车回勘照片:用于存放标的车回勘过程中的所拍照片,可按回勘时间对子文件夹起名称。

3、标的车其他材料:用于存放标的车赔偿相关调解协议、判决书、标的车估损单、修理清单、修理发票等文字材料。

4、残值回收照片及资料:用于存放标的车残值回收照片及资料。

(四)三者车材料(指机动车辆作为三者车)

应当按三者车设立二级目录,名称为“三者车+牌照号码”,如“三者车浙A12345”,在“三者车+牌照号码”二级目录下,设立与同标的车二级目录的三级目录,存放内容基本同标的车。

1、三者车损失照片:

(1)未拆解前照片:基本要求同标的车 (2)拆解照片:基本要求同标的车

2、三者车回勘照片:基本要求同标的车

3、三者车其他材料:用于存放三者车交强险商业险保险资料、三者车驾驶员驾驶证件、三者车行驶证件、三者车赔偿相关调解协议、判决书、三者车估损单、修理清单、修理发票、等文字材料。

4、三者车残值回收照片及资料:用于存放三者车残值回收照片及资料。

(五)三者物损材料

可按三者物损损失类别设立二级目录,如非机动车损失、路产损失、树木绿化损失、电线杆损失、房屋建筑物等。涉及物损残值回收的内容分别上传到相应损失类项下。

(六)三者人伤材料

应当按三者分人建立二级目录,注明“三者人伤+人名”,如“三者人伤李某某”,用于存放该人伤的医疗核损清单、医疗费核定清单、该人伤调解判决材料、涉及该人伤的重要医疗核损资料。复杂的可以按人伤核损的主要要素设定三级目录。

1、医疗查勘及跟踪照片:以查勘跟踪日期建子文件夹,应有医疗查勘人员与医院大门、医疗科室、医调场地主要标志物合影照片。

2、人伤调解判决材料:用于存放与该人伤调解、判决、仲裁等相关材料,赔偿凭证,被保险人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依据。

3、人伤核损清单

4、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核定清单为必须上传件、门诊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证及清单、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交通费

8、住宿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死亡赔偿材料

13、其他资料

(七)车上人员责任险材料

应当按车上人员分人建立二级目录,注明“车上人伤+人名”,如“车上人伤王某某”,用于存放该车上人伤的医疗核损清单、医疗费核定清单、该人伤调解判决材料、涉及该车上人伤的重要医疗核损资料。复杂的可以按人伤核损的主要要素设定以下三级目录。

1、医疗查勘及跟踪照片:以查勘跟踪日期建子文件夹,应有医疗查勘人员与医院大门、医疗科室、医调场地主要标志物合影照片。

2、人伤调解判决材料:用于存放与该人伤调解、判决、仲裁等相关材料,赔偿凭证,被保险人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依据。

3、人伤核损清单

4、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核定清单为必须上传件、门诊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证及清单、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交通费

8、住宿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死亡赔偿材料

13、其他资料

(八)车上货物责任险材料

按车上货物品名建二级目录分类上传。

(九)支付手续

可按支付对象或索赔资料送交时间建立二级目录或子文件夹,用于上传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涉及支付的相关身份证件、赔款支付授权书、涉及支付的公证书、银行卡或存折、超过10000元赔款单位的反洗钱要求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

(十)直接理赔费用

按照预付直接理赔费用和直接理赔费用建立二级目录,按照实际发生情况分别上传相关材料。

(十一)高风险调查核实材料

用于存放高风险调查阶段时需要保密的材料,除该目录下的材料分公司上传人员和理算人员、分公司相关调查授权人员、分公司与该案有关的核损人员、分公司核赔人员和赔案督导检查人员、总公司理赔部授权的核损核赔人员或检查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不能查看该目录下的影像资料。可在此目录下依据不同调查内容建立二级目录。

拒赔调查涉密证据材料应存放在此目录下。

(十二)异议案件请示往来材料

用于存放分公司上报的通融案件请示和批复材料,除该目录下的材料上传人员和理算人员、分公司13级以上核赔人员、总公司理赔部授权的核损核赔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不能查看该目录下的影像资料。

(十三)追偿材料

用于存放追偿材料,可在此目录下依据不同追偿内容建立二级目录。除该目录下的材料上传人员和理算人员、分公司追偿人员、分公司13级以上核赔人员总公司理赔部授权的核损核赔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不能查看该目录下的影像资料。

(十四)其他材料:用于不易分类的其他材料。

对单方事故、盗抢险、自燃险、玻璃单独碎险等一些单证简单案件,可按第一现场照片、标的车材料、事故原因性质、支付手续四个目录上传,对文字材料可不区分材料类别直接按一定顺序排列上传事故原因性质文件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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