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6起瓦斯事故学习资料

2020-03-02 03:07: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国家安全信息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5月3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5月中旬以来共造成36人死亡的6起较大煤矿瓦斯事故。通报指出,这些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要求各地安委会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做好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具体通报如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1〕2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5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矿发生6起较大瓦斯事故,共死亡36人,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5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龙祥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被资源整合矿井,于2010年9月关闭。初步分析,该矿非法组织生产,井下三段10#掘进工作面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工人违章在井下抽烟引起瓦斯爆炸。

5月17日,湖南省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5万吨/年。初步分析,该矿2137回采工作面在地质构造带未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放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17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南风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该矿为乡镇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初步分析,该矿1151煤层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存在空白带,由于支护质量差,巷道冒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20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昌能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初步分析,该矿工人违章进入盲巷造成窒息死亡。

5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新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该矿原为国有地方煤矿,后改制为民营企业,属高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初步分析,该矿4313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掘进施工过程中停电、停风后,未进行通风排瓦斯,违规恢复向工作面供电,造成瓦斯爆炸。

5月22日,湖南省娄底市民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受伤1人。该矿为乡镇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初步分析,该矿超深越界违法组织生产,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掘进工作面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非法生产、违章作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辖区内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总结教训、查找漏洞,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要求,健全防突机构,落实防突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地质基础工作。要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切实做到抽采达标,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对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要立即停产整顿,禁止回采、掘进作业;对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不具备防突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要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三、进一步做好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矿井及其采掘工作面要有健全的通风系统,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合格、运行可靠,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监测监控系统及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并按期调校,确保运行可靠。要加强作业现场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四、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5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视频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把“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要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责任,切实将“打非”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五、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查处的挂牌督办和对较大非法违法事故的跟踪督办,对“打非”工作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由此导致非法违法事故连续发生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事故发生地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有关地方政府和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视频会议

6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做了宣传贯彻《条例》的动员讲话。孙华山在讲话中指出,修订后的《条例》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旨在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孙华山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做到突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安全监管协调等两个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等三项制度、抓好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监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配套法规建设等四个重点。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题)视频会议

5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安全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安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迫切需要。要突出重点,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达标时限、达标等级、工作重心和考核要求,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加强分类指导。三要加快配套建设。四要严格规范管理。五要加强协调配合。六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万里行”等系列活动的开展,抓好宣传贯彻,广泛掀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热潮,为开展达标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今年以来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

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5月31日在北京表示,中国近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今年以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王树鹤当天在煤矿应急救援系统新技术论坛暨辽宁卓异救生舱产品下线新闻发布会上致辞时表示,中国近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2010年比“十五”末的2005年,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58.6%,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3%。今年以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但较大、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安全管理,推进中国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王树鹤表示,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安全管理,推进中国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5.杨元元、王树鹤在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

5月25日至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王树鹤率总局相关人员在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重点对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杨元元指出,目前我国原煤产量位居世界第一,设备的现代化、先进的科技水平对煤矿生产安全至关重要。杨元元对陕西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简要介绍了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杨元元指出,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与对安全科技、设备、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是分不开的,要进一步理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在科技兴安上多做努力,为达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奠定基础。王树鹤对陕西省煤矿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治理工作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企业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二是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使用先进技术并结合自身条件开发研究新技术;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国发23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各项工作当中;四是要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五是要把握安全生产重点,立足源头,超前防范治理,瓦斯治理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

二、地方安全信息

1.内蒙古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5月5日全国视频会议和自治区安委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与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组成四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大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春季安全大检查及近期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高瓦斯和“双突”矿井瓦斯治理利用情况;三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情况,特别是未按限期达标和滑坡倒退不达标的煤矿;四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五是违法违规生产(包括手续不全、“三超”、边技改边生产等)情况。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督查的方式进行。6月1日至6月10日,煤矿企业、盟市煤炭管理部门与煤监分局分别进行自查;6月11日至6月20日,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与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组成四个督查组赴盟市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向自治区安委会专题汇报。

2.山西煤监局吊(注)销272座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全省过渡期生产矿井已确定,部分整合主体矿井其安全设施设计已批复,将转入建设阶段,一些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但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七十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山西煤监局决定吊(注)销272座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统计,山西煤监局政务大厅安全许可数据库现持证矿井共计有697个,经过此次吊(注)销,数据库持证矿井现有425个。

3.鄂尔多斯监察分局五项措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局长张瑞庭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二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三是进一步依法严厉惩处,强化责任追究。四是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增强“打非”合力。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开展。

4.黄玉治赶赴贵州“5.29”透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5月29日9时10分,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朱昌镇富宏煤矿7号层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透水量约6000立方米。事故当班下井58人,事故发生后安全升井46人,12人被困井下。截至6月6日18时,3人遇难 9人被困。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等领导立即对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安排国家煤监局副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赶赴事故救援现场,协调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5.广西贵州交界透水事故6名矿工遇难

5月31日,贵州独山县与广西南丹县交界的一处非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截至6月3日8名被困矿工中尚有两名没被找到。

6.湖南双峰一煤矿突发事故2人死亡 5人下落不明

6月3日日凌晨2时20分左右,湖南省双峰县洪山殿镇双桥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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