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020-03-02 23:48: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3 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讨论稿)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特设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一)上岗条件

1.校级领导上岗条件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考核办法,由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另行制定。

2.内设机构领导及管理人员上岗条件

①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各项决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工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团结同志,具有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无私奉献的精神。

③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务实精神强,在管理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④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⑥内设机构负责人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主动思考本科室的工作,完成其负责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校长岗位职责

①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②统揽全局、科学决策,主动带领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④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II.非教师系列

非教师岗位是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适用于政工、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出纳、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非教师岗位等级设置对应教师系列岗位。

III.管理岗位附设系列

适用于管理岗位中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岗位级别与岗位名称参照非教师系列执行。按照管理岗位附设系列岗位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50%的原则设置我校管理岗位附设岗位。

(一)教师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满工作量。

聘用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5级),须在聘任中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6级),须在聘任中学高级教师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聘用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8级),须在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9级),须在聘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聘用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11级),须在聘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与直接聘用条件

⑴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为五级岗位:

①温州市(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②温州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的人员。

③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和突破,业内公认的学术业务带头人,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的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

⑵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①温州市(及以上)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②业内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两年的人员。

③单位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的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的人员。

⑶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⑷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任为八级岗位:

①省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②获温州市委、市政府、省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两年的人员;

③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和突破,业内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两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年的人员。

⑸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聘任为九级岗位。

①获温州市委、市政府、省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②获县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县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③业内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单位业务骨干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两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

⑹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且符合可直接聘用九级以上岗位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基本任职年限及教龄的限制直接聘用十一级岗位。

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非教师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须在聘任中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须在聘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须具备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聘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在聘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须在聘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须具备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聘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须在聘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须具备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教师系列评定聘用方法相同。

(三)因工作需要,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⑴能独立进行本职工作基本技能操作;

⑵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投诉事件。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2.岗位职责

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投诉; ⑵学习钻研本工种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处理本工种出现的常见问题; ⑶联系本工种实际撰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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