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访制度1

2020-03-01 20:59: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领导下访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访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根据《信访条例》和相关信访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下访坚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的原则。

第三条 领导下访包括: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和直接下访。

第四条 领导定期接访是指公司领导、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定期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司各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并依法审查处理的一项活动。

第五条 领导定期接访的时间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公司领导开展定期接访时,公司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协助做好接访工作。公司办公室做好接访记录。

第七条 公司领导接访案件应填写《公司领导接访登记表》,由接访领导签署接访意见,指派部门承办。承办部门应认真及时依法办理。 第八条 领导预约接访是指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重大复杂信访事件,约定信访人在规定时间来访,听取诉求并依法处理的活动。

第九条 预约接访的信访案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提供案源,报公司领导审查后确定。预约接访的信访事件包括:5 人以上集体信访;重复信访;处理不当有可能引起稳定事件的信访案件;上级单位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等。

第十条 对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的信访案件,除当场解决和答复之外,依照“三级信访办理程序”,集中交由相关单位或部门办理,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

第十一条 领导直接下访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和不定期地下基层直接接待群众信访,处理信访事项的活动。其中,公司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直接下访活动,到信访量大、问题较突出的基层单位接待群众来访。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直接下访按照“事先预告、上下联动、分类处理、跟踪督办”的步骤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应提前7日向拟下访的基层单位通报下访时间、地点、接访范围、程序等,基层单位负责在前期公告,并接受群众预约登记,不得拒绝、阻拦群众正常上访。预约登记后要将登记情况在领导下访日前3日内上报公司办公室。公司领导也可采取带案下访的形式,选择一些疑难案件,到越级举报人所在地,上门倾听群众投诉,解决问题。被下访单位负责提供接待场所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接访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 对直接下访中接待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处理。对诉求合理合法的信访事项,应予以支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于诉求合理但依现行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信访事项,应要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于诉求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三级信访办理程序,依法合规反映诉求。

第十五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案件的交办、催办、督办等工作,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程,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反馈。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大下访汇报1

领导干部实行下访的制度

《下访制度1.doc》
下访制度1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