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比赛

2020-03-04 01:45: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大赛背景和宗旨:

应广大网友要求,值此新中国成立61周年庆典之际,团虾网联合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外宣办、xx、xx共同举办“无锡首届网络歌手大赛”, 引导广大网民演唱主旋律歌曲,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有效抵制各种低俗之风,通过网络向社会广泛的、有效的展示株洲网络歌手的创作、艺术才华,发掘一批本土优秀网络歌手和作品,竭诚与广大网民共同创建文明网络工程,促进中国互联网良性健康发展,为和谐株洲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向祖国成立61周年献礼。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

无锡市委外宣办

团虾

承办单位:

XX

策划招商:

XX

媒体支持:

XXX,XXX,XXX

冠名单位:

协办单位:

赞助单位:

成立大赛组委会,聘请XXX、XXX、XXX、XXX出任总顾问,XXX、XXX任顾问,大赛组委会主任XXX,副主任XXX、XXX(建议由参与大赛组织单位领导组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无锡市XXX号,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组委会组成名单详细另行讨论)

三、大赛形式

1、报名条件:参赛歌手必须是团虾网注册会员,未注册者请先注册成为团虾网的会员(免费,即时生效),年龄15-50岁,男女不限,不分组别。本次大赛为业余歌手独唱比赛为主,同时接受组合参赛(对已取得职业歌手证者、曾获得地区或全国歌手优胜奖项者不予参赛)。

2、参赛方法:

团虾网设立大赛报名专贴和初赛投票专贴,会员(非会员先注册成为会员)登陆后在报名专贴内跟贴报名,提交申请、填写报名表格,审核通过后,在初赛投票专贴内上传演唱歌曲(每人不超过两首,为原创者含歌词请注明),上传格式为MP3格式。

3、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4、大赛方式:初赛采用网上投票和评委投票的形式开展。复赛和决赛在组委会指定的场地现场比赛,评委现场亮分点评,团虾网同步直播。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必须是华语流行歌曲,唱法不限(戏剧及剧本不在本次参赛之列)。

2、复赛歌手需要在现场演唱报名参赛时所选定的歌曲。决赛歌曲自由选择。参加复赛、决赛时自行配备伴奏带。

3、鼓励演唱新创作歌曲(未公开发表作品),对于新创作歌曲将适当加分。

4、参赛歌曲的演唱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五、大赛评选

1、组建大赛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大赛评委会由业内有声望的专家、教授、制作人、著名艺术家、大众评委等组成。大赛评委会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与规则。

2、为确保公平公正,初赛、复赛、决赛评委分三套人马组成,所有评委名单均不对外公开。

注:大众评委接受所有会员申请,不需专业素质,只要求是我站活跃半年以上的会员(限额50名,允许来自株洲地区的各行各业)。

3、网站投票

每个独立IP每天对同一选手限投一票。投票期内排名靠前的一半选手均有可能进入复赛。

4、复赛、决赛期间单曲总分均为翻唱100分、原唱120分。由现场评委点评,按声调(满分40)、表演(满分40)、形象(满分20)、作词(满分10)、作曲(满分

10)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评分总和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5、评分标准

1)声调,指演唱的音色音质,满分40。要求选手演唱音色较好、音域较宽、发音准确悦耳。

2)表演,指演唱技巧,满分40。要求选手咬词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声情并茂。

3)形象,指形象仪表,满分20。要求选手外表出众、表演自然、仪态大方、台风稳健。

4)原唱,歌手演唱原创作品可获得原创分(翻唱其他歌曲不获原创分)。原创参赛曲目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作词、作曲满分各10分。

六、大赛日程

日程安排:

1、报名:

即日起至10月x日止。。

2、初赛:

xx日-xx日为网络投票时间,接受网友投票选出参赛选手的前一半,由组委会初赛评委评定80%的初赛选手进入复赛。初赛结果公布时间xx日。

3、复赛:

xx日-xx日为复赛时间,分上午场和下午场,由组委会指定不同的评委点评,选出复赛选手的50%进入决赛。复赛结果公布时间xx日。

4、决赛:

8.28日,分上午场和下午场,由组委会指定不同的评委点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5名,纪念奖61名。

5、巡回演出:

9月下旬,举国同庆61周年,组织获奖选手在五县四区巡回演出,向前16名参演选手象征性的支付演出报酬,甚至有与明星同台献艺的机会。

6、颁奖晚会。

9月30日或10月1日晚上7:30-10:30,市委大礼堂(时间、地点待定)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杯、证书及价值1万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一等奖:最佳男歌手奖1名,奖杯、证书及价值2千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一等奖:最佳女歌手奖1名,奖杯、证书及价值2千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二等奖:3名,奖杯、证书及及价值1千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三等奖:10名,奖杯、证书及价值500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优秀奖:25名,证书及及价值200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纪念奖:59名,证书及价值100元的奖品或消费券。

八、参赛规则

参赛歌手必须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

1、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参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其已经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进入复赛的选手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照片一张。报名参赛人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正确,不得有造假、杜撰或欺骗信息;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可以上传网站也可以邮寄给承办方,否则将不能继续参赛。

3、参赛歌手应当向大赛组委会保证其在比赛中使用的曲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参赛原创歌曲上传者必须拥有歌曲版权或由版权人授权(不含翻唱歌曲)。

5、参赛歌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享有如下权利,并放弃获得含肖像权以内的报酬的权利,具体如下:

(1) 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2) 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3) 复制、发行录有参赛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4) 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6、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到指定网页查看自己参赛时间、出场次序,不服从组委会安排者、未按时出场者,组委会均视为选手自动放弃参赛权。

7、不得以翻唱冒充原创。

8、参赛选手应配合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比赛秩序。

9、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的工作,对分数有异议者可于赛后于相关页面提交意见。

10、伴奏带由参赛选手自行提供,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11、参赛选手所演唱的歌曲须为华语流行歌曲。

12、复赛及决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场。将伴奏带或光盘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并在光盘上标明曲目、序号及伴奏声道。

13、进入复赛的选手在演唱中须按照评委要求对其参赛歌曲中的一部分进行清唱。

14、决赛正式开始25分钟后不到场者视为自动弃权。

15、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员工不可报名参加此次比赛。

九、商家补偿计划

冠名权:本次活动可以冠名(与商家携手共同举办)。(冠名费经费的二分之一)传单宣传:主要宣传这次活动和活动的意义。传单上可印赞助商的标志。

海报宣传: 海报上商家以赞助商的身份出现,并可印上公司标志物。

展板宣传: 展板上可帖海报和宣传纸(宣传纸右下角可印有赞助商的标志)

横幅宣传: 在商家过道可悬挂带有商家特色的横幅。

现场宣传: 现场可用到印有商家特色的道具进行布置

媒体宣传: 可有赞助商独家赞助字样的字幕,会场可出现条幅,海报等软性广告。 网站宣传:在网站首页出现商家标志,活动页面和投票页面出现商家的文字介绍以及相关图片。

十、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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