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2020-03-02 20:02: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科协由市委领导。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2、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方针、规划,在市政府科学技术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拟订全市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指导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评选、表彰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和科普工作者。

3、全心全意为科学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评选、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4、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与港、澳、台科技界的交往与联系;加强与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

5、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6、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7、负责对所属市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区、县(市)科协和基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鞍山科技馆主要职责

1.开展常设展览等公共科普展教项目(不含非科普公共服务的体验项目)免费对外开放,包括各项科普展品、定时演示服务。

2.开展科普讲座、科普论坛、科普巡展等活动,包括“科学伴我成长”等系列科普活动、科普工作室的实验培训等活动。

3.开展年度计划内的科普临展活动,主要包括列入年度科普工作任务内的辽宁省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科普大篷车下乡进校园活动以及在本馆举办的公益性科普临展。

4.开展体现基本科普公共服务的相关辅导、科技教育活动,以及卫生、寄存、参观指引材料等基本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2.鞍山科技馆

第二部分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011.2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011.24万元,比上年减少48.96万元,减少

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24万元,同比减少48.96 万元,减少4%;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41万元;二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增加44.67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4.88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66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1011.2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8.96万元,减少4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6万元,减少1%;项目支出减少35万元,减少3%。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 离退休经费减少;二是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减少。

二、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1.2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1.2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1.2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服务支出16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6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13万元,项目支出289.4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11.24万元,比上年减少48.96万元,减少4%。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

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41万元;二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增加44.67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4.88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6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011.2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8.96万元,减少4 %,其中: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6万元,减少1%;项目支出减少35万元,减少3%。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 离退休经费减少;二是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减少。

三、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1.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3万元。

人员经费55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

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3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主要是 减少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3.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52.3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2.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

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一中关于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银州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银州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银州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银州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银州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广东汕头人民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北区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公开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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