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篇

2020-03-03 09:44: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活动安全,制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2、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试(实)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1、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安全保卫常识,履行好岗位职责,不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凡外来人员来校,当班人员应主动询问,进行登记,并负责通知有关人员接待。

3、学生在校时间内,学生未经班主任同意(请假条或通学生证),不得出校门,节假日期间,禁止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到校活动。

4、每天晚上或节假日期间要巡查校区,检查门窗、水电关闭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每天做好值勤记录。

5、严防学校财产流失。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禁止个体商贩进校出售商品及校门口设摊高声叫卖。做好门卫室内和校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7、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岗不脱人,轮休时内部协调好值班时间,并事先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

8、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带亲属、朋友来校食宿。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

2、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

3、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

4、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

5、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出入登记。

6、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公寓管理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7、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

8、宿舍内不得饲养动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巡查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2、防火检查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火检查工作,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教研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办理许可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教研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食堂、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出现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2、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小卖部要做到物资采购索证,严防三无产品进店。学校食堂要由专人负责饮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物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小卖部实行承包经营,必须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要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要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

4、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5、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一次供水的必须向供水单位索取合格水质检验报告。

疾病防控制度

1、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2、成立防控组织

(1)学校成立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主任、校医、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3、制定经常性预防和控制措施

(1)宣传教育

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①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②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③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①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 建立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

②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末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①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②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

③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横穿公路要走人行横道。

2、骑自行车和步行上下班的师生不逆向行走,转弯时伸手示意,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骑自行车的要下车推行。

3、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必须有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外出学习、参观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证照齐全,驾驶员经验丰富。

5、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6、上下学在校门前进行交通疏导。

7、对学生放上学必须建立“路队制”,实施“大手拉小手”、“行礼避车”活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制度

1、学校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班主任和全体同学的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消防常识等宣传教育,提高班主任老师和全体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爱校护校的责任感。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做到确定责任人,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发放家长信。要严格执行事先向校领导和教育局申请的制度,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如需租用车辆,必须用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车辆。

3、在校内组织大型学生活动,要做好活动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并向学校安全办备案。

4、寒暑假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自然事故、防上当受骗。要注意游泳等活动安全,严禁到非游泳区游泳。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重点部门系指门卫室、消防设施、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楼道通道、图书室、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存放处、微机室、体育器材室、等。

2、重点部位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制,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3、本室负责人负责本室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时刻不忘保安工作,做到出入随手锁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谨防事故发生。确保室内物品的防腐、防盗、防火,做好排查工作。

4、加强防火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5、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妥善处理。

6、掌握灭火器工具的使用。

7、重点部位做到安装护栏。

8、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本案负责人的责任。

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2、化学药品要有可靠的,有专业知识的人专管。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4、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5、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教学上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6、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7、危险药品仓库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教学场地、设施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它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2、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

3、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具有哪些体质和疾病的学生不能参加运动。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学校每年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防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防地震、防雷电、防火灾、防溺水、防煤气以及用电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3、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要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意外事故自救、自护知识等。

5、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坚决杜绝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发生。

6、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教育学生珍爱生命、珍爱健康,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促进投入机制、保障机制的健全和科学化,确保将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为零,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报告。学校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工作日检查、周抽查、月排查报告、季研究通报制度。检查的范围包括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和校外周边环境。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经师生或社会人士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人员经费予以解决;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在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示后,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

2、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排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必须立即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合格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上级部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安全整改方案要立足实际,务求科学高效,必要时应听取专家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涉及专业知识的安全隐患。学校要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按方案实施。

3、督查和奖惩。学校对实施中的整改工程要加强过程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整改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改的督查和签字。对在安全隐患排除中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要视其情节轻重,对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停职反省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搡。放学和集会时段有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和楼层负责人疏导学生上下楼。

2、各班要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上打闹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3、各班要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电器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防安全事故。

4、各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5、放学或午间休息时间,值周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值勤,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生去向巡查、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5、利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8、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9、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实验室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1、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

2、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4、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5、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老师进行处理。

6、实验完毕,清洗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老师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7、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8、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故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楼道(学生聚集场所如教学楼、宿舍等)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楼道管理是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部门是教学楼、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集中通过的主要通道;重点时段是集会、课间休息和集中放学时间。对操场等场所大规模集体活动的人员疏散问题,以及宿舍等在紧急疏散中的楼道安全问题也应高度重视。实行楼道安全负责制,具体人员安排附后。

2、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随时检查,确保楼道设置符合国家建设要求:栏杆安装牢固且高度达到标准;楼梯坡度及踏步高度、宽度符合规范。楼道中不得存在门坎及其它障碍物,雨后的积土必须及时清除;楼梯踏步上画出中线标识,旁边应有醒目标识提醒“靠右慢行”;晚上必须使用照明灯具并确保照明亮度(必要时应加装应急照明灯);危险建筑必须停止使用。

3、要结合实际健全楼道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检查督促。楼道安全负责人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彻底改造的要采取重点监管措施。检查监控记录要进入安全工作档案。对不认真旅行职责的必须及时追究责任。

4、在班级教室、学生活动等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安全疏散问题。学生集中通过楼道时,必须保证出口全部开启并安排人员在相应位置值守(巡查),指导学生有秩序通过,重点时段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以及楼道负责人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

5、通过经常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培养他们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掌握正确通过楼道的要求和在拥挤场所自我保护的知识。注意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不得片面强调快速、整齐。

6、建立健全楼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针对临时停电和其他可能的意外,突出操作性。重点是在特殊情况下快速反应,准确判断危险,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发生。预案必须为全校师生员工熟知并做好相应物资保障准备,通过各种演练不断加以完善。

7、加强监督工作。学校要努力调动师生员工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校园氛围。楼道值班(巡视)要求和具体安排都要在醒目位置张贴,落到实处并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楼道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和对学生的要求,都要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接受他们的监督,共同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8、值周教师要把学校楼道管理情况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要及时准确掌握情况,总结、宣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校行政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楼道安全。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贯彻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我校安全报告制度。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安全办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学校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学校校长及安全分管领导,视其情况报告区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瞒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学校校长及安全分管领导,视其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区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奖励:

(1)班主任、任课教师完成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所提出的目标,每学期德能勤绩考核中奖5-10分。

(2)任课教师完成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所提出的目标,每学期年度考核中奖5分。

2、惩罚:

班主任:

1、班主任因教育不到位,在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中扣5-20分。

2、如遇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急病等偶发事件,未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救治不及时的在年度考核中扣5-10分。

任课老师:

(1)教育教学活动中擅离岗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中扣5-10分。

(2)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应诚恳、热情、关爱。如因岐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按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中扣5-10分。 (3)组织教学活动,如:大扫除、体育活动、实验等凡应注意安全的活动,教师都应先组织安全防范教育,再进行活动,活动时教师必须亲临指导,如因教师未亲临指导而发生意外,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中扣5-15分。

(4)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未经学校统一安排而停课、调课、提早放学或集体补课而发生意外,视情节轻重罚在年度考核中扣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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