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冠名活动)

2020-03-02 22:46: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冠名赞助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为诚信、平等合作的原则,经深入沟通,就冠名赞助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协议:

一、冠名赞助权获得:

甲方获得: 冠名形式为: 赞助金额:

二、赞助内容: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作为总冠名赞助权的赞助回报:

三、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活动举办前完成支付合同款的40%;

3、活动后支付合同款的10%。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如约付款,则法律认定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未支付款项每天0.1%的费用作为滞纳金以补偿自身所受的经济损失,直至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关的款项;

2、如乙方未能如约给予甲方以相关赞助回报,则法律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落实,如最后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执行的,甲方可根据市场公认的成本从赞助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保密条款:

1、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八、其它事宜:

1、本合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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