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镇公共绿地养护标准

2020-03-03 04:47: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济南市城镇公共绿地二级养护标准

一、整体效果

植物群落稳定,结构、层次基本合理。无裸露土壤,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乔木

树木生长良好,树型符合其自然特征,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整齐。

1、树木保有率≥98%。

2、树干健壮,无非整形性歪斜,年生长量(高,冠,干径)有增长。

3、修剪及时合理,疏密得当,形态符合要求,主干无杂生蘖条,无明显枯死枝条。

4、针叶树有明显的顶端生长优势。

5、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整齐一致,树干挺直。缺株率≤5%,如有缺株及时补植,补植树有扶架,成活率≥95%。

6、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完整的复壮技术措施,新芽萌芽力强,树冠枝叶茂盛,设置维护设施并建立保护标志,

7、无非季节性黄叶。

三、花灌木(含竹类、模纹、绿篱、球类植物)

花灌木生长旺盛,造型自然、特征明显,冠面及修建平面完整无损。

1、植物保有率≥98%。

2、枝干结构合理,疏密得当,林冠线和林缘线“双线”比较整齐,年生长量(高、冠、干径)比较明显。

1、修剪合理及时,花灌木能按时开花、结果,开花结果部位基本合理。

2、球类、绿篱、模纹修剪合理及时,冠面及修剪平面比较完整,无缺株断垄。

3、

4、竹林有完整林相,植株生长健壮,新竹有增加无退化。 无非季节性叶片枯黄。

四、草坪(冷季型、暖季型)

冷季型草绿期﹥310天,暖季型草绿期﹥230天。草坪草生长基本整齐,无明显色差,边缘线清晰。

1、草坪保有率(覆盖率)≥98%。

2、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3、无明显空秃,无冲刷沟穴。

4、草坪草修剪及时,高度控制在7cm以下,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

5、土壤不板结。

五、地被,草花

花池、花境无裸露,三季或两季有花,花期整齐,生长健壮,色彩鲜丽。无明显残缺株。

1、花木保有率≥98%。

2、生长基本健壮,花期一致,生长期内缺株、倒伏花木≤7%,枯枝、残花量≤5%,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3、墒情良好,无板结。

六、杂草控制

1、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

2、路边树穴内无杂草。

3、绿地内零星有杂草,高度控制在7㎝以内。

七、病虫害防治

无明显有害生物为害状。食叶害虫为害率≤10%;刺吸性害虫为害率≤20%;蛀干性害虫为害率≤5%.

八、环境卫生

1、树穴花池绿地平石低于围挡5cm左右,绿化植物表面无明显覆尘污物。

2、绿地内整洁,无焚烧垃圾现象,无明显砖瓦石块和纸屑果袋。

3、无干枯枝叶,无卫生死角,定期灭四害,及时清除鼠洞和蚊蝇孳生物。

4、树木无缠绕物和“树挂”现象。

5、水面基本无漂浮物,水池无杂物,水质基本纯净。

6、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7、园林设施无乱贴乱画。

8、园林、广场卫生有专人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九、园林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灌溉系统、园路、广场、小品等各项园林设施保护完好无损,维护及时,无安全隐患,能达到景观要求,运转正常并优良发挥其功能;维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保护绿地完整和花草树木不受破坏。

1、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

2、监管:绿地内无乱堆乱放杂物现象;无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无摆摊设点;绿地中无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树上及设施上无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现象。

3、补植:绿地内树木出现缺株时,7日内补植,保证绿地的完整。

4、无其他影响绿地养护和形象的现象。

济南市城镇公共绿地三级养护标准

一、整体效果

植物群落基本稳定,基本无裸露土壤,基本达到景观效果要求。

二、乔木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林冠线和林缘线“双线”基本明显。

1、树木保有率≥95%。

2、树木生长量和色泽基本正常。

3、修剪基本合理,无死树。

4、行道树缺株率≤8%,无倾斜,树冠基本统一,如有缺株应及时补植,补植树有扶架,成活率≥95%。

5、针叶树要有明显的顶端生长优势。

6、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完整的复壮技术措施,新芽萌芽力强,树冠枝叶茂盛,设置维护设施并建立保护标志,

三、花灌木(含竹类、模纹、绿篱、球类植物) 花灌木生长正常,枝干结构基本合理,图案基本整齐

1、植物保有率≥95%。

2、年生长量正常。

3、植株正常修剪,枝干结构基本合理。

4、球类、绿篱、模纹植株枝条生长比较均匀。

5、竹林有完整林相,植株生长基本正常。

四、草坪(冷季型、暖季型)

冷季型草绿期﹥280天,暖季型草绿期﹥210天。草坪草生长较好,基本平整。

1、草坪保有率(覆盖率)≥95%。

2、草坪草生长基本正常。

3、草坪草修剪高度在10m以下。

4、土壤不板结。

五、地被,草花

花池、花境无裸露,花期基本整齐,生长正常,无明显残缺株。

1、花木保有率≥95%。

2、生长良好,生长期内缺株、倒伏的苗木≤10%,枯枝、残花量≤8%。

3、生长均匀,无明显断垄、缺株。

4、墒情良好,无板结。

六、杂草控制

1、绿地内无大型野草。

2、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

3、背景林中杂草高度控制在10㎝以下。

七、病虫害防治

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食叶性害虫为害率≤15%;刺吸式害虫为害率≤30%;蛀干害虫为害率≤10%.

八、环境卫生

1、绿地内无沉积或堆积垃圾,无污物。

2、树木无“树挂”和晾晒衣物现象。

3、绿地内无车辆停放及焚烧垃圾现象。

4、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较大杂物。

5、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6、园林建筑小品无乱贴、乱画。

7、园路、广场卫生有专人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九、园林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灌溉系统、园路、广场、小品等各项园林设施保护完好无损,维护及时,无安全隐患,能达到景观要求,运转正常;维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保护绿地完整和花草树木不受破坏。

1、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

2、监管:绿地内无乱堆乱放杂物现象;无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无摆摊设点;绿地中无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树上及设施上无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现象。

3、补植:绿地内树木出现缺株时,20日内补植,保证绿地的完整。

4、无其他影响绿地养护和形象的现象。

无城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供参考)

公共绿地和行道树养护作业管理办法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济南市城镇失业人员办理

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济南市伤残鉴定标准

绿篱养护标准

街道绿化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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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镇公共绿地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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