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与离职制度

2020-03-02 06:37: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工聘用与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聘用与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理念

惟才是举、以人为本、人尽其才;德才兼备,德为先;多渠道选拔、竞争上岗。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

第四条责权

一、财务行政中心责权

1.根据公司定岗定编制度,审核用人部门需求,报总经理审批。

2.选择各种招聘渠道,并保持招聘渠道的通畅。

3.根据职位说明书条件要求,负责协助各部门完成招聘。

4.负责审核、评定员工薪酬,报总经理审批。

5.负责人员的录用及入职手续的办理。

二、各部室责权

1.负责对本部室的人员需求规划,并对本部室人员需求提出申请。

2.负责组织并实施人员的面试、招聘,完成本部室人员需求增补计划。

三、审批权限

公司人事事务的审批采用逐层上报制:各中心负责人

第二章招聘

第五条人员需求申请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量及现有人员情况,确定人员需求意向,向综合办公室递交《岗位需求申请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是新增职位需附上所增职位《岗位说明书》。申请表根据岗位不同须提前15—30天提出。任何管理人员不得不通过综合办公室私自安排任何人员到公司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在接到《岗位需求申请表》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如经审核,确定了该岗位的需求性,则根据该岗位职责进行内部调整或者内部招聘的可行性分析,并同用人部门协商。如内部调整行不通或者内部招聘不成功,则实施外部招聘。

第六条招聘工作流程

一、招聘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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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招聘岗位要准备资料:企业简介、招聘信息、岗位说明书、应聘登记表等。

二、招聘实施

(1)招聘渠道选择

综合办公室根据用人部门提报的《岗位需求申请表》及《岗位说明书》中注明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并做好信息发布及相应的招聘准备、接待工作。

(2)发布招聘信息

综合办公室将《岗位需求申请表》、《岗位说明书》、公司信息等相关的资料信息通过相应招聘渠道向外界发布。

第三章面试

第七条面试的流程是:初步甄选、通知面试、初试、复试、终试、录用。

一、初步甄选

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甄选,目的在于获取应聘者的背景信息,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通知面试

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初步甄选通过者来公司初试的时间。通知面试人要按时间段通知,避免集中。

三、初试

初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人品、性格特征、爱好特长、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初步的了解和测试。

1.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应聘登记表》。

2.由用人部门安排人同其面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其能否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进行综合了解与考察。

2.由用人部门经理进行,并确定是否复试合格。

五、终试

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对复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终试,商议确定录用人选、入司时间、试用期时间、薪酬等。重要岗位需公司总经理终试。

六、录用

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录用结果并办理相关手入职续。

1.被录用人员按约定时间到综合办公室报到,由综合办公室介绍给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办理入职手续。

2.被录用者应携带个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毕业前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

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综合办公室报到。

第四章试用期

第八条试用期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七至十五天(培训期),第二阶段为一至三个月,如试用者在七至十五天之内离职(公司原因或个人原因),则此七至十五天无薪;超过七至十五天后进入第二阶段,试用者在第二阶段享有试用期薪资,通过试用期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享有正式薪资待遇。

第九条新员工由部门经理或指定负责人带领工作,每月进行业绩考核,由部门经理进行综合考评并作为转正的依据。综合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和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新员工的工作情况及辅导效果,将结果反馈给部门经理。同时督促所在部门经理加强对新员工的关心和工作指导。

第十条新员工试用期期间除公司考勤制度外另做如下规定:

1.事假达5天者即予辞退。

2.病假达7天者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

3.有旷工记录或迟到三次者即予辞退。

第十一条停止试用

停止试用或辞退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章新员工转正

第十二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可根据实际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转正申请(申请人可以是新员工本人,也可是其直属上级),程序为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附试用期工作总结),由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转正考评表》,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综合办公室存档。如审批合格后即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公司将与员工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对于正式员工部门经理可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对其工资进行变更申请,填写《员工调资申请表》经审批后,综合办公室存档。

第六章离职

第十五条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3天,正式员工离职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填写《离职审批表》、《工作交接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十七条本部门和技术部应在该员工离职当日删除该员工在公司内部网络上的相关信息,以防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八条月积累旷工3次或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计发资。

第七章辞退

第十九条部门辞退员工时由部门经理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员工辞退书面申请,由综合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公司辞退员工,由综合办公室向被辞退员工发出辞退通知书。

第二十条辞退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三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在离职前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将缓发最后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二条在辞退员工后,综合办公室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附件:

1.《岗位需求申请表》;2.《应聘登记表》;3.《员工转正审批表》;4.《员工转正考评表》;

5.《离职审批表》;6.《工作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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