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1

2020-03-02 21:50: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关于两评两促的活动方案》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议对象:

重点评议水利局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和干部成员(包括二级单位干部)。

二、评议内容

党员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理想信念。看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思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四项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四个坚定不移”。

2、宗旨观念。看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坚持学习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着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真心真意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工作业绩。看是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本职岗位努力创一流工作业绩,在关键时刻和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干部的骨干作用。

4、纪律观念和思想作风。看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勤政、廉政,处处

作表率。

5、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看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交纳党费,在各个方面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主动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干部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看是否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重要和省、市的有关决议,在政治立场、观点、态度、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坚持原则、团结协助、相互沟通;是否发挥表率作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看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胜任本职工作;能否独当一面,抓好本单位本职位日常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具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突发实际处理果断,不推不让。

3、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看工作是否主动,能否认真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是否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承担责任;是否爱护集体荣誉,关心干部职工,具有奉献精神;是否有大局观念,能较好地处理同志间的关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4、创新精神和工作实绩。看是否有显著的工作业绩,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是否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在重大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

5、清正廉洁和公道正派。看是否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是否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徇私枉法;是否独断专行、滥用权力,造成工作失误;是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三、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调查核实的,评定为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干部:

1、理想信念动摇。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动摇,哥们一直衰退,消极落后,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支持,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笃信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经教育部改的。

2、宗旨观念淡薄。忘记党的宗旨,违背党的群众路线,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办事吃、拿、卡、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组织观念淡薄。长期(联系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服从组织领导的;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

4、党性观念淡薄。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包庇纵容甚至涉黑参黑的;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支持、参与甚至组织、策划集体上访,造成群里性事件的;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和宗派活动,长期闹不团结,严重贻误工作的。

5、法纪观念淡薄。不遵守党的纪律,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作风霸道的;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工作消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应付,或旷工怠工,长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的。

四、方法步骤

主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评议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等有关内容,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

员思想、工作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新形势下保持先进性的教育。学习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求实效。

2、宣传发动。党组织要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提前7天将评议主题、参评范围、会议时间和地点等通知与会人员,搞好动员。

3、征求意见。组织党员干部采取相互谈心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并要与一定数量的党员干部谈心,切实把问题找全、找准、找深,为党性分析奠定基础。

4、准备党性分析和工作述职。在深入学习和相互谈心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干部要对照党员干部标准和分工,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并且党员干部要形成书面材料。

5、进行党性分析和工作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与会党员干部人数要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会上,由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分析和述职。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能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不足。

6、民主评议。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工作述职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每名党员干部进行评议。

7、格次认定(综合评定)。支委会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干部日常思想、工作情况结合起来,区分不同情况,客观进行分析,实事求是地搞好党员干部格次认定。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干部,要予以诫

勉,诫勉期为半年,如再达不到要求的就定为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干部。

8、意见反馈。支委会要根据评议结果和日常考核情况,对每名党员干部形成综合的组织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剖析不足之处明确整改方向,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员本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9、搞好总结。评议结束后,党组织要将评议结果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并及时写出情况报告,按照隶属关系,与评议结果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对群众威信高、发挥作用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在政治、经济上予以表彰奖励。对诫勉及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干部,要落实1—2名党员干部逐一进行跟踪教育转化。对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对征求意见和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是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保持党员干部先进性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健全领导组织机构,规范完善制度,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干部目标责任制管理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平台。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健全完善常抓不懈的日常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督,通过为每名党员建档立卡,落实专人对其思想学习、践岗履责、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写实性纪录,并在评议前与群众见面,为民主评议提供依据和标尺。

要不断探索创新民主评议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努力做到易于把握,便于操作,确保评议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党员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达到本人服气、群众满意、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的目的。

水利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1

民主评议党员1

市水利局机关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水利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

民主评议党员总结1

民主评议党员整改措施1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

民主评议党员自查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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