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房产税土地减免

2020-03-03 16:38: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做好201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税源管理科、稽查局:

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今年的收入形势,为顺利开展今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工作,争取在年内完成减免审批工作,现将今年减免税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政策把握口径

(一)纳税人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分别依据以下情形,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困难减免审批。

1、纳税人在当年实际发生经营亏损且亏损额较大的,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减免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纳税人当期实际发生的亏损额。(原则为国有、大集体企业)

2、因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减免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受灾损失额。

在受理以上减免申请时,主管地税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受灾情况认定书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以及保险公司理赔金额情况证明。

(二)对经认定属于省级汽摩配产业集聚区内鼓励发展的企业,自新认定之年度起,一至三年内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照顾。(原则为塘下片区企业)

(三)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行由地税机关按单位年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给予定额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减征标准为每安置一名残疾人每年可定额减征1500元,减征的最高限额为本单位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在受理以上减免申请时,主管地税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表》及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表》以确定年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

二、填报要求

(一)在受理减免申请时,主管地税机关应要求纳税人上报申请减免报告。

(二)在受理减免申请时,主管地税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提供9月份的财务报表。

(三)在填写《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计征依据、应缴税(费)款、减免方式、减免幅度、减免金额等栏目必须据实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按幅度减免也应一并填写减免金额。

2、减免项目栏应按已列举的减免项目填写,无特殊情况不得填报“其他减免”项目。

3、减免原因栏应详细填报减免原因。如亏损企业减免应说明当期亏损数额;受灾减免应说明实际发生的受灾损失额、是否有保险理赔和数额。

对省级产业集聚区企业减免的应具体说明第几年,如填写“省级产业集聚区企业减免第一年”。

4、上报审批的企业,在《税友2006》信息系统中必须有财务数据信息,并与财务报表信息及《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利润总额栏一致,以作审核比对之用。

5、各单位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工作,同时认真把好审核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进行填写、上报、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填。

6、如纳税人同时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分别填写《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

7、对《税友2006》系统中《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中的“减免原因”一项,须填写清楚,如属亏损或受灾企业须填明经认定的具体金额。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在2010年10月29日前通过《税友2006》信息系统上报市局审批,并同时上报纸质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各单位在上报市局审批时,应填报《2010年度申请减免房产税税汇总表》和《2010年度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汇总表》,并将电子文档上传(表格在FTP/税政科/下传各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工作的通知)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规定

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表

房产税减免申请报告

房产税减免申请报告

房产税减免申请报告

房产税减免规定

房产税减免申请报告

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及资料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依据及代码

关于减免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请示

《关于做好房产税土地减免.doc》
关于做好房产税土地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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