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免疫计划表

2020-03-02 02:02: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儿童计划免疫程序、篇2:儿童计划免疫

儿童计划免疫

一、概述

儿童计划免疫(planned immunization)是根据免疫学原理和儿童免疫特点以及传染病疫情监测情况,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疫苗接种,以提高儿童的免疫抗病能力,达到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计划免疫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基础免疫是指人体初次全程足量预防接种某种疫苗。基础免疫后人体获得的免疫力随时间延长会逐渐减弱。加强免疫则是在该免疫力减弱过程中再次接种相同疫苗,使机体免疫力很快增强并使其持续时间延长。接种疫苗的先后顺序及其要求称为免疫程序(immune procedure),也称为免疫计划(immune schedule)。只有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预防接种,才能使接种疫苗的人群获得和维持高水平的免疫力,有效地控制相应传染病的流行,并减少疫苗接种的副作用。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所有儿童都必须全程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所有疫苗。

计划免疫所用疫苗一般是通过将引起各种传染病的病毒或细菌灭活,或经多次传代以降低其毒力后制备而成。这些灭活或减毒后病毒或细菌的侵袭力大大降低,而仍保持原致病病毒或细菌的抗原特性,经接种到人体后一般不会引起疾病,却可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相应致病病毒或细菌的免疫力,提高对感染的抵抗力,从而发挥预防传染病的作用。 1978年,我国开始有计划地为所有适龄儿童接种卡介苗、百白破混合疫苗、麻疹疫苗及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结核病、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和脊髓灰质炎,即“四苗防六病”。1980年我国正式参加who的扩大免疫计划规划(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epi),所以在国际、国内交流中也常用epi来表示计划免疫。1982年我国制定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将普及儿童计划免疫纳入国家卫生计划。根据who推荐的免疫程序,1986年我国卫生部重新修订了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表1),并在这一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1988年各省实现12个月龄和18个月龄接种率达85%目标,1990年实现各县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5%要求,实质上于1990年我国已达90%目标。1992年卫生部又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畴。

表1.我国卫生部规定的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2007年卫生部发布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提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并在前述六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及麻风腮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接种上述疫苗可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十五种传染病。

由于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过去严重危害儿童健康和生存的百日咳、白喉、麻疹及脊髓灰质炎等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我国已达到无脊髓灰质炎区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儿童计划

免疫必将不断扩充其内容,为儿童的预防保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常用计划免疫疫苗

1、卡介苗

卡介苗是一种减毒的活性牛型结核杆菌疫苗,即将有毒力的牛型结核分枝杆菌在甘油胆汁马铃薯培养基上长期培养传代得到的减毒菌株,用于预防结核菌感染。疫苗接种后可使儿童产生对结核病的一定抵抗力,能防止一些严重类型的结核病,如结核性脑膜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将卡介苗列为计划免疫必须接种的疫苗之一,接种的对象主要是新生婴幼儿。新生儿出生24小时以后就可以接种卡介苗,最迟应在1周岁前完成接种。目前新生儿接种卡介苗有皮上划痕和皮内注射两种方法。皮内接种者2~3周后局部出现红肿硬结,约为10×10mm,硬结中间逐渐形成白色小脓疱,自行穿破后形成溃疡,6~8周后结素试验呈现适度阳性,8~12周后溃疡结痂脱落并留下一个永久性的圆形疤痕。出现腋下淋巴结肿大者不可切开引流。 卡介苗禁忌证:(1)早产、难产、伴有明显的先天性畸形的新生儿;(2)发热、腹泻等急性传染病的患儿;(3)心、肺、肾等慢性疾病、严重皮肤疾病和过敏性皮肤病、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4)对预防接种有过敏反应者;(5)对疑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的新生儿应禁忌接种卡介苗。

接种方法: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0.1ml上臂三角肌外侧皮内注射,出生24小时后接种1剂次即可。疫苗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与其他疫苗同时注射时不应同侧注射。

2、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

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俗称“脊灰糖丸”,是采用脊髓灰质炎ⅰ、ⅱ和ⅲ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的三价疫苗糖丸。该疫苗口服免疫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脊髓灰质炎又叫小儿麻痹症,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后而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性疾病。该病毒主要影响五岁以下的儿童,侵袭受感染者神经系统。部分儿童患病后可以自行痊愈,但另一些儿童患病后会出现下肢肌肉萎缩、

畸形,结果引起终身残疾,甚至危及生命。脊髓灰质炎发生后无特异性的有效治疗药物。第一个成功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出现在195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剂型有糖丸、液体、糖浆和胶囊4种剂型。常见的有糖丸和液体疫苗,但以糖丸疫苗应用最为广泛。每剂疫苗中都含有脊髓灰质炎疫苗ⅰ型、ⅱ型、ⅲ型减毒活病毒抗原。多次规范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使儿童终身免疫。三次口服疫苗后保护率可达90%以上,血清中三型脊髓灰质炎病毒抗体阳性率可达95%以上。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疫苗,服用后一般无不良反应,极个别儿童可能出现发热、呕吐、皮疹或轻度腹泻等反应,持续时间很短,往往很快自愈。

禁忌证:(1)有免疫缺陷症儿童禁止服用,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禁止服用;(2)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疫苗,可服液体疫苗;(3)凡发热、腹泻及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妊娠期间忌服。

接种方法:一般用剂量为1g的口服糖丸剂型,于婴儿第

2、3及4月龄时各服一丸,4岁再服1丸,在有资质的疫苗接种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含服或以凉开水溶化后服用。

3、百白破三联疫苗 百白破三联疫苗是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合一疫苗,它是由百日咳疫苗、精制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按适量比例配制而成,可分全细胞吸附和无细胞吸附两种,是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的有效措施。百日咳、白喉及破伤风都是容易对小儿健康造成危害的疾病。百白破三联疫苗经国内外多年实践证明,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有良好的预防效果。目前一般认为对破伤风、白喉的免疫效果更为满意。百白破疫苗接种的一般反应主要来自百日咳所含的菌体成分。接种未吸附疫苗12-24小时,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及发痒,个别人注射后注射侧腋下淋巴结肿大;接种含有吸附剂的疫苗,注射局部可形成硬结或无菌性脓肿。偶见皮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全身反应主要是出现低热或中等程度发热,尤其是接种未吸附疫苗更为常见,但接种后48小时即可恢复正常。在发热的同时还可伴有倦怠、嗜睡、烦躁不安等短暂症状。百白破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也主要与疫苗中的百日咳成分有关。极个别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或惊厥、抽搐、尖声哭叫等神经系统并发症。但是,这类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并不影响免疫接种的

推行。 禁忌证:(1)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病、癫痫等或有既往病史者;(2)属于过敏体质的人不能接种;(3)发热、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应缓种;(4)本品为儿童免疫制剂,成人禁用;(5)第一次或第二次接种后出现严重反应(如休克、高热、惊厥、尖叫及抽搐等),应停止以后针次的接种。

接种方法:吸附百白破混合制剂0.5ml臀部外上1/4或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儿童3月龄、4月龄及5月龄时各接种1剂次,18~24月龄及7岁时各复种一次。疫苗使用时必须充分摇匀,制品不能冻结,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注射局部出现的硬结一般可逐渐吸收,第二次注射时应更换另侧部位。

4、麻疹疫苗

麻疹疫苗系用麻疹病毒减毒株接种鸡胚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后冻干制成,用于预防麻疹感染。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全身发疹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好发年龄为1-5岁,麻疹易感者与麻疹患者密切接触,其发病率可高达95%以上。婴幼儿患病后死亡原因多是由于疾病并发症,如喉炎、脑炎、支气管肺炎、心肌炎等。麻疹曾是威胁儿童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1965年我国自制麻疹减毒活疫苗的广泛使用使麻疹发病率和病死率显著降低。麻疹疫苗注射1周后开始产生抗体,1个月达高峰,阳转率在95%以上。注射后局部一般反应轻微,可出现在注射部位短时间的烧灼感及刺痛。少数人在6~10天时可能发热,一般不超过2天,偶有散在皮疹。

禁忌证:(1)对青霉素和鸡蛋有过敏史或类过敏反应者;(2)伴有发热的呼吸道疾病、活动性结核、血液病、恶病质和恶性肿瘤等;(3)原发性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人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4)个人或家族有惊厥史和脑外伤史。

接种方法:冻干麻疹活疫苗按瓿签所示用量加灭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后使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75%乙醇消毒,待干后皮下注射0.2ml。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接种本疫苗至少间隔6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丙种球蛋白。篇3:国家最新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表

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临渭区三张镇卫生院防保科篇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程序表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程序表

家长须知

1、请家长认真填写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首面内容。

2、接种时须携带接种通知单和接种证以便做好接种册、证的登记。入保的儿童还须携带计划免疫保偿合同书。

3、凡正在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哮喘、寻麻疹(“风团”)、湿疹及患有严重的心、肝、肾疾病或其恢复期,暂缓接种。

4、接种按下列程序进行:候诊 — 登记入册 — 开具处方、发疫苗牌 — 收费 — 凭牌与 收费凭证接种。

5、接种完成后观察 15 — 20 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6、接种后,服小儿麻痹糖丸者半小时内不能喂奶和吃热食,接种其他疫苗者不要做激烈的运动,不要吃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

7、有时发生“接种反应”,如低热、疲倦、食欲不振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可自行消退,极个别小孩可出现发高烧等较严重的反应须及时诊治,并及时与门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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